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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既監督

發布時間: 2021-01-28 16:21:00

1. 為什麼需要對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社會輿論監督是指公眾對引起廣泛關注的社會問題,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並形成輿論,從而對國家、政府、政府工作人員的行為提出批評和建議,它是一種重要的法律監督機制。

社會輿論監督作為公眾表達利益訴求和行使監督權利的重要形式,人民群眾參政議政的重要途徑,是實現社會功能的重要載體。它不僅可以彌補傳統監督機制的缺陷,還可以保障公民真正行使社會輿論監督的權利,因而堅定不移的實行社會輿論監督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社會輿論監督具有事實公開、傳播快速、影響廣泛、揭露深刻、導向明顯、處置及時等特性和優勢,是實現社會均衡,使社會處於最佳運作狀態的重要方式。它能夠迅速將人們的注意力聚焦,形成巨大的社會壓力,引起政府的高度關注,及時解決問題。社會輿論監督極具影響力,從權利制約的角度看,是一種以權利制約權力的形式,實施社會輿論監督有其重要的意義。

1.彌補傳統監督方式的不足

與傳統的監督方式相比,社會輿論監督具有無可替代性。首先,傳統的監督方式是一種權力對權力的監督,某些部門可能以各自的權力為交換條件,達成妥協,掩蓋問題,或者通過尋求合作來獲得更大的利益。以權力制約權力的監督並不能絕對地阻止一些政府機構放棄法定的相互監督責任而進行不法的合作。

其次,法定監督機構依靠發現和掌握充分的違法違紀信息來履行責任,而社會信息具有分散性,監督機構的時間和精力有限,是其依靠主動性和積極性所不能彌補的。

2. 真正實現社會公民作為監督主體的權利

傳統的輿論監督中,公民輿論監督等同於媒介監督,大部分的輿論監督都由新聞媒介代勞。而在當前的網路環境下,受眾擺脫對媒介的依賴,主動、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願從媒介中獲取信息,同時實現了由接受者身份向傳播者身份的轉變,獲得了公民在傳播過程中應有的參與權和話語權。

會輿論監督的監測,對於社會輿論監督中的害群之馬,堅決將其清除出去,並繩之以法。讓社會輿論監督這個"大喇叭"播放出更加和諧動人的聲音。政府單位可以藉助輿情監測系統這類工具,對與之相關的社會輿論以及社會輿論監督進行監測和預警,來提升處置輿情以及社會輿論監督的能力。

政府既要做好與己相關的社會輿論的監測,做到早發現、早處置;也要做好社會輿論監督的監測,對於社會輿論監督中的害群之馬,堅決將其清除出去,並繩之以法。讓社會輿論監督這個"大喇叭"播放出更加和諧動人的聲音。政府單位可以蟻坊軟體藉助輿情監測系統這類工具,對與之相關的社會輿論以及社會輿論監督進行監測和預警,來提升處置輿情以及社會輿論監督的能力。

2.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的關系。

兩者在新聞真實性方面有著頗為嚴格的相同之處;對輿情的調查、分析是輿論引導的起點,也是輿論監督的起點;媒體進行輿論引導,必須善待作為引導對象的媒體受眾(人民群眾),尊重人民群眾的國家主人的身份,尊重其知情權等民主權利,實施輿論監督,則必須善待作為監督行為的主體的受眾(人民群眾);兩者在體現黨的意志方面有著一致性 以傳媒為載體的輿論監督,既是監督公共權力,遏制權力腐敗的「利劍」,同時又堪稱保障公民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盾牌」。倘若說「以法律制約權力」是現代法治國家推崇的重要法治信條,那麼「以輿論監督權力」則堪稱現代公民社會弘揚的重要民主理念,輿論監督是現代民主政治的重要載體。 從一定意義上講,輿論監督是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經由媒體傳播而形成的客觀效果。「知情」是輿論監督的前提,「曝光」是輿論監督的關鍵,「監督」則是「曝光」之後因輿論的傳播和受眾的共鳴而形成的一種客觀效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輿論監督的威力就在於通過媒體曝光將事件的真相及相關問題公諸於眾,讓輿論的陽光碟機散恣意的陰霾,讓滋生腐敗現象的黴菌難覓藏身之地。輿論監督的本質在於客觀和公正地報道事件真相和揭露有關問題,通過「曝光」的形式來滿足和維護公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傳媒的主要職責就是「曝光」,輿論的真正使命就在於充分滿足和維護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一切公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新聞媒體既是黨和政府的耳目喉舌,也是人民的耳目喉舌;既是社會的眼睛和良心,也是社會的預警雷達。輿論監督既是新聞媒體擁有的重要權利,同時也是新聞媒體必須履行的重要職責,只有切實行使好輿論監督職能,正確引導輿論導向,新聞媒體的「耳目喉舌」、「眼睛和良心」以及「預警雷達」的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現代社會是典型的傳媒社會,媒體正在全方位地影響政治生活、社會生活、經濟生活、文化生活,媒體輿論監督將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常態。在建設民主政治進程中,各級黨政幹部要努力學會「在輿論監督中生存」,以適應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的時代潮流。說句實在話,只有在輿論監督的壓力下,幹部感覺難當,人民的日子才會好過。

3. 輿論監督有哪些方式急求~~

「輿論監督」是中國共產黨正式文件確認的概念,從1987年黨的十三大、1992年黨的十四大、1997年黨的十五大,到2002年黨的十六大政治報告中,均有這個概念。從黨的工作角度,輿論監督被視為一種對黨政權力組織的公開的監督形式。

本來意義上的輿論監督,是指公眾對各種權力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公眾人物等等,自由表達看法,從而對議論客體成形的一種客觀效果。這種監督是一種自在的、無形的精神性力量,監督渠道多樣,意見表達包括贊揚、批評兩個方面。

在我國,通常所說的「輿論監督」與本來意義上的輿論監督有較大差別,它指的實際上是「傳媒監督」,因為大眾傳播媒介通常被視為「輿論界」。傳媒監督的對象主要是黨政權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其意見表達的方式是媒介對黨政工作中存在的缺點給以批評性的報道。「輿論監督」成了「傳媒監督」,在此有必要強調的是,二者實質上是存在差別的:輿論監督是自然存在的公眾集合意見造成的某種效果,而傳媒監督就不能不帶有媒體自身的主觀意圖,以及媒體背後政治、經濟因素對其的控制。大眾傳媒在理論上應代表輿論,但是否真正代表輿論,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我國傳媒所有權和管理體制的特殊性,決定了輿論監督的特殊性。大眾傳媒在我國屬於國有資產,黨和政府直接領導主要媒體並給以經濟扶植,其他媒體也都分屬主要媒體或傳媒集團、各個黨政機構或黨領導的團體。媒體的重大批評報道,通常得到主管機構的指示;一些由記者首先發起的重大批評報道,則要在事後得到主管機構的認可才可能繼續。媒體在一些較小的問題上,擁有一定批評自主權,例如針對某些基層權力組織的批評、針對小型企業和違法事件的批評等。總體而言,傳媒監督在我國,某種程度上是黨政權力的延伸或對這種權力的補充。

從理論上說,傳媒監督只是輿論監督的一種形式。傳媒監督的正當性來自公民所享有的言論出版自由權利,傳媒作為公民知曉信息和發表意見的公開平台,代行公民輿論監督的職責。傳媒批評的權利不應是一種特權。

鑒於我國的傳媒監督是一種黨政權力的延伸和補充,我國的輿論監督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人們常常將媒體批評視為某一級政府或黨組織的意圖,因而,這種監督具有十分強大的權威性和影響力,往往對被監督者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其次,由於媒體的一些報道是各國家機關、黨的部門聯合下文件要求媒體配合進行的(例如「百城萬店無假貨」活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道路超限超載檢查活動等等),因而這時的「傳媒監督」其實是黨政權力和傳媒職能相結合的產物,具有明顯的黨政行為性質。所以發生一些媒體從業人員要挾人、剝奪人的違法情況,除了具體人的素質問題以外,也在於這時的記者擁有某種權力但又缺乏約束,媒體的報道可能演化為一種話語霸權。

第三,由於體制問題,除了中央級的傳媒,目前各地傳媒監督的報道直接涉及到本地的人和具體單位的很少。

第四,有效推進輿論監督的方式有三種:一是監督得到具體的黨政權力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支持,鼓勵傳媒積極監督下屬機構和工作人員;二是具體的地方立法機構制定輿論監督的法規,以支持傳媒的監督,例如1999年在全國最早出台的《珠海市新聞監督辦法》;三是跨地區的傳媒監督。媒體及其從業者為了防止因直接批評本地的腐敗現象而遭遇不測,當地的傳媒通常只揭露異地的問題,其他地區的傳媒亦然,通過這種辦法達到監督的目的。

第五,根據黨的十六大報告中的精神,輿論監督的主要對象是各級權力組織,而不是非權力性的社會、經濟和文化活動,媒體在其中的職責是,以審視的眼光,敏銳地發現領導的失職,並及時監督政策制定和執行中的問題。但是目前輿論監督中也包括了媒體一定程度上代行司法和行政職責的現象,如檢查劣質產品、調查惡性事故等。這是因為,在實際生活中,常常將傳媒監督和某種程度上媒體代行公共政治權力統稱為「輿論監督」,因而使輿論監督的外延擴大。

我國輿論監督應以預防職務犯罪為主。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草擬並四易其稿的《深圳市預防職務犯罪條例》將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權寫入法規,規定新聞媒體應當對國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新聞記者在預防職務犯罪采訪工作過程中享有知情權、無過錯合理懷疑權、批評建議權和人身安全保障權。對新聞媒體揭露出的問題,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內進行全面調查,並向社會公布調查結果。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不接受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的,將由上級機關或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監察機關或主管部門將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該草案已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如果通過,將成為新聞監督權的重要突破。目前更多的現實情況是,媒體的輿論監督往往僅限於對職務犯罪的後期揭露,這樣,媒體對職務犯罪的新聞報道很難起到對職務腐敗的監督、預防和前期遏製作用。

由於我國當前輿論監督的實際范圍較寬,輿論監督目前的職責范圍大致包括三個方面:保證公共權力的正確行使、促成並維護以法治國的社會機制、遏制腐敗的滋生和蔓延。

「輿論監督」要正常運行,其前提是公眾知情,即公眾對公共事務信息,尤其是政務信息的全面、及時、客觀的掌握。只有公眾知情,輿論才能產生監督的效應。同時,傳媒作為重要的監督渠道,其報道活動也應受到法律、具有可操作性的職業道德規范和自律條文的監督和制約。
參考資料: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lw_view.jsp?id=1047

4. 怎樣看待網路傳播與輿論監督

尤其進入21世紀,當網路傳播對人類的生活影響越來越大時,當我們在網上既可以看到白宮,又可以看到中南海時……,對網路政治進行觀察與思考的時機也就成熟了。
一、對輿論及輿論監督的認識
輿論是社會或社會群體中的大多數人對於近期發生的、為人們普遍關心的某一有爭議的問題的共同意見。①輿論監督是和輿論一體相連、密不可分的。它所反映的不是個人對社會現實的認識,而是一定的社會群體(公眾)對社會現實的普遍的、共同的意見。輿論監督藉助新聞媒介的傳播優勢,以公開的方式反映公眾對某一社會現象、某個社會事件或社會問題所形成的比較一致的意見。實際上它是代表公眾的意志對社會現實做作出強有力的主動回應,因而在實施對社會監督方面具有很強的影響力和權威性。
②輿論監督的功能是多方面的:監視社會環境、調整社會心態與社會意見、對社會進行控制、制衡等等。在中國,輿論監督是黨的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幫助黨委和政府改進工作、解決問題的銳利武器,也是提高新聞宣傳的戰鬥力和影響力的重要手段。新聞媒介與輿論監督的關系非常密切,傳統媒體成為輿論監督的重要工具,在網路逐漸受到青睞的現代社會,通過網路進行輿論監督成為輿論監督的一個新焦點,尤其網路政治倍受關注。
二、網路政治的現狀——特點與問題
在互聯網興起之前,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在輿論監督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互聯網興起之後,網路也加入到了輿論監督的行列中來,並且日漸顯出其重要地位。
網路政治強調的也是輿論監督的一種社會控制功能、社會制衡的功能。它應該是主要以輿論、宣傳、教育的手段去影響和引導公眾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預防和制止社會越軌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它是有益的。同時要明確,這種控制不是強制性的,它主要是通過精神內省、價值認同、道德感化的方式達到控制的目的。
與傳統媒體在政治方面的輿論監督不同,利用網路進行政治方面的輿論監督有了其新特點。
傳統媒體在發布新聞、引導輿論、監督社會時很難得到受眾的直接反饋,即使得到直接的反饋在時效性上也是比較差的。簡單地說,話語權是主要由一方控制的,而另一方非常被動,難於充分享有話語權;同時,控制話語權的一方也很難確切了解新聞發布後受眾的反應及其輿論效果。對傳受雙方來說,很難形成互動。
而網路的交互性特徵為網路傳播新聞、進行輿論監督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尤其在網路政治方面的表現更為突出。網路使得普通受眾擁有了話語權,他們可以通過網路發表關於政府、政府官員的意見與建議,同時,發布信息方也可比較直接地獲取這些反饋信息,及時了解受眾的心理狀態,為政策等的改進與制定提供了依據,網路能及時地報道政治及與之有關的新聞,讓最廣大的受眾以最快地速度了解政治並可讓他們以最快地速度對政治做出反應。從一定程度上說,更有利於社會控制。
這實際上發揮了輿論監督兩方面的功能,一方面互聯網為普通人對政府行為或政府官員的監督提供了便利,與傳統媒體相比,這一特點尤為突出,網路論壇等都成為普通受眾的傳聲筒。由於普通人開始享有話語權,原來的話語權控制者在統一聲音方面就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以柯林頓的性丑聞案為例,美國《新聞周刊》的編輯部在這篇消息即將發稿的時候把它撤了下來,而由一個年輕人開設的一個人網站——德魯吉報道則將這一爆炸性新聞公之於世,在當時引起的轟動足以見證網路輿論監督的威力。而另一方面政府通過網路能更迅速、更直接地了解普通受眾(民眾、人民)的狀態,輿論引導與監督也更為方便。在中國,剛發生不久的孫志剛事件在網路上引起了重大的反響,最終政府根據人民的反饋情況修訂了相關的政策,也可以看出人民的意願通過網路對政治生活的影響,同時也體現了網路政治對社會的一種調節,在這里,網路的交互性被體現得淋漓盡致。
事實上,不同國家的政府網路都是為其自身的政治利益服務的。以美國為例,1998年美國轟炸我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明明是明目張膽地侵犯行為,但包括網路在內的西方傳媒對事實進行了精心地選擇,向美國民眾公開了所謂的真相,這種假信息事實上是在有意地塑造美國民眾對這一事件的認識,簡單地說,美國政府是在利用手中地話語權影響以致誤導美國民眾,是在意識形態上控制全體民眾。不過,在中國則不同,中國政府都是站在黨和人民地立場上通過網路發布忠於事實的新聞,目的在於讓中國的廣大人民都能及時地了解政府政策、新聞事件的真相……從而可以更積極地投入到社會地建設中去。
當「網上辦公」、「在線政府」、「電子化政府」日益成為可能時,「開放政府」也就成為可能,公民的知情權得到了極大的保障,他們也可是直接享有一部分話語權,可以直接通過相關的網站了解到可靠的政務信息,這時政府的角色開始慢慢具有服務的性質——及時地向公民提供信息的服務。當然這種信息的服務是有立場的、有選擇的,上面提到的美國轟炸中國使館的例子足以說明這一點。與此同時,政府也可以較為容易的從網站的相關部分得到來自受眾的反饋信息,這從傳播學的角度講是非常重要的,由於反饋回來的信息經歷了較少的中間環節,所以信息丟失的就比較少,可靠性就強,政府可以准確地把握受眾的整體想法(意識),為其科學地引導與監督提供了可能。
在看到網路為政治生活帶來高效、便捷的同時,也應明確網路也為政治生活帶來了一些問題。
由於網路為民意的表達與公眾的參與提供了非常有效的技術手段,特別是在有些情況下,很普通的一個公民就可以與政府官員直接對話,所以來自民間的不同聲音越來越多,這樣政府在享受網路帶來的方便的同時,也在面臨著越來越難以統一聲音的尷尬(在不同的情況下,統一聲音有時是好事,有時則不然)。這就要求政府在引導輿論上要更科學,否則會很難讓公眾在意識上認同政府的行為,也很難提高政府的威信。但對於一個對公眾負責任的政府來說,這不是一個難解決的問題。
除此之外,網路也為一些政治謠言提供了技術手段。發布謠言者出於不同的目的對政府、政府官員或者政府的政策進行誹謗、中傷、詆毀,如果普通的受眾不能清醒地分析情況,那麼就非常容易受到誤導,甚至出現極端的行為,直接影響到一個國家正常的政治生活,甚至會影響到國家的穩定。
還有,現在通過網路建立起來的有自己組織的團體越來越多,當然,其中大部分團體都是健康的、正常的,他們可能是集郵愛好者的組織、可能是讀書熱愛者的組織……但也不能忽視其中的一些組織可能是通過網路建立起來的違背政府規定的非法組織,例如營銷組織等。對政府來說,對這部分團體的信息的了解與控制是有難度的,但如果能及時了解這方面的信息,尤其及時識破不良分子的面紗,對於輿論地引導與監督是有意義重大的。
三、網路政治的未來
隨著網路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尤其在輿論監督方面越來越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輿論組織者要想更好地發揮網路陣地的優勢,就必須對網路輿論監督的方式方法進行改進。
第一,在通過網路進行輿論監督時,要改變一種心態——只按照自己的意願發布新聞與信息,不考慮社會上普通人的反應。這種心態是在利用傳統媒體進行輿論監督時滋生的,它在一定程度上與話語權的享有范圍比較窄有關,而網路的交互性就要求對社會進行積極控制的一方必須積極地組織輿論,同時建立科學地接受反饋的機制,及時分析反饋信息,並及時對反饋信息做出反映。簡單地說,就是要社會控制者在面對網路政治工作時要更講求質量與效率,提高輿論監督的積極性。
第二,要想消除網路謠言等對健康的網路政治的影響,一方面需要健康的聲音不斷提醒、告誡公眾——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強化公眾的正確意識,其中對版主的嚴格要求就是方法之一;另一方面也需要去改進網路傳播技術,使不利於公眾健康、正確判斷的謠言等沒有藏身之處,剝奪它們的話語權。對於利用網路發展的非法組織等,也需要同樣的方法予以解決。
第三,對於中國來說,利用網路進行輿論監督,可以借鑒《聲張自我的藝術》③的一些觀點。通過網路進行輿論監督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在這個前提下,要有利於社會協商對話。網路使得輿論組織者與對象之間進行社會協商對話、彼此溝通、互相理解成為了可能;所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雙方通過對話達成一致將成為輿論監督的主角。簡單地說,強調的是一種疏導,而不是堵塞。

5. 如何看待和評價大眾傳媒在監督政府方面的作用

大眾傳媒我個人認為應該起到一些監督作用,就目前來看,我們國家的傳媒對回社會上的不道德現象還是起到了答一些批評,曝光的作用,但是由於我國傳媒企業不多,數量較少,所以還不能對這么大一個國家的所有地方產生影響,但是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我想有一天你想在大街上做不道德的事情是會隨時被大眾知曉的,大眾傳媒應該是作為公民、政府的良好監督人,作為新文化的傳播者,作為傳統文化的發揚者而存在的,因此,其發展方向應該是朝著良好的。當代大眾傳媒我認為其糟粕太多,尤其是現在的娛樂圈,很多人不注意自己的身份素質,怎麼樣能賺到錢就怎麼樣做,因此政府應當加大傳媒的監管度,禁止不良電影、電視劇的播放,另外我們的公眾人物應當注意自己的言行,你既然選擇了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就應當在人們面前樹立典範!

6. 大眾傳播與輿論監督的關系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辨清它們的關系有利於我們充分有效地發揮輿論監督的職能,圓滿地完成黨和國家賦予我們的輿論引導任務。
輿論引導是指媒體運用發表的新聞事實及言論,影響改變公眾的思想行為,從而達到促使他們朝媒體所期望的方向進行自我調整的目的。輿論引導是我國媒體的基本任務之一。

輿論監督,一般是指公眾通過媒體,對某一錯誤事件(行為)進行批評,以達到公正的處理和得到改正的目的。

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是有差異的。首先表現在兩者的主體不同。

輿論引導的主體是媒體,媒體的思想決定輿論引導的方向。媒體通過對報道的新聞事件的選取、言論性質的選擇以及各類事件量的比例的確定,來實現它自己所要達到的宣傳、導向目的。而輿論監督的主體則是人民大眾。一個錯誤事件(行為)的發生者是公眾,一個錯誤事件(行為)的處理者是公眾,改進這個錯誤行為的仍是公眾,反映披露這一錯誤事件(行為)的記者則是公眾的一員。像市民熱線電話這一類的監督,反映者則直接是公眾。在輿論監督過程中,媒體是公眾實施輿論監督的一個載體,是公眾的輿論平台。

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的差異,其次表現為操作過程的差異。

輿論引導是一個宏觀的導向過程。它是媒體通過對新聞事件(包括言論)的性質、內容的選擇,來影響公眾的思想行為,是一個潛移默化的過程,幾篇、幾期的報道無法完成它的導向意圖。所以它需要媒體有一個長期的規劃,分階段進行實施,並在實施過程中進行修正、補充。這是一個宏大的工程,它的操作過程較為復雜。而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追求的則是一個短期效應。公眾運用媒體批評、揭露某一錯誤行為後,期望而且應該影響相關的公眾,促使其在短期內改正這一錯誤。一般來說,幾篇的報道就可完成。它的操作過程則顯得簡單。

由此也可以看出,輿論引導的作用是緩慢的,長期的,它可能是一個一年、幾年、幾十年的過程。而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則是立竿見影的,它通過社會輿論,在短時間內,形成一種較強的社會壓力,促使所揭露的問題得到公正處理。長期性與短期行為也是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主要是指批評性報道)的差異點之一。

明確區分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在新聞實踐中,怎樣把握好輿論引導與輿論監督的關系,防止用輿論引導來替代輿論監督;防止片面強調輿論監督的作用,使之放任自流,出現輿論導向失誤,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一、充分認識輿論引導的統帥作用,確定媒體的主體意識,分清主次,搞好輿論監督。

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輿論環境是我國媒體的一個重要的基本任務。在這個過程中,媒體是主體。這樣,媒體就應及時分析形勢,確定短期、中期、長期的報道規劃,確定相應的、正確的引導目標,並根據引導的需要,選擇確定輿論監督的內容,使輿論監督能准確地體現輿論引導的意圖。這也可以促使輿論監督具有完整性,避免輿論監督出現零碎、無序的局面,以增強和提高輿論監督的力度和整體效應。

二、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屬性作用,加強輿論引導。

輿論引導不能沒有輿論監督。實際上,輿論引導也無法排斥作為輿論本質屬性的輿論監督。輿論監督的特殊效應,使它具有加快實現輿論引導目標的能力。其實,每一次成功的監督(主要指批評報道)本身就是媒體輿論引導的具體體現。但是,我們在強調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作用的同時,必須指出的是,輿論監督只是手段,是實現輿論引導目標過程中的一個具體的操作行為,輿論引導才是我們的目的,所以我們在選擇、實施輿論監督(特別是批評報道)時,一定要保證輿論的導向意圖,不能自行其事,不能為監督而監督,更不能「瞎起鬨」、「幫倒忙」

7. 網路謠言的傳播主要責任在監督者還是傳播者,我們認為主要責任在監督者 ,請教攻辯問題

先確定有監督義務的是哪些人。

有監督義務的一般來說就是能把你的這個「謠言」散播出去的媒體。(所以這個地方要玩文字游戲,媒體其實既是監督者,又是傳播者。但你們要把傳播者定義為那些轉發微博的人。)

所謂謠言,是必然要構成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才會被稱之為謠言。

一般開個玩笑,騙騙人,撒個謊都不算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說,主要責任是在謠言的監督者。因為就是他們的監督不力,然後讓謊言成了謠言。


你們的一辯在開篇的時候,一定強調兩點。第一給網路謠言定義,明確區別網路謠言和謊言。其實區別主要有兩點,一則是有沒有主觀惡意,一則是造成危害和影響的大小(雖然有轉發五百次的說法,但這是最高院給出的量刑標准,意思就是首先確定這是謠言,其次這謠言轉發了五百次一樣,就犯罪了。所以監管是首要的,傳播是其次的。是不是謠言與轉播的次數無關。)。第二去翻翻廣電和有關媒體的一些法律和規定。我記得有說過媒體有核實消息真假的責任。(注意,是責任,不是義務)

更重要的一點,這里有個先後的問題。記住,所謂的謠言可以傳播開來,首先是因為監管不力(所以監管責任大),有個先後順序在里邊。


問題可以這樣設計:

  1. 誰是輿論的監督者?——如果他說媒體你接著問,如果他說不是媒體或者是別的什麼,按你們這邊組織的觀點反駁他就好

  2. 既然是媒體,依據相關規定媒體有XXXX的法律責任。你同意么?(攻打辯的時候盡量不要問為什麼,只問是否對錯)——他要是說不同意。你可以問他為什麼了。因為這是第三個問題了。而且確有相關規定,他說什麼都是狡辯,放心和他吵。

  3. 我方開篇論述,已經說明,xxx有相關義務,而監督者有法律責任。那麼請問我方認為網路謠言傳播的主要責任在監督者,有何不妥?

  4. 如果對方當時懵了,沒反應過來,馬上加一句:感謝對方辯友同意我方觀點。(說完就坐下)

8. 中國的輿論監督

當然有輿論監督,哪個國家都有。傳播學中有位大師叫盧因提出了把關人理論,成為新聞或信息傳播過程內在的控制機制的重要理論。
一般認為所謂的把關人就是記者 編輯或者是媒介,但是其實政府是最大的把關人.而每個人自身又是把關人,即人人都是把關人.
政府是最大的把關人:媒介是政府的喉舌.
人人都是把關人:在人際傳播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直接地傳遞信息,這些信息是人么經過自己腦袋過濾之後再進行傳播的.人么可以選擇說什麼,也而已選擇不說什麼.可以選擇用什麼樣的態度去理解和對待自己接觸過的消息,從而進一步傳給別人.
無論報紙、廣播還是電視,公開發布的容量都是有限的,因此,它們必須對最後與受眾見面的內容進行精挑細選,將之壓縮成精華,"把關"在此顯得格外重要,既不能讓一條無聊的新聞占據黃金版面,也不能漏登一條精彩新聞。
在網路傳播時代,由於兩個原因,導致網路傳播中,並沒有類似傳統傳播意義上的「把關人」。1、傳播的雙向性使得傳播的權力泛化,任何人都擁有傳播的權力,則傳播者的權威性被削弱;2、信息傳播的自由化使傳播的范圍具有了無限的廣闊性,容易造成信息泛濫。
但是,在網路傳播中,有一種最終的力量能夠對信息進行篩選、過濾,將真正能夠吸引受眾的信息保留下來,而剔出沒有傳播價值的「垃圾信息」。這個過濾的力量,從傳播者的角度來看,就是一個「沉默的螺旋」——被大多數傳播者認同和發布的信息,最終將占據主流地位,得以保留和流傳,而只有少數傳播者認同的信息,就會隨著傳播者為了避免孤立而保持的沉默而消失。從受眾的角度來看,它又符合「使用——滿足」理論,因為在網路傳播者,傳者和受者的角色定位是模糊的,傳者同時也是受者,能得到傳者的認同同樣意味著這些傳者在自己身為受者的時候已經認同了這些信息,也就是說這些信息能夠愉悅受眾,而不能愉悅受眾的信息則無法在信息的海洋中維持使其持續發布的成本。因為這種力量起到了「把關」作用中最關鍵的過濾功能,因此我們可以將這種力量看作是一種具有「把關」作用「類把關人」。

9. 如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內容摘要 :新聞輿論監督是廣播電視媒體對社會環境進行監測、發揮社會雷達作用的基本功能,在日常生活中,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和現實生活的深刻變化,以及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人們對輿論監督越來越高度關注,需求也越來越迫切。輿論監督不只是為曝光而曝光,而是通過曝光改進我們的工作,促進我們的工作。因此,要通過新聞媒體這一特殊形式,大力實施有效的輿論監督,為經濟和社會事業快速健康的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
關 鍵 詞 :新聞媒體 輿論監督 黨和政府
新聞與生俱來的功能便是對社會的監督,新聞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的權利,也是新聞媒體的職責,是一種民主的實現形式。我國現階段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以及社會轉型時期的反腐工作需要輿論監督,黨的十三大至十七大政治報告中也都明確提出重視和發揮傳媒的輿論監督作用。黨的十六大提出名揚中外的「四大民主」:即「保證人民依法實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黨的十七大報告也再次使用了「輿論監督」的概念,要求:「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民主監督,發揮好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和失效。」而實現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和途徑就是輿論監督,那麼,在當前形勢下,作為縣級廣播電視機構更應該深刻地認識到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的必要性以及重要作用。可見,如何提高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是我們面臨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問題,也是一個現實性很強的實踐課題。
一、輿論監督的概念
一般而言,輿論監督是指公眾通過新聞媒介對黨務、政務和一切公共事務的公開,對國家機關各級公務人員的施政活動,以及社會公眾人物(包括政治家、演藝明星、上市公司等)的監督,這種監督既包括揭露和批評,又包括評價和建議。從廣義上看,輿論監督是指公民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輿論監督的權利和自由。公民在了解情況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和傳播媒介,行使法律賦予的監督權,表達輿論、影響公共決策。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社會民主的必要環節,實行輿論監督是一個制度化進程。輿論監督制度應保證社會輿論通過一定的立法程序,轉化為行動措施。
從狹義上看,它是指新聞輿論監督。公民享有依法運用新聞傳媒充分發表意見、建議和呼聲,表達自己意志的權利和自由;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輿論監督的權利和自由。新聞輿論監督源於輿論學和大眾傳播學發展的過程中。我國的新聞輿論監督實質上是人民的監督,是黨和人民群眾通過新聞輿論對各級黨政機關的工作及其他工作人員、以及對社會事務實行監督。它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國家健全發展、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二、為什麼要輿論監督
1、這是進一步解放思想的必然結果。解放思想就是要敢想、敢幹、敢冒險,勇於創新,就是要打破禁區,就是要不斷地發現問題,揭露問題,討論問題,解決問題,從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保障。隨著解放思想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也會變得越來越解放,越來越開放,人們思維的觸角會越來越延伸,必然會無處不到,全面監督政府及社會的各個角落。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是大勢所趨,是歷史向前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的必然結果。隨著網路的發展,電腦的普及,信息的傳播會變得越來越便利,政府也會逐步提高透明度,特別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實施,政府將逐漸成為陽光政府,自覺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
2、這是黨中央的要求。輿論監督是我們黨反腐倡廉,及時糾正工作失誤的一面鏡子,熱情支持各級媒體輿論監督是黨中央的要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中共中央2008年5月13日頒布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輿論監督,增強接受輿論監督的自覺性。2007年1月8日至1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要求,加強人民群眾、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新聞輿論等監督。
3、這是廣大群眾的需求。廣大群眾請求政府解決問題,或者揭露腐敗現象,經常採用越級上訪的方式,但由於群眾的訴求越來越多,越級信訪這一渠道顯得越來越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況且,對於越級信訪問題,上級政府的信訪部門一般退回原單位處理。這樣,群眾常常不滿意,轉為向新聞媒體投訴,請求新聞媒體呼籲的越來越多了。一旦新聞媒體為之呼籲,就會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就會引起廣泛關注,特別是會引起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這樣,問題往往會得到很快解決。
4、這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而輿論監督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十分有效的形式,也是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十分有效的措施,所以,支持輿論監督是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
5、這是構築和諧社會富民強市的有效措施。人民群眾發表意見、提出建議的渠道很多,但通過新聞媒介進行是最便捷的、最有效的方式。因此,新聞媒介通過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和政府的決策進行監督,就能夠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實行民主監督的積極性,吸引廣大群眾參政議政,促進黨和政府決策的民主化與科學化,促使很多社會問題的及時解決,排除影響構築和諧社會、富民強市的不利因素,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為富民強市提供一個好的環境。
三、新聞媒體如何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新聞媒體是輿論監督的主要載體,因此,近年來我局為開展輿論監督工作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並相繼開辦了一批輿論監督性欄目。如電台開辦的《行風熱線》欄目,電視台先後開辦的《社會縱橫》、《民生直通車》等欄目,以「三貼近」為宗旨,上為政府解憂,下為百姓解難,倍受社會各界關注。然而,隨著社會的全面進步和現實生活的深刻變化,人們對輿論監督越來越高度關注,需求也越來越迫切,這就需要我們充分認識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輿論監督的重要性,需要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求真務實精神,把體現黨的意志與反映人民心聲結合起來,加強和改進輿論監督。
(一)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擺正輿論監督與輿論導向的關系。
新聞輿論在任何時候都不能偏離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黨性原則,堅持以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這是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導向的根本保證,更是正確實施輿論監督的關鍵所在。正面報道為主與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以正面報道為主,並不是強加給新聞媒體的一種限制,而是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內在規律所決定的,是我們所處的偉大時代的客觀要求。我們所面臨的是一個深刻變革、日新月異的時代,有理由去理直氣壯地報道改革開放中出現的新事物、新氣象、新變化、新典型。但是,既然我們的生活中還有消極腐敗現象,就沒有理由放棄輿論監督的武器。事實上,開展正確的輿論監督,對於改進黨和政府工作,使決策更加民主化、科學化,以及反腐倡廉、扶正祛邪、凈化黨風和社會風氣,都有其他監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人認為,輿論監督受輿論導向的約束,會妨礙輿論監督的開展,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新聞輿論監督是建立在正確輿論導向基礎之上的輿論監督,是為輿論導向服務的。因此,輿論監督與輿論導向兩者不能分開,不能獨立,而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輿論導向為輿論監督創造良好環境,促進輿論監督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開展,所以堅持以正面報道為主,並不排斥正當的新聞輿論監督。
(二)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堅持真實性原則。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新聞之道在於求真,輿論監督必須完全真實,這是輿論監督的基礎。只有首先被受眾認為是真實的,才談得上輿論監督。若受眾認為是假的,他不看、不聽、不談,輿論監督就起不到作用。因此,必須堅持真實性原則。
一是要微觀真實。即具體事實必須完全真實、准確,事實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等要准確無誤,事實中人們的所行、所言、所思、所感要真實可信,不能合理想像。要提倡現場采訪,作為記者,當一事件發生後,應迅速奔赴事件發生現場,用自己的親身感受,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資料,從而避免事後采訪時,被監督者從自己的好惡、利害出發,或混淆真假、或杜撰事實、或合理想像,使事實真相難以辨別的困難。
二是要本質真實,即要揭示事實的本質。一般來說,把握微觀真實較容易,而把握本質真實困難得多。這就要求記者必須具有深厚的生活閱歷、廣博的知識、深邃的洞察能力。監督的事實,從本質上要搞清楚,一是一,二是二,不誇大,不縮小,不歪曲,不片面,有根有據,真實確鑿,無論是人名、職務、單位名稱,還是數字、情節,都要一一核實,防止「偏聽則暗」。
三是要客觀公正。判斷是非、評價事物要以黨和國家有關政策、法律為標准,防止主觀臆斷,感情用事。對有爭議的問題要全面、辯證地觀察和分析,充分考慮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善於聽取不同意見,堅持以理服人。對輿論監督涉及的問題,要深入研究,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確保信息來源真實可靠,確保報道內容准確無誤。
(三)開展新聞輿論監督,要注意方式與方法。
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方法來實施輿論監督,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輿論監督的形式多種多樣,內容決定形式,形式是為內容服務的,要盡量做到內容和形式的統一,動機和效果的統一。
——把握好時機。要緊緊圍繞每個時期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正確開展新聞輿論監督。
——幫忙不要添亂。新聞輿論監督,不僅要按新聞規律辦事,而且更要有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哪些可以報,哪些不可以報,在什麼時候報適宜,報幾次可達到目的,報了之後會引起什麼樣反響等,都要在選題立項實施前考慮周全。一要出以公心,二要服務大局,三要以理服人,四要把握好度,五要遵守新聞宣傳紀律。
——要做到「四個」有利於,一是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二是有利於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三是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四是有利於弘揚正氣、針砭時弊,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 四)開展新聞輿論監督,隊伍素質是最基礎的條件。
輿論監督直面社會現象的是與非,因此,搞好輿論監督,對采編隊伍素質提出了高的要求:
其一,必須加強對新聞采編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要組織新聞采編人員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教育采編人員正確理解和運用輿論監督的權力,擺正位置,端正輿論監督的目的,提高輿論監督工作的水平。
其二,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客觀的原則,不把個人恩怨、好惡色綵帶入報道,不充當個別利益沖突的工具,努力樹立關懷弱勢的人文精神和不阿權貴的獨立品格;
其三,新聞采編人員要樹立法制觀念,充分重視發揮法律在輿論監督中的作用,在輿論監督中嚴格遵守國家憲法好法律。
其四,新聞采編人員必須樹立角色觀念。作為輿論監督的主體,作為推動輿論監督工作的內因,在思想上要提高認識、加強修養,努力爭取社會輿論的支持,爭得社會各方面、各部門的理解和配合,使輿論監督工作充分展現其原動力,確保輿論監督健康、順利、有效、正確地進行。
其五,新聞采編人員必須樹立質量意識,提高對新聞線索的高度敏銳性,以高效到位的輿論監督引起公眾的關注,得到黨委、政府的充分重視,有效地引領輿論導向,促進矛盾的緩和和解決,為促進社會的發展和穩定發揮應用的作用。
(作者簡介:閆宗利

10. 在唐僧的團隊中哪一個成員起著信息傳播和監督的作用

豬八戒
起著信息傳播和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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