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特殊旅客服務
㈠ 機場的航站樓有什麼功能
答:機場航站樓的功能按受眾分為:旅客服務 與 地面服務。
一、旅客服務:對出發、到達、經停、滯留在機場的飛機乘客及接送機人員提供的各類有償、無償服務。
一般提供的服務有:問訊服務、指路服務、會議接站服務、航站樓(商業)活動審核、特殊旅客服務等服務。其中特殊旅客服務是首都機場航站樓顧客服務中心針對航站樓內老、幼、病、殘、孕等特殊群體旅客設立的服務項目,為方便特殊群體旅客的出行,提供輪椅使用服務、提供行李服務、團隊保障服務、陪伴服務等服務。
二、地面服務:面向各個航空航班、機組、機務的由機場地面場站提供的有償服務。包括:值機、特殊服務、行李查詢、貨運、站坪特種車輛、飛機清潔、飛機過站維護以及機票銷售代理等綜合地面服務。主要由航站樓中進駐的從事航空地面運輸服務的企業承擔。
一般航站樓提供服務的種類與質量與機場每天的吞吐量成正比。例如:2010年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旅客吞吐量達到7395萬人次,僅次於美國亞特蘭大哈茲菲爾德-傑克遜國際機場,穩居世界第二位。故提供有:計時休息室、兒童活動區、軌道交通、貨運物流中心、飛機維修等服務。
http://www.bcia.com.cn/server/service/lounge.shtml
㈡ 去首都機場送老人獨自登機,請問特殊旅客服務如何辦理需要提前多長時間找什麼部門嗎
特殊服務需訂票時提出,如果訂票時未提出航空公司是沒有義務提供特殊服務的。但是你可以試一試,在四樓的值班經理櫃台提出你的困難,態度誠懇一些,很有可能得到解決或協助。
㈢ 什麼是機場BGS
機場BGS主要是負責首都機場的地面服務,客運與貨運,飛機配載、特殊旅客服務、行李處理、貨物控制及貨運文件處理、貨物裝卸和倉儲服務、特種車輛服務、機艙內部清潔、飛機航線維護服務、客票銷售代理服務等。
拓展資料:
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簡稱BGS)是首都機場集團控股的中性地面服務企業,提供全業務鏈航空地面服務解決方案,助力提升機場綜合保障實力,致力於成為卓越服務的創造者,專注於成為地面服務發展的引領者。
目前,BGS的服務項目包括:旅客值機、飛機配載、特殊旅客服務、貴賓室服務、客票銷售代理、行李處理、貨物控制及貨運文件處理、貨物裝卸和倉儲服務、特種車輛服務、航空器內部清潔、機務(含飛機放行)服務、飛機除冰除霜服務等。
作為首都機場地面服務保障的中堅力量,BGS高度重視自身肩負的社會責任,為國內外旅客提供高品質的地面服務,連續多年在國際機場協會(ACI) 機場服務質量調查中獲得高分,位列首都機場五家地服之首。
迄今為止,BGS已獲得ISO 9001–質量認證、ISO 14001–環境保護認證以及ISO 18001–職業健康(OSHA)認證。除此之外,BGS積極響應國家低碳、綠色、環保號召,促進公司節能減排,開展環保公益主題志願活動,並加快推進新能源政策在公司的推廣使用。
㈣ 特殊旅客服務向機場申請還是航空公司申請還是向出票網站申請
向航空公司申請。
如果你需要輪椅服務這些,買了票以後給航空公司打電話,向他們申請就好了。他們會告訴你怎麼操作。這些都是航空公司的責任。
㈤ 飛機場能送人上機嗎
無論多少人送都可以。但是只能送到安檢口,因為進入安檢口就需要登機牌回了。只有走的人答可以憑借登機牌進安檢區域.
安全檢查事關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須無一例外地經過檢查後,才能允許登機。也就是說,安全檢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檢對象。所有外交人員,政府首腦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國籍和等級,都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㈥ 什麼是航空運輸中的特殊旅客針對不同特殊旅客的照顧方式
特殊旅客服務程序
重要旅客
一、重要旅客范圍:
1.最重要旅客(代號VVIP);
2.一般重要旅客(VIP)代號;
3.工商界重要旅客CIP代號。
程序:
重要旅客是航空運輸保證的重點,認真做好重要旅客運輸服務工作是民航運輸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為做好這一工作,要遵照執行民航總局發〔1994]22號《關於重要旅客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
1.訂座
1)重要旅客訂座需到售票處重要旅客服務櫃
台填寫訂座單訂座。填寫職務、身份。
2)如需訂外航聯程座位時,應發報訂座,在
電報應按VIP標准格式發出。
2.售票
座位訂妥後方可出票。客票上旅客姓名之後應根據旅客的分類加VVIP、VIP、CIP字樣,以便提供適當服務。
3.特殊旅客通知
重要旅客的售票手續辦理後,應在起飛前24小時發特殊旅客通知(SPA/VIP)起飛前一天報機場要客服務。
4.重要旅客取消旅行或改變乘機地點、日期,辦理變更的售票處應及時發報通知有關空運企業和辦事處。
兒 童
一、定義:2歲以上未滿12周歲的兒童。
二、分類:
1.有成人陪伴的兒童(包括嬰兒),未滿2歲,10%不佔座位。
2.無成人陪伴的兒童。
三、票價:嬰兒、出生不到14天嬰兒不予承運,出生未滿2歲的付10%AD,2歲一12歲50%或67%。四、行李:10%付費的嬰兒,不享有免費行李額。
五、限制:一個成人旅客攜帶四名或四名以上的兒童乘機時,應在乘機前七天向售票處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辦理訂購票手續。
六、購票程序:訂座:訂座時應註明兒童、嬰兒代號。出票:應在客票中註明CH、IN。
無成人陪伴兒童
一、規定:
無人陪伴兒童指五周歲至十二周歲以下無成人陪伴,單獨乘機的兒童,五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不予承運。無人陪伴兒童必須符合航空公司的運輸條件方可運輸。
二、訂座:
要求:1.訂座時應填寫一式兩份的「無成人陪伴兒童運輸申請書」經同意後方可接受訂座。
三、票價:
1.五周歲或五周歲以上至十二周歲以下的無成人陪伴兒童,票價按成人全票價的50%、67%付費,可單獨佔一座位。
2,如需服務員隨機陪伴的兒童,應予先提出,經同意後方可接受,票價按成人全票價收費。
3.超過十二周歲的末成年旅客要求另派服務員隨機陪伴時,除旅客按成人全票價收取之外,需為服務員另付成人全票價的50%服務費。
四、售票服務:
1.拍發定座電報:座位控制部門始發站經停站達站的國航駐外辦事處
2.售票:客票填寫UM及年齡06,填寫一式兩份無成人陪伴兒童運輸申請單。旅客一份、售票處留存一份。
3.拍發特殊旅客運輸通知(SPA/UM)電報
病殘旅客
一、定義:由於身體和精神上的病態,空中旅行中不能照顧自己,需由他人照料的旅客,稱為病殘旅客。帶有先天殘疾,已習慣於自己生活的人不應視為病殘旅客。
二、不予接受運輸的旅客。
三、接受病殘旅客
1.條件:
1)診斷證明書:
a.醫生診斷證明書,一式三份
b.診斷證明書班機起飛前96小時內填開有效。病重者起飛前48小時內填開有效。
2)填寫特殊旅客(病殘)乘機申請書,
a.一式兩份申請書。
b.病人本人簽字或家屬監護人代簽。
3)陪伴人員:
a.病殘旅客乘機,原則上由醫生或護理人員陪同,以便旅途中照料旅客。
b,除精神病人外,符合條件的可單獨旅行。
2.接受申請
(1)在我國境內申請乘坐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班機,由售票處處理。
(2)受理部門應了解旅客的病情及精神狀況,對不能接受的旅客做好解釋工作。
(3)通知旅客准備必要證件。
(4)診斷證明書在指定醫療單位簽署。
(5)接受後可為旅客訂座。
(6)申請中包括特殊服務設備。
3.病殘旅客乘機申請電報的拍發
(1)申請電報發給國航座位控制部門。
(2)如有外航聯運時,申請電發給有關空運企業的座位控制部門。
電報中應包括:①病殘旅客情況②陪伴人員情況四、處理程序
1,售票處
2.始發站
3.經停站
4.到達站
5.航班銜接站
五、輪椅
WCHR
WCHS
WCHC
六、擔架
1.定座
擔架旅客訂座不得遲於航班起飛前72小時。
2.人數
每一航班每一航段上只限載運一名擔架旅
客。
3,陪伴人員
經醫生同意,至少一名陪護人員。
4.票價
(1)擔架旅客
a.個人票價
b.擔架符加費
一等艙:對旅客使用擔架航段加收一個單程成人一等艙票價。
經濟艙:對旅客使用擔架航段加收二個單程成人經濟艙票價。
(2)陪伴人員:
根據實際佔用座位等級,按普通一等或經濟票價計收。
5.免費行李額
擔架旅客免費行李額為60公斤。
6.客票填開
擔架旅客應在客票中註明STCR字樣。
孕 婦
一、條件
1.懷孕32周不足32周的孕婦乘機,除不適宜乘機者外,可按一般旅客運輸。
2.懷孕超過32周的孕婦,應提供醫生診斷證明。
3.懷孕超過36周的孕婦,予產期2周以上者,一般不予接受運輸。
二、訂座
1.32—36周的孕婦,填寫一式兩份醫生診斷證明書和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經檢驗合格,方能輸訂座手續。
2.孕婦必須申請訂座。電報中說明孕婦情況。
三、處理程序
1.售票處
(1)座位證實後方可開票。
(2)應將「診斷證明」及「乘機申請書」符在客票上,同時在客票各聯註明。
(3)起飛前48小時,拍發特殊旅客運輸通知SPA/PREGNANT電報發給經停站和到達站。
盲 人
一、定義:盲人指雙目失明的旅客。
不是指眼睛有疾病的旅客。眼疾旅客,應按病殘旅客處理。
二、分類:
(一)有成人陪伴或有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
1.成人陪伴的盲人旅客,按一般旅客接受運輸。
2.有導盲犬引路盲人旅客,應按規定辦理運輸手續。
(1)特別訓練的導盲犬。
(2)必須申請同意後方可運輸。
(3)可免費帶入艙內。
(4)導盲犬應必備國家規定的動物入境或過境的必要檢疫證明。
(5)不適宜運輸狗時可拒絕運輸導盲犬。
(6)導盲犬需帶口套及牽引的繩索。
(7)空中禁止餵食。
(8)每一客艙只能運一隻導盲犬,不能同其他動物同運。
3、處理程序
(1)售票處
a.檢驗各種手續,證件齊全方可辦理定座手續。定座電報中在SSR組應註明是攜帶導盲犬的旅客,經控制部門同意後可售票。
b,辦理完售票手續的應拍發SPA/SEDBLND電報電報應給始發站、經停站、到達站。
(二)無成人陪伴和無導盲犬引路的盲人旅客。
1,運輸條件:
(1)盲人旅客能自己走動,有照料自己的能力。
(2)上下機地點(始發、到達站)有人接送。
(3)訂座時填寫一式兩份特殊旅客乘機申請書。
(4)如有聯程運輸應得到有關空運企業同意後方可運輸。
2.處理程序:
(1)售票處
a.檢驗盲人旅客是否符合運輸條件。
b. 拍發訂座電報。在SSR組中註明UNAC BLND。接到座位證實後方可售票。
c.售票手續辦妥後,應拍發。SPA/UNAC BLND電報
犯 人
一、一般規定
1.由於犯人是受到國家現行法律管束的,在處理犯人運輸時,必須與有關公安部門,以及通過外交途徑與有關外交部門取得密切聯系。
2.在辦理犯人運輸中,應注意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令和對外政策、及有關國家的法律。
二、接受犯人運輸的限制條件。
1.運輸中必須有二人監送。
2.監送人員在運輸中對犯人負全部責任。
3.監送人員攜帶武器,在飛行中,一般應當交由機組保管。
4.運輸犯人,只限在運輸始發地申請辦理定座售票手續。
三、接受犯人運輸的批准許可權。
運輸犯人,必須經運輸始發地最高一級運輸業務部門負責人根據本節有關規定負責審校批
准。在國外由辦事處負責人批准。如果需要通過外交途徑與有關國家外交部門取得聯系和配合時,必須事先請示總局,遵照總局指示辦理。
四、辦理運輸犯人的工作程序
1.售票處
(1)接到運輸犯人的申請後,即發電給始發地運輸部門申請批准。
內容包括:犯人姓名、國籍、監送單位和監送人員姓名,運送日期、航程、定位等級和其他有關事項。填寫訂座單,並在單上符上申請運送犯人單位公函。包括「監送人員在運輸全過程中對所監送的犯人負全部責任」字樣,並加蓋監送人員單位公章。
(2)獲得批准後,辦理訂座售票手續。
拍發訂座電報:通知訂座部門犯人的姓名、性別、國籍、年齡。
(3)辦妥售票手續後,拍發特殊旅客(犯人)運輸通知(SPA/PRISONER)電報給各經停站、終點站。
2.運輸業務部門應辦理的手續。
3.始發站值機部門應辦理的事項。
酒醉旅客
一、酒醉旅客一般不予運輸。
二、根據酒醉旅客的外行、言談、舉止自行判斷決定。
三、對酒後鬧、影響其他旅客旅行時,國際航空公司有權拒絕其乘機。
四、在飛行途中,如發現旅客仍在處於醉態不適於旅行,或妨礙其他旅客時,機長有權令其在下一個經停站下機。
五、酒醉旅客被拒絕乘機時,退票按非自願退票處理。
1995.8.21關於下發修訂的《關於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的通知
民航總發<1994>22號各管理局、航空公司,首都、虹橋、白雲國際機場:
根據國務院領導關於民航「對軍隊要客服務范圍由各總部和各大軍區以上的領導幹部擴大到正軍職上將以上(不合副軍職和師職少將)待將來有條件時,再擴大到全部少將以上領導幹部。」的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對民航總局一九九三年七月下發的《關於重新下發<關於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的通知》(民航局發(1993>189號)進行重新修訂,現將重新修訂的《關於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了便於操作,經與解放軍總政治部研究,軍隊在職正軍職少將購買機票須憑原部隊軍級以上政治部門開據的購買介紹信和本人軍官證,並按要客予以保證,提供服務。其餘要客購票仍按原規定執行。
本規定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實行。民航局發<1993>189號文同時廢止。
附:關於重要旅客乘坐民航班機運輸服務工作的規定。
民航總局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㈦ 首都國際機場的特殊旅客服務能幫助在飛機上代老年人填表格嗎下飛機能幫忙送出關么 請幫忙解答,謝謝!
在飛機上填表需要飛機上的空乘人員幫忙,沒有問題。(辦理登機牌的時候讓他們幫你聯系航空公司的人)
送出關也要整的航空公司的人同意,一切看你怎麼和他們溝通了
㈧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幾種
出機場大門就有~
票價是15元~~
然後到民航後往東走幾步就是回火車站了.5還是15,在阿波答羅商業廣場左邊有一個長株潭汽車站,票價好象是16.有到湘潭的直達大巴車;
火車站往北走200米推薦你坐
機場-民航大酒店
的大巴車
㈨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幾種
機場的特殊旅客有5種,分別是無成人陪伴兒童、孕婦旅客、新生嬰兒、病殘旅客、殘疾旅客。具體介紹如下:
1、無成人陪伴兒童
年齡在五周歲至十二周歲的兒童需要單獨乘機時,應在購票前向航空公司申請無人陪伴兒童服務。航空公司對每個航班上無人陪伴兒童數量有明確限制,為了確保旅行的順利,請務必提前申請。
2、孕婦旅客
懷孕不足32周的孕婦,除醫生診斷不宜乘機外,航空公司按普通旅客接受運輸。
懷孕超過32周不超過35周的孕婦,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療單位出具的有"適宜乘機"字樣的診斷證明書,方可乘機。診斷證明書應在乘機前7天內填開。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申請。
懷孕超過35周的孕婦,航空公司不予承運。孕婦乘機有一定危險性,為了您的自身安全,如選擇乘機,應如實向航空公司說明情況,如因未如實說明情況而出現意外,航空公司不會承擔責任。
3、新生嬰兒
由於新生嬰兒抵抗力差,呼吸功能不完善,飛機起飛、降落時因氣壓變化大容易對其造成傷害。因此航空公司規定新生嬰兒出生不足14天,早產嬰兒不足90天,不能乘機出行。
4、病殘旅客
病殘旅客是指由於身體或精神上的病態或缺陷,在上下飛機、飛行途中及在機場地面服務過程中無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予以單獨照料或幫助的旅客。病殘旅客要事先在航空公司售票處提出特殊服務申請。重病旅客要提供醫療單位出具的適宜乘機的證明,經航空公司同意後方可購票。
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航空公司有權拒絕運輸。
5、殘疾旅客
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需要承運人提供下列設備設施或服務時,應在定座時提出,最遲不能晚於航班離站時間前48小時;並應在普通旅客辦理乘機手續截止前2小時在機場辦理乘機手續。
(1)供航空器上使用的醫用氧氣;
(2)托運電動輪椅
(3)提供機上專用窄型輪椅;
(4)為具備乘機條件的殘疾人團體提供服務;
(5)攜帶服務犬進入客艙。
(9)機場特殊旅客服務擴展閱讀
《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中規定:
第三十一條 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應當出示有效乘機身份證件和有效乘機憑證。對旅客、有效乘機身份證件、有效乘機憑證信息一致的,民航安檢機構應當加註驗訖標識。
有效乘機身份證件的種類包括: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護照、軍官證、文職幹部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文職人員證、職工證、武警警官證、武警士兵證、海員證,香港、澳門地區居民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地區居民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旅客的護照、外交部簽發的駐華外交人員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民航局規定的其他有效乘機身份證件。
十六周歲以下的中國大陸地區居民的有效乘機身份證件,還包括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學生證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第三十四條 殘疾旅客應當接受與其他旅客同樣標準的安全檢查。接受安全檢查前,殘疾旅客應當向公共航空運輸企業確認具備乘機條件。
殘疾旅客的助殘設備、服務犬等應當接受安全檢查。服務犬接受安全檢查前,殘疾旅客應當為其佩戴防咬人、防吠叫裝置。
㈩ 機場檢票後有沒有能提供行動不方便的快速到達登機口
這個需要提前預約機場特殊旅客服務,就是機場地服提供輪椅,一般可以辦登機手續時在櫃台辦理,下機時同時也可以提供此項服務,登機前一天致電航空公司就可以了,一般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