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衡陽
① 市場監督管理局
如果你的商品確實沒有違禁詞,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屬於被他人惡意舉報的話,市監局是不應該罰款的,你可以收集證據然後向市監局提起申訴。而那個惡意舉報你的人也應該受到相應處罰,向你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但如果你的商品被舉報屬實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情況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②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什麼單位管什麼的
簡單來說:在浙江,市一級以下市場監管局就是工商局。
省一級的工商、食葯、質版監局還是各歸權各的,所以,有句話說,市一級的市場監管部門就是:
一個兒子(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
三個媽(省工商、省食葯、省質監)
③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不是工商局的下屬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組成,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統一登記市場主體並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承擔反壟斷統一執法,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組織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負責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統一管理計量標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工作等。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市場監管實行分級管理,葯品監管機構只設到省一級,葯品經營銷售監管,由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承擔。
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出入境檢驗檢疫管理職責和隊伍劃入海關總署。
④ 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屬行政機構
(一)市場規范管理分局(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依法對各類市場(商品交易市場、生產要素市場和其他市場)的經營秩序和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負責中央、省駐衡陽市單位及市轄各單位主辦的各類商品交易市場和各類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負責實施櫃台租賃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負責對各類市場進行專項治理。使用基層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二)注冊登記分局(外商投資企業注冊分局)(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企業登記注冊法律法規;核定注冊單位名稱,辦理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市局登記管轄范圍的內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及其他經營單位的登記注冊,核發證照;配合市局有關職能部門對所登記注冊的企業進行監督管理。使用基層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三)公平交易分局(打擊傳銷辦公室、經濟檢查支隊)(正科級)
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組織指導、協調和查處全市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交相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使用基層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⑤ 市場監督管理局這個單位怎麼樣
地(市)級、縣級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政府的職能部門,行使著法定的政府職能。省級及以上沒有這個部門。
這是有兩個至三個部門的合並而成(有的地方只有兩個部門合並),主要職能為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的監督管理和質量檢測管理。
能進該局機關工作的,唯有公務員。
至於公務員待遇是否好、有否前途,那是根據你個人的認知。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⑥ 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主管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市場監督管理和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依法組織管理衡陽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三)依法組織監督衡陽市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依法組織監督衡陽市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依法對衡陽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范管理和監督,負責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的登記注冊。
(六)依法組織監管衡陽市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衡陽市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八)依法對衡陽市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
(九)依法組織管理衡陽市商標工作,組織查處商標違法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活動。
(十一)領導衡陽市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和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財務基建、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等有關工作。
(十二)指導掛靠的協會、學會、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十三)承辦衡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