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安全監督部
1. 《安全生產法》所說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指的是什麼
負有安全來生產監督管理職自責的部門包括,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管理人員的基本職責有哪些: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下列職責。
2、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4、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
6、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7、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2.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能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綜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分析、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擬訂安全生產工作規劃,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二、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三、負責統計本市生產安全事故,發布安全生產信息;依法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提出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意見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依法監督檢查本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情況。
五、 依法監督檢查本市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情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負責本市從事安全生產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等社會中介組織的資源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組織本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依法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注冊安全工程師執行資格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綜合監督管理本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工作。
九、負責擬訂本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十、開展本市安全生產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面試的問題一般會關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和認識。
(2)生產安全監督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三定」規定明確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承擔的職責,是依法行政,加強全國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工作的重要依據。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認真組織學習,按照監管、監察職責,找准在安全生產工作格局中的定位,進一步轉變職能、轉變觀念、轉變工作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實「三定」規定為契機,大力推動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監管體制,提高監督執法的權威性,在安全監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煤礦安全作為安全監管、監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健全煤礦安全監察工作機制。
加大監察執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礦安全狀況,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企業職能單位的安全管理職責:
一、董事長安全職責
1、直接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標准。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單位領導職責、各部門領導職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4、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情況,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公司安全管理專業人員,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
7、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管理專題會議,及時通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8、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公司員工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整改事故隱患和不斷改善安全條件。
9、發生重大事故時,及時組織搶險,並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0、保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二、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經理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認真做好安全工作「五同時」(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經理報告。
三、生產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制度。
2、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分管部門安全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及時糾正下屬失職和違章行為。
3、協助董事長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安全技術長遠規劃,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採用和推廣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組織制訂、修訂和審定分管部門的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5、組織分管部門的安全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審批動火報告。
6、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7、審批特殊動火證。
8、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9、組織對分管部門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向董事長報告。
3.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是什麼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附屬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執法監察大隊。
4.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是行政還是事業單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單位是行政單位。
安監局是政府恭職能部門,列入內直屬機構序列。主管安容全生產和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安監局具有行政權和執法權。安監局在中央一級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省級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級和縣級也設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拓展資料:
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區別:
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共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
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
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
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5. 安全生產監管體制 包括哪些部門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包括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各有關部門。具體地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包括下列政府機關:
(1)
各級人民政府
(2)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是所有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統稱。
(3)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負責本法負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職責。
(4)
有關部門,即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九條的規定,依據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這些部門包括公安、交通運輸、住房建設、質檢等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定」,負責有關領域、行業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6. 什麼是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如下:
第九條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的部門,統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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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互相配合,實行聯合檢查;確需分別進行檢查的,應當互通情況,發現存在的安全問題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並形成記錄備查,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2、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作出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關設施或者設備的決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執行,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並通報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有關金融機構。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7. 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什麼 部門才可以進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是安抄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安全生產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狀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處理。
(7)生產安全監督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相關法條:
第六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以下統稱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執行監督檢查任務時,必須出示有效的監督執法證件;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第六十五條 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
8. 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是什麼
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通知》,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具體如下:
1、國家發展改革委。
2、教育部。
3、科技部。
4、工業和信息化部。
5、公安部。
6、監察部。
7、司法部。
8、財政部。
9、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0、安全監管總局。
11、國土資源部。
12、環境保護部。
13、住房城鄉建設部。
14、交通運輸部。
15、水利部。
16、農業部。
17、商務部。
18、文化部。
19、國家衛生計生委。
20、國務院國資委。
21、工商總局。
22、質檢總局。
23、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24國家林業局。
25國家旅遊局。
26國務院法制辦。
27、中國氣象局。
28、國家能源局。
29、國家國防科工局。
30、國家海洋局。
31、國家鐵路局。
32、中國民航局。
33、國家郵政局。
34、全國總工會。
35、國家煤礦安監局。
36、中國鐵路總公司。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包括,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8)生產安全監督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部門職責有: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
法規、標准和各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工作要求,負責集團公
司安全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並對各部門(子公司)執行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評比和考核。
2、擬定集團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排,組織編制集團
公司年度安全措施計劃,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負責組織擬定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指導
其他部門相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負責組織開展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消防等應急救援演練。
6、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安全綜合檢查和各類安全專項檢
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相關部門進行整改。
7、負責集團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和督
促有關部門(子公司)制定防範措施,督察整改工作和防範
措施的落實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
停止作業,並立即上報相關領導。
8、負責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督促各部門、
子公司建立、健全消防責任制與消防檔案,逐級簽訂消防安
全責任認定書,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9、負責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安委會決議的
落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0、負責組織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工作。
9. 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的部門是
國家應急管理部(原國家安監總局)現在是負責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