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
❶ 海淀人才社會保險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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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的地址和版電話分別如權下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1層
電話:(010)62531175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上地分部
地址:上地東路29號2B一層(留學創業園東面一層大廳)
電話:(010)62974701
二、提示:人才服務中心和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是兩個不同的職能單位。海淀的人才服務中心就上面兩個地方,而人才市場則有好多個。
❷ 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的工作時間
周一到周五上班,早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周末和節假日休息。
拓展資料:
北京回市人才服務中心是經市答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領導的全市綜合性人才市場社會化服務機構。1993 年 9 月擴建為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
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是隸屬於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副局級事業單位。中心下設4個所屬(管)單位:北京市人才開發中心、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北京市人才檔案公共管理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內設10個部室:辦公室、規劃發展部、標准化部、高端人才部、培訓部、評價服務部、人事部、行政部、財務部、黨委辦公室(流動黨員服務部)。
❸ 海淀區人才全稱是什麼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
❹ 海淀人才中心是在上地還是四季青
在四季青橋的西北角,坐車到四季青橋就可以。上地那個也歸海淀人才,屬於分支機構。
❺ 社保 海淀人才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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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新單位如果不能存檔,如何才能給你上保險呢。如果新單位不能存檔,比如是民營企業,那你只能把檔案從移動轉到海淀社保中心(在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二樓大廳),辦理存檔手續,新單位每月往你社保賬戶上付錢。
❻ 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有沒有檔案託管中心
北京的檔案託管中心肯定有,可以給您看下目前律協指定的部分檔案託管機構
人事檔案存檔服務機構的范圍
《實施細則》第十條第(三)款規定的「北京市行政轄區內具有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許可權的存檔服務機構」的具體存檔服務機
構范圍如下:北京市及所屬各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例如:東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西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淀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等共計十六個區)、街道辦事處(限北京戶籍)、各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限北京戶籍);除上述人才機構外還包括以下人事檔案存檔服務機構:
序號 人事檔案存檔服務機構名稱
1.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人才交流中心
2. 化工人才交流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3. 中國科學院人才交流開發中心
4. 中國氣象局人才交流中心
5.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
6. 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7. 文化部文化藝術人才中心
8. 有色金屬工業人才中心
9. 機械工業人才開發服務中心
10.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11. 中國科協培訓和人才服務中心
12. 紡織人才交流培訓中心
這其中就有,外省律師指定的檔案託管中心
❼ 海淀人才的電話是多少(檔案)
聯系電話是:68940680
在海淀區人社局辦事服務大廳官網首頁下方可以查詢到,如圖所示:
(7)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擴展閱讀:
海淀戶籍畢業生接收:
一、受理范圍:
北京地區或京外高等院校國家統招、統分的北京市海淀區戶籍畢業生。
二、北京生源畢業生接收提交材料:
1、身份證和戶口薄;
2、人事檔案(如檔案寄送可以在海淀人才服務中心網站查詢後並記錄檔案號);
3、就業報到證;
(1)如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已有接收單位,需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2)如現有新接收單位,應由有檔案管理權的人事主管部門出具《接收函》(見表格下載),證明同意接收該畢業生。沒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用人單位,應由單位委託立戶存檔的公共服務機構出具《接收函》。
❽ 北京海淀人才市場在哪 管理簽三方么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即 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
郵編:100195
附近的公交站有:
四季青橋北-公交站
途徑公交車:79路114路121路334路355路469路611路634路664路740內740外740外公益西橋952路981路982路983路992路運通101快線運通101線運通113線運通114線運通118線
四季青橋東-公交站
途徑公交車:114路334路347路360快469路489路658路特10路夜12路運通110線運通115線
四季青橋西-公交站
途徑公交車:61路347路489路505路664路992路特10路夜12路運通101線
在人事檔案管理方面,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提供以下服務:
1.有接收單位畢業生
該單位應已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存檔立戶(即與該中心簽訂了「人事代理協議」)。學校依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又稱『三方協議』)」,將畢業生檔案經「機要」渠道轉寄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檔案轉遞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人才服務中心」,郵編為「100195」。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可登陸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的網站查詢檔案是否寄到。如果自學校發出檔案起一個半月後仍未查到檔案,則應向學校查詢原因。如檔案已到,則應由用人單位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為畢業生辦理人事關系報到手續(登陸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網站www.hdrc.com.cn查詢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
2.無接收單位畢業生
畢業時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北京生源大中專畢業生,所在學校為其辦理就業手續時,其《就業報到證》報到單位名稱一般填寫為「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保管,畢業之日起到初次就業前免收檔案管理費。
凡《就業報到證》簽發至「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北京市畢分辦」等同類名稱的北京生源畢業生,除確屬到上述部門就業的情況外,均視為未就業畢業生,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保管,不再對《就業報到證》進行調整,畢業之日起到初次就業前免收檔案管理費。
3.為未就業北京生源畢業生辦理初次就業手續
凡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存檔的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在初次落實就業時,由我區畢業生就業工作管理部門為其辦理初次就業手續。
承辦部門: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服務部畢業生接收窗口,聯系電話:88506567。
(1)有接收單位畢業生初次就業的手續辦理
①畢業生就業單位有檔案管理權的人事主管部門出具接收函,證明同意接收該畢業生。沒有人事檔案管理權的用人單位,應由單位委託立戶存檔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或經批准有人事檔案管理業務的其他合法機構(下同)出具接收函。
②用人單位持接收函、畢業生的《就業報到證》到我局二層政務大廳畢業生接收窗口,經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後在其《就業報到證》備注欄或其他空白位置簽署「同意到XX部門(XX單位)報到」,加蓋「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生源畢業生就業專用章」。
③用人單位持簽署意見後的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接收函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檔案管理部提檔。如用人單位已同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簽訂人事代理協議,則可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流動人員服務部辦理報到手續。
④如畢業生實際已參加工作,未及時辦理初次就業手續的,可按照用人單位為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補辦初次就業手續。到我局二層政務大廳畢業生接收窗口,由工作人員審核其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確認時間無誤後加註「就業時間為X年X月。」
(2)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的手續辦理
初次實現就業如屬於自謀職業、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等情況,有經濟收入來源,但無具體用人單位負責接收並代管人事檔案關系的,可在我局二層政務大廳畢業生接收窗口辦理靈活就業手續。
①畢業生本人提供自己實現靈活就業的有關證明材料,並出具書面申請,持《就業報到證》及其他相關材料到我局二層政務大廳畢業生接收窗口,經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後在其《就業報到證》備注欄或其他空白位置簽署「同意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存檔(靈活就業)」,加蓋「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生源畢業生就業專用章」。
②畢業生持簽注為「靈活就業」的《就業報到證》,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流動人員服務部申請將本人的人事檔案由未就業畢業生檔案庫轉到流動人員檔案庫,按照流動人員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③實現靈活就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辦理存檔手續後,應按照《關於印發<北京市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就發〔2011〕79號)規定,到戶籍地或常住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辦理個人就業登記手續,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
(3)相關事項
①為北京生源畢業生辦理初次就業手續不受畢業時間限制。凡未就業畢業生初次落實就業,均可按照上述程序辦理手續。
②辦理就業手續的范圍限定於中央在京單位、北京市所屬單位及在京注冊的各類用人單位。我局無權向其他省市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
③在辦理初次就業手續時,《就業報到證》正聯、副聯(即《就業通知書》)同時使用、同時辦理。正聯遺失的,以副聯為准。如兩聯同時遺失,以發證部門出具的遺失證明代替。
④對於在京就業的北京生源畢業生,只要求在初次實現就業時在《就業報到證》上一次性簽注就業手續,以後工作發生變動時,均按照人員調動程序辦理檔案接轉手續。
⑤北京生源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除進入事業單位就業的情況外,不再統一要求填寫《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北京生源大中專畢業生工作變動時,《畢業生見習期考核鑒定表》不再作為人事檔案接轉的必備材料。
⑥本市農業戶籍大中專畢業生工作單位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辦理集體委託存檔和委託繳納社會保險的,在繳納保險時農業戶籍和城鎮戶籍人員享有相同的待遇,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將為農業戶籍人員大中專畢業生代繳社會保險,並接收保管農業戶籍大中專畢業生檔案。如農業戶籍大中專畢業生為未就業或辦理靈活就業,按照現行政策,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不能代繳保險,但可以提供檔案託管服務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服務。
⑦北京生源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失業登記事項,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❾ 海淀人才社會保險查詢
一、北京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的地址和電話分別如下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1層
電話:(010)62531175
北京市海淀區人才服務中心上地分部
地址:上地東路29號2B一層(留學創業園東面一層大廳)
電話:(010)62974701
二、提示:人才服務中心和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是兩個不同的職能單位。海淀的人才服務中心就上面兩個地方,而人才市場則有好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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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我可以把戶口檔案放在海淀區人才中心
你是北京本來市人還是外省市的戶口呢自?目前北京人才都不辦理非京戶籍人員的個人存檔業務.
如果想辦理存檔,只能通過海淀人才委託立戶的單位辦理,條件是:大專以上學歷、幹部身份、檔案在當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是非本市的戶口應盡快將檔案存到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否則是不計工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