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權圖片
① 男子拍361張車輛違章照片,致車主被罰,沒執法權為何卻能做處罰依據
男子在進行舉報前事先聯系了交警大隊的民警,而後在得到了官方舉報郵箱後才將照片進行提交,雖然男子沒有執法權,但他卻有每個公民應有的舉報權,在這種情況下交警會根據他提供的照片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自然能夠作為處罰依據。
最後:佔用應急車道的車主在被罰款的時候被叫怨,沒讓你們回駕校從新學習考證就不錯了!
② 三幅圖分別反映了我國古代哪三個朝代的什麼政治制度
西周:分封制
分封制正式起源於何時,近代學者說法不一。分封制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起源時間已經難以考證。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諸侯咸來賓從」、「諸侯咸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時期不斷發展,到周朝時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達到頂峰。柳翼謀謂:「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即從堯、舜經夏、商到周朝,採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古代中國的「天子」、皇帝將土地分給親屬或功臣,所封之地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等等,統治封地的君主被稱為「諸侯」、「藩王」等等。
為了維護統治,分封制規定,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治理諸侯國,保衛國家。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秦朝:郡縣制
由春秋戰國到秦代逐漸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時,秦、晉楚等國初在邊地設縣,後逐漸在內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後,各國開始在邊地設郡,面積較縣為大,但地位比縣低。戰國時逐漸形成縣統於郡的兩級制。秦統一後,將地方行政機構分為兩級:郡和縣。郡是中央政府轄下的地方行政機構,長官為郡守,掌全郡政務;郡尉輔佐郡守;監御史掌監察工作。分全國為三十六郡,後增加到四十餘郡。郡下設縣,邊地少數民族地區設道。縣有大縣小縣之分,萬戶以上的大縣設縣令,不滿萬戶的小縣設縣長。縣令、縣長下設縣尉、縣丞。縣尉掌管全縣的軍事和治安,縣丞為縣令和縣長的助手,掌全縣司法。郡、縣長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一部分。其郡、縣二級行政制一直為後世所沿用。
元朝:行省制
行省制是蒙古統治者在在中原地區行政區劃和政治制度方面留給後世的一份重要遺產。自元行省始,行省三司督撫的高層督政區體制較穩定地確立了下來。然而,元代行省制的特點與歷史作用究竟如何?人們的看法不盡相同 。筆者認為,元行省制是古代多民族統一國家發展壯大過程中中央與地方權力結構不斷調整、完善的產物。它並非單純的中央集權或地方分權。元行省制的歷史價值在於:它創立了一種以行省為樞紐,以中央集權為主,輔以部分地方分權的新體制。該體制有三個特點:行省性質具有兩重性又長期代表中央分馭各地,主要為中央收權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權力,所握權力大而不專。元行省制引起了13、14世紀中央與地方權力結構的較大變動,對元代社會和後來的明清、近代影響至深。
③ 向老師舉報班長包庇好朋友抄作業的行為是公民行使監督權的表現
帽子蓋的有點大了點,屁大點的事,也叫公民行使監督權?
④ 營業執照圖片是什麼樣的
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新版營業執照將印製國徽、邊框、標題(營業執照)、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址、登記機關公章、年月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監制等內容,列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號碼、記載事項名稱及內容、二維碼等內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報提示語。
如圖所示:
(4)監督權圖片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辦理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資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執照
⑤ 請問這個圖片是哪個電影里的啊~~多謝 100分
熱血警探
http://ke..com/view/673588.html?wtp=tt
⑥ 執法部門在執法時,可以拍攝視頻或者照片嗎
可以。
⑦ 怎樣才算侵犯肖像權
不算。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見,構成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通常應具備兩個要件:
一是未經本人同意;二是以營利為目的。
常見的侵犯公民肖像權的行為,主要是未經本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業廣告、商品裝潢、書刊封面及印刷掛歷等。
肖像權的內容包括:
(1)公民有權擁有自己的肖像,擁有對肖像的製作專有權和使用專有權。
(2)公民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或對肖像權進行損害、玷污。
1.肖像製作專有權
就攝影而言,即通過照相將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部過程。
肖像製作專有權內容包括:一是肖像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會的需要,自己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製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的同意或授權,擅自製作自己的肖像。非法製作他人的肖像,構成侵權行為。
在理解「肖像製作權」時,我們經常是以為只要不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就不構成侵權行為,這是對法律的一種誤解。嚴格意義上的理解應當是:是否侵害肖像製作專有權,取決於製作人在製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權人的許可,未經許可進行製作的——即使是以私藏為目的,不會侵害肖像權人直接的利益,那麼,同樣構成侵害製作肖像的專有權。以攝影人來說,你只要拿著照相機對准了自然人進行肖像攝影,如果肖像權人不同意而強行拍照,就是一種侵權行為。
2.肖像使用專有權
肖像一旦固定的一定的物質載體上(製作出來),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所支配、利用。盡管肖像的利用價值有普遍的意義,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其基本內容是:
一是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滿足和財產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二是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從中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三是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
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內容是:一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允許製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允許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一般原則是:公民對自己的形象的再現權——有權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上和空間里的再現自己的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權利。
(7)監督權圖片擴展閱讀:
使用「葛優躺」表情包侵犯肖像權:
在微博和微信等網路平台,各種官微和公眾號文章使用演員劇照製作「表情包」的情況非常普遍,既有照片也有動圖,用以烘托氣氛,吸引讀者。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演員葛優起訴藝龍網官微使用「葛優躺」 劇照的侵犯肖像權案件。
藝龍網微博使用「葛優躺」被起訴
葛優為我國知名演員,曾在電視劇《我愛我家》中扮演紀春生(二混子),角色特點為懶惰耍賴、騙吃騙喝。該角色在劇中將身體完全癱在沙發上的放鬆形象被稱為「葛優躺」,成為2016年網路熱詞。
藝龍網是知名旅遊信息服務網站。2016年7月25日,藝龍網在其新浪官方微博號「藝龍旅行網」中發布了「葛優躺」的配圖微博,以圖片配台詞的形式,在每張圖片中添加台詞字幕,通過介紹「葛優躺」,代入與網站業務相關的酒店預訂。
葛優認為,藝龍網擅自加工和使用其肖像圖片,具有明顯的商業屬性,極易使眾多瀏覽者及消費者誤認為其為藝龍網代言人,或與該網站存在某種合作關系,使其本人蒙受外界諸多誤解,請求判令藝龍網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和維權合理開支1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
肖像是通過繪畫、攝影、電影等藝術形式使自然人的外貌在物質載體上再現的視覺形象。肖像權,是指自然人對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現、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
其載體包括人物畫像、生活照、劇照等。劇照涉及影視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劇中人物,當一般社會公眾將表演形象與表演者本人真實的相貌特徵聯系在一起時,表演形象亦為肖像的一部分,影視作品相關的著作權與肖像權並不沖突。
《我愛我家》中的「葛優躺」造型確已形成特有網路稱謂,並具有一定的文化內涵,但一般社會公眾看到該造型時除了聯想到劇目和角色,也不可避免地與葛優本人相聯系,該表現形象亦構成葛優的肖像內容,並非如藝龍網所稱完全無肖像性質。
即便該造型已成為網路熱點,商家亦不應對相關圖片進行明顯的商業性使用,否則仍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
⑧ 執法部門在執法時,可以拍攝視頻或者照片嗎
可以拍攝。如果沒有妨礙到執法,他們無權阻止。
有一條法律諺語叫: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即禁止。 簡單來說就是對於公民來說,法律
沒有明令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大膽地做,對於政府而言,法律沒有明文授權的事情,就不能
做。從這個法律原則可以看出,除非法律禁止性規定,否則公民都有自由拍攝的權利。
同時,公民對執法現場的拍攝也是公民監督權的具體體現,我國憲法、法官法、檢察官法及
人民警察法都有明文規定以保障公民的監督權。
公民用手機拍攝執法機關的行為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任何執法機關在執法的時候除涉及國
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組織均有權進行以各種方式監督,而且,如果發現行政機關的違法
行為,有權提出質疑,曝光,以讓社會大眾知曉,如果違法行為是針對自己或影響到自己利
益的,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溫總理說,要創造條件讓人民監督政府。因此,公
安局不僅不應當阻攔,而且還應敞開大門,歡迎和鼓勵公民以各種方式包括拍攝的方式進行
監督。
其次,交警強行刪除拍攝的內容是違法的。因為拍攝也是合法監督或鼓勵方式之一,因此,
交警應當予以尊重和歡迎。如果交警的執法是正當的和合法的,對於公民的拍攝,不應當有
任何疑惑或顧慮,交警根本沒有權利對拍攝的手機或相機進行檢查甚至刪除,這種檢查和刪
除行為從法律上講也是一種行政行為,但是是一種違法行政行為,針對這種違法行政行為,
公民有權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要求確認這種行為違法,並公開賠禮道歉。
⑨ 求此圖片出處!!
此動漫出自京都新作:《男子水泳部》
京都アニメーションCM「水泳編」
絵コンテ・演出回:內海紘子答(アニメーションDo)
動畫角色設計・作畫監督:西屋太志
原畫:多田文男、石立太一、內藤直、河浪栄作(アニメーションDo)、佐藤達也(アニメーションDo)
動畫検査:松村元気(アニメーションDo)
色彩設計:米田侑加
特殊効果:宇野靜香
美術:鵜ノ口穣二
撮影監督:高尾一也
詳見:http://ke..com/view/10254060.htm
⑩ 我想問下,這個圖片是那個動漫上的。
我的狐仙女友
看網路吧,反正也是粘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