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交易服務
⑴ 金融服務是什麼
詞典上,「金融服務」(financial services)還是一個新近出現的詞條,1979年由Harry Freeman在American Express上首先創造。不過,金融中介機構內從事相關容的金融服務已經有了相當長的歷史。現在,金融服務公司有一點是共同的:面臨新的競爭。技術革新和計算機素養(computer literacy)的提高正在重新定義貨幣本質以及改變整個金融服務業。
如有:
存取款
信用卡(可透支)消費
借記卡(不可透支)消費
代繳費(電話費、水電費等)業務
發放工資
股票交易
外匯買賣交易
基金交易
國債交易
保險交易
保管箱
儲蓄理財
通存通兌
⑵ 什麼是金融服務專業
金融即貨幣的資金融通,是貨幣流通、信用活動及與之相關的經濟行回為的總稱。包括貨幣的發答行與回籠,銀行的存款與貸款,有價證券的發行與流通,外匯買賣,保險與信託,國內、國際的貨幣支付與結算等。
金融涉及到金融主體、金融客體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金融主體就是在金融活動中的人和單位,包括投資者和融資者;金融客體就是人們參加交易的金融商品,包括股票、債券、期貨期權等。金融關系就是哪些人有資格發行股票等有價證券,哪些人有資格可以購買相應的金融產品。
⑶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版,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權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⑷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回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答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⑸ 金融服務是什麼意思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金融交易服務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的主要特徵
1、投入少
金融服務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融資中介
傳統金融服務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勞動密集型
金融服務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
4、自由化
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⑹ 金融交易的分類
金融交易分類
一、從交易雙方的組成看可分為:
(1)直接金融交易指各機構部門間通過金融市場直接進行的融資活動,如企業在金融市場上發行股票或債券籌集資金,居民將儲蓄購買了債券或股票,而企業則得到了投資資金
(2)間接金融交易指以金融機構為中介,各機構部門間實現的融資活動,包括通貨、存款、貸款、結算資金、保險准備金、金融機構往來、准備金和中央銀行貸款等。
二、從交易雙方買賣的標的物是否是金融工具看:
1、金融工具與非金融工具的交易
交易一方以金融工具換取另一方的非金融工具,如居民用現金或信用卡購買貨物和服務、企業劃減銀行存款納稅等。引起交易一方(居民、企業等)金融資產所有權的減少或增加。
特點:交易的結果是市場結清,如居民用現金購買消費品時,以中世紀資源(消費品)的所有權就從商店轉移到居民,相應的現金的所有權則從居民轉移到商店。
2、金融工具與金融工具的交易
交易一方以一種金融工具換取對方的另一種金融工具,即現存金融資產與其他金融資產的交換,如居民以現金購買股票、企業用銀行存款購買國庫券等。這類交易引起了金融資產所有權和金融負債的產生、轉移或清償。
特點:發生的前提是社會一部分單位或個人資金有結余,而另一部分單位或個人資金有短缺。這類金融交易並未發生任何實際資源的轉移,其實質是一種資金的借貸行為,交易的結果不是市場結清,而是同時產生了債權和債務——交易的一方獲得金融債權,另一方則承擔金融債務。
例如,居民用現金購買國庫券,實質是政府向居民借款。交易發生前,居民與政府之間「你不欠我,我不欠你」;交易發生後,居民與政府之間產生了債權債務關系,居民借出資金,擁有了對政府的債權,政府借入資金,承擔了對居民還本付息的債務。證明債權、債務的憑據就是金融工具,如國庫券。居民購買國庫券,就是擁有了一筆金融資產。金融債權就等同於金融資產;政府售出國庫券,就是政府對購買者有一筆負債,因此金融債務就等同於金融負債。說明,金融交易的結果就是產生新的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
三、金融交易按融資方式的不同分為:
1、直接融資:主要有債券和股票,是企業、政府等從金融市場上直接募集資金,金融機構只提供發行銷售等服務,不起資金的中間借貸人的作用。
2、間接融資:主要是貸款,金融機構扮演了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中介角色。
金融市場通過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方式將分散在各個機構部門的資金進行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