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辦公室
1. 紀檢監察室與監察室的區別
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的機構,是黨的「兩委」之一(即黨委、紀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紀委),它是黨的一屆委員會,不是黨委部門,其規格高於黨委部門(即宣傳部、統戰部、組織部、政法委等),是專司監督檢查黨的機構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查處違紀黨組織和黨員的機關。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紀委)按照黨章規定履行職責。
監察是政府部門,是專司監督檢查政府機構和政府系統公職人員的機關。各級監察機關(監察局)依據《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
2. 紀檢委有幾個部門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
2、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3、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責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規室: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立法立規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參與起草制定黨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咨詢答復、解釋指導、立法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6、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問責等方面工作等。
7、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
受理黨員對中央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國家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8、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指導督導、服務保障巡視工作。負責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黨中央和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和部署,並對其決定的事項進行督辦;
具體組織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工作;承擔巡視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等。
9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
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有關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10、第一至第十一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或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11、第十二至第十六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
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12、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省(部)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承辦黨員對中央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國家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等。
13、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14、國際合作局:負責紀檢監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組織反腐敗國際條約實施工作和履約審議事務;承擔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協調反腐敗執法、引渡等領域國際合作;歸口管理機關外事工作和涉港澳台事務等。
15、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醫療衛生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財務管理等。
16、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17、離退休幹部局: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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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定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把處理特別重要或復雜的案件中的問題和處理的結果,向同級黨的委員會報告。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要同時向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告。
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發現同級黨的委員會委員有違犯黨的紀律的行為,可以先進行初步核實,如果需要立案檢查的,應當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涉及常務委員的,經報告同級黨的委員會後報上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批准。
3. 一個單位的紀檢監察室是干什麼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部主管全國監察工作,對國務院各部門及其公務員、國務院及國務院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實施監察。
監察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等規定履行職責。根據該法第十八條規定,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執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1、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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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部派出機構及其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第十七條規定,監察部可以辦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監察部在國務院有關部門設立了派駐監察局(監察專員辦公室)。其職責是:
1.檢查被監察部門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2.受理對被監察部門和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3.調查處理被監察部門和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4.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行政處分決定或者行政處分復核決定的申訴;
5.受理被監察人員不服監察決定的申訴;
6.督促被監察部門建立廉政、勤政方面的規章制度;
7.辦理監察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4. 紀檢委內都有哪些科室
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內設機構如下:
1、辦公廳: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委部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等。
2、組織部:
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幹部培訓工作等。
3、宣傳部:
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機關承擔宣傳教育職能的單位;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信息工作等。
4、研究室:
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5、法規室:
負責提出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立法建議;起草、修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咨詢答復、解釋、立法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6、黨風政風監督室(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風建設規定、廉潔自律規定等制度規定的落實,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履行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職能等。
7、信訪室:
受理對黨組織、黨員和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
8、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提出中央巡視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負責中央巡視組開展巡視的有關協調工作;向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巡視工作重要情況;承擔巡視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工作等。
9、案件監督管理室:
集中管理幹部問題線索;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查辦案件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事項;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
10、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五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其中,一室主要聯系中直、政法和宣傳口的單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聯系國務院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等;四室主要聯系金融口的單位等;五室主要聯系國資委和央企等。
11、第六紀檢監察室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聯系地區省級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
監督檢查聯系地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
承辦聯系地區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12、案件審理室:
審理委部直接檢查處理和省(部)級黨組織、政府(部門)報批或備案的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黨員、監察對象的申訴案件;承擔監察部的行政復議工作等。
13、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
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許可權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審查工作等。
14、國際合作局(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
承擔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宜;承擔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實施工作;歸口管理機關外事工作等。
15、機關事務管理局:
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等。
16、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負責機關日常紀律作風建設和黨員思想政治工作;領導機關紀委和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等。
17、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組織建設工作以及服務與管理工作等 [6] 。
(4)紀檢監察辦公室擴展閱讀: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組建國家、省、市、縣監察委員會,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新組建的監委不設黨組,與紀委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這是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
5. 中紀委有多少部門幾個監察室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在中共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期與黨的中央委員會相同,每一屆為五年。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常務委員會和書記、副書記,並報黨的中央委員會批准。本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任中央紀委書記。
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內設27個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廳、組織部、宣傳部、研究室、法規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信訪室、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國際合作局(國家預防腐敗局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
此外,還設有中國監察雜志社、中國紀檢監察報社、中國方正出版社、電化教育中心、機關綜合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北戴河培訓中心、廉政理論研究中心等直屬單位。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紀檢監察機構53個。
十二個監察室
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五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聯系中直、政法和宣傳口的單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聯系國務院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等;四室主要聯系金融口的單位等;五室主要聯系國資委和央企等。
第六紀檢監察室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系地區省級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地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地區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聯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聯繫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聯系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九室聯系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室聯系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十一室聯系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十二室聯系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
6. 為什麼在國企基層只有紀委辦公室而沒有紀檢監察部門
你說在國家企業只有紀委辦公室而沒有紀檢監察部門,其實他們就是個統一的道理,因為他們的企業大,所以紀委管的多。
7. 紀檢委(監察局)下邊大概都有些什麼部門 什麼科室呢
各地都不一樣,沒有普遍性
你只能咨詢當地編制辦,辦公廳,或直接問紀檢委(監察局).
下面是沈陽市某區的編制批復
根據中共沈陽市委、沈陽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於洪區黨政機關改革方案》,設置中共於洪區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區紀委)機關、於洪區監察局,:合署辦公,在區委、區政府和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規定,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2、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區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國務院頒發的決議和命令的情況。
3、負責檢查並處理區委和區政府機關各部門、各鄉鎮街黨委、政府(辦事處)和區委、區政府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黨的紀檢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4、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的錯誤,作出撤職及撤職以下的行政處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5、負責對全區紀檢和監察機關查辦重大案件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負責對全區各種黨政紀案件的管理,以及黨政幹部違紀傾向、特點、規律的研究;負責總結全區紀檢、監察案件查處經驗,指導全區紀檢、監察工作。
6、負責審理區委、區政府和區紀委常委會、區監察局審批的違紀案件和報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審批的違紀案件;負責對本級或上級批準的案件申訴的復查、復議和下級呈報的重要復雜案件和備案的復審;負責對有關黨紀條規和行政監察條例執行情況的檢查指導。
7、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和政紀的決定,制訂黨風廉政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和對黨政幹部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工作。
8、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任務,根據不同時期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領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的調研和紀檢監察工作理論研討;擬定全區黨的紀律檢查規章和行政監察的政策規定。
9、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10、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紀委、區監察局內設機構6個,設辦公室、信訪室、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案件審理室、黨風廉政教育室。
三、人員編制
區紀委、監察局人員編制21名。其中領導職數5名。
聯系電話:25319402 25319403
8. 紀檢部門包括哪些部門
紀檢部門包括哪些部門、單位?
1.紀律檢查委員會
2.檢查院
3.反貪局
4.監察部
等等。都屬於紀檢部門。
僅供參考。
9.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有第八辦公室嗎
有,全稱叫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八紀檢監察室。
八室職責:聯系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中紀委第一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職責范圍:
第一紀檢監察室至第五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系單位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單位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聯系中直、政法和宣傳口的單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聯系國務院部門和其他相關單位等;四室主要聯系金融口的單位等;五室主要聯系國資委和央企等。
第六紀檢監察室至第十二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聯系地區省級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地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情況;承辦聯系地區中管幹部的違紀違法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復雜案件的初核、審查;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地區的紀檢監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聯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聯繫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聯系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九室聯系陝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十室聯系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十一室聯系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十二室聯系江蘇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