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管被打事件
㈠ 浙江城管被打
為什麼被打?
㈡ 最近安徽發生二名城管被捅死事件
浙江在線杭州2月29日訊(浙江在線記者/胡昊 編輯/汪江軍)今天上午,寧波「北侖發布」公布一起城管遭暴力抗法信息:2016年2月29日08時40分,北侖霞浦街道城管隊員在九峰北路附近送達執法告知書過程中,4名城管隊員遭遇暴力抗法,已送往醫院搶救,截至2月29日11時,2名城管隊員經全力搶救無效死亡,另2名城管隊員目前生命體征平穩。
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具體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㈢ 警方通報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說了什麼
近日,重慶一城管執法過程中與一水果攤主發生沖突被砍傷,警方發布通報稱:9月7日9時40分許,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執法大隊在對東海長洲片區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時,一水果攤主楊某(女,26歲,四川平昌人)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
楊某不滿,遂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男,29歲,南岸區人)右手被果筐劃傷。城管隊員楊某橋與楊某發生爭吵,情緒失控上前追打楊某。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案發後,公安機關經全面調查取證,已查明,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楊某被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案件正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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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商販同意社區進行調解:
女商販楊漓說,在9月10日下午,當地興隆灣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來到醫院,詢問楊漓是否願意調解,楊漓答應了。「我肯定也願意,我也不想把這個事拖太久了,畢竟我現在也是上有老下有小,拖久了對家庭也不好。」
楊漓還說,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將在9月12日晚12點前給她一個結果。「他們說,能不能調解,都會給我個答復。」
另外,在溝通過程中,社調委工作人員還提出希望讓楊漓不再對事情經過接受采訪,並最好注銷自己的今日頭條賬號。
「社區說網上的輿論對那個城管隊員和他的家庭影響太大了,我也理解,所以就答應了不再對事情經過接受采訪。但沒有答應注銷賬號。」楊漓稱,因為事情還沒有解決,所以她不願意答應。
對此,楊漓也詢問過,這個訴求是否是當事城管本人提出的,社區調解委員會的工作人員並未做直接回復。
㈣ 城管被小商販打死最終判決結果
法律規定,城管執法人員被小商飯打死最終判決結果,那要看因為什麼原因屬於故意把人內打死,過失殺人,容是不是定為殺人罪等等…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不是故意殺人或者蓄意謀殺罪,法律規定量刑處1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㈤ 如果我被城管打了,然後干架,最後不小心打死了城管,怎麼辦
肯定不可能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底線是你給城管的傷害不大於城管本來想內給你的傷供跡垛克艹久訛勛番容魔害,而城管本不想打死你,所以至少也是「防衛過當」
因為現行的政策鼓勵與惡勢力斗爭,所以「防衛過當」一般從輕處罰。
不過,與城管幹架至城管死亡,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如有較大的爭議,或者城管原本就是文明執法的,那樣也是可以判故意殺人的。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㈥ 女店主被城管揮拳暴打,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正當防衛嗎
近日,在重慶南岸區塗山鎮發生了這么一件事,城管在鎮上巡邏執法時,發現了路邊佔道經營的水果攤,在執法過程中,城管追逐著水果攤女店主狂打,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那麼問題來了,城管有沒有資格在執法過程中追逐打人?女店主在反擊時將城管砍傷算不算正當防衛?關於這兩個問題我們來一起探討一下:
㈦ 警方通報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此事的原委是什麼
這件事情本來是城管在進行檢查的時候,發現這個賣水果的女商販,他把自己的水果堆積在的過道上面,然後城管就讓他把東西搬走,但是這個女生吧那不班,後來他們就發生了一些爭吵,然後這個女商販太用水果籃子去砸那個城管,後來那個水果籃子劃到了一個城管的右手,把城管的右手劃破了。
後來城管他也有些生氣,於是他就去追打那位女商販,在女商販被追打的時候,她過於緊張,於是隨手拿起了一把西瓜刀在空中亂揮,後來就砍傷了城管。然後又有人報了警,但是警察認為女商販沒有錯,但是他把東西堆積在過道裡面確實是不好的,於是就對女商販進行了口頭的教育。
今年也發生了很多起城管跟商販發生毆打的事情,但是我沒有根據情況所定。就因為發生這種事情就是城管的錯,我覺得這次案件中城管他是沒有什麼錯的。
㈧ 城管追打攤主被砍傷,反抗暴力執法算正當防衛嗎
這個問題要看城管是否按照規定執法、如果沒有按照規定被攤主砍傷、責任就不在攤主身上。
㈨ 城管毆打瓜農致死案最終結果如何政府如何處理
對涉事城管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個月。
2013年7月17日,臨武縣城管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當地瓜農鄧正加夫婦發生爭執,沖突中鄧正加倒地死亡。事發後,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員被刑拘,城管局局長胡郴、黨組副書記鄒紅衛被免職。
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在行政執法過程中,遭被害人鄧正加及其妻子黃細細的阻攔和謾罵,當被害人鄧正加用秤桿戳向廖衛昌時,四上訴人遂奪搶秤桿,並對被害人毆打,四上訴人的傷害行為誘發了被害人小腦與腦干橋延溝交匯處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廖衛昌、袁城系主犯;駱威平、夏際玉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案發後,四上訴人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對廖衛昌、袁城、駱威平、夏際玉可從輕處罰或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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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臨武縣瓜農鄧正加的意外之死把臨武縣推進了風暴眼。
鄧正加是臨武縣南強鄉蓮塘村人,56歲(2013年),賣的瓜也是自己家種的,平時為人很老實,還曾經被臨武縣農業局評為種植勞模。
有網友稱,湖南臨武縣蓮塘村瓜農兩口子在縣城文昌路橋頭賣西瓜,丈夫被臨武城管暴力執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
事發當天下午,臨武縣政府網站發布通稿稱,臨武發生一起群眾意外死亡事件,臨武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南強鎮蓮塘村民鄧正加發生爭執,鄧「突然倒地死亡」。
網上的說法則與官方消息在細節上大相徑庭。鄧正加侄女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縣擺攤賣西瓜,期間兩次與執法城管發生爭執,雙方發生推搡,鄧正加當場死亡。其家人正在尋找能證明城管圍毆鄧正加夫婦,包括用秤砣打鄧頭部的目擊證人。鄧的侄女稱,已找到5-6名目擊者。
事發地位於湖南郴州臨武縣文昌路橋頭,多名目擊者稱,事態隨著警察「搶運屍體」、停電、毆打記者等消息連續見諸網路而持續發酵。而臨武式維穩,讓局勢一度臨近失控。
當天上午,鄧正加夫婦在臨武大道擺攤賣西瓜,被城管以無著裝、無證經營的理由罰款100元,並從鄧三輪車上搬走一些西瓜。鄧正加的妻子上前阻攔,與城管發生推搡。隨後,鄧氏夫婦將西瓜攤轉移到舜峰鎮政府門口。
目擊者何先生稱,上午10點左右,鄧氏夫婦准備將小車上的西瓜卸下時,10多名城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爭執,「鄧先生夫妻倆遭到七八個城管毆打,隨後鄧先生躺地上一動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