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監察法心得
發布時間: 2021-01-28 14:43:37
① 監察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您好:
《行政監察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內容。
《行政監察內法》
第十八條 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執容法、廉政、效能情況進行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和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二)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三)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四)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處分決定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
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
② 你認為監察法的規定有什麼意義
監察法的規定意義就是能夠完善監察法律體系,能夠建設更完備的法律體系。
③ 為什麼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是為了加強監察工作,保證政令暢通,維護行政紀律內,促進廉政容建設,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而制定的法律。
「監察工作應當依靠群眾。監察機關建立舉報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於任何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反行政紀律行為,有權向監察機關提出控告或者檢舉。監察機關應當受理舉報並依法調查處理;對實名舉報的,應當將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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