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監管
㈠ 工商部門如何實現對網路廣告的監管
工商作為市場監管的主要部門,對網路市場秩序的維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網路廣告的監督也是首當其沖的。工商部門有必要從網路廣告發展的現狀出發,深刻分析其存在的問題,積極創新監管手段,維護網路廣告市場秩序,對網路廣告市場進行有效監督。 一、網路廣告的不良現狀 1.利用法律真空,不良網路廣告主、經營者以及發布者惡意散布虛假廣告,嚴重影響整個網路廣告的品質和環境。非法獲利人利用網際網路發布虛假廣告所帶來的影響遠遠蓋過了傳統媒體發布虛假廣告所產生的連鎖效應。首先是影響面大,一旦發布網路虛假廣告,可能影響世界各地的人。其次是速度快,可在瞬間將信息傳送到世界各地。再次,它還具有隱蔽性。虛假廣告的發布者可以利用網路的虛擬性隱藏其真實身份,通過匿名的方式躲避調查,使執法者束手無策。 2. 由於網路管理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一些不良的網站經營者乘機謀取暴利,導致網路「牛皮癬」層出不窮。當訪問某些網站時,一些小窗口的宣傳廣告就會一個接一個地跳出來,使電腦屏幕混亂不堪。不少網路「牛皮癬」以障眼大法、移花接木、見縫插針等方式出現,讓人防不勝防。這些網路「牛皮癬」大都是一些內容不健康或虛假的廣告。 二、工商部門實現網路廣告監管淺探 1、成立專門的廣告審查委員會,建立多層次、多方位的網路廣告審查制度。在互聯網中開設專門的網路廣告管理窗口,對網路廣告進行監測,定期公布網路廣告的監管及處罰情況。鼓勵網民及時舉報,以擴大監督面,提高監管效能。制訂專門的網路監管規范,將法律規范與專門規相結合。加強專職監管隊伍建設,努力提高監管執法人員業務素質。 2、各地工商應成立廣告監測中心,設計統一的專業網路廣告監測軟體,運用高科技,實現全方面的監管。依託廣告監測中心,將「人工監管」轉變為「智能監管」。將過去監管中的人工操作、個別查處改為掌握整體發布動態、快速作出監管行為。依託廣告監測中心,將「抽樣監管」轉變為「全面監管」。通過定向主動出擊和分類有序監管,合理利用執法資源,實現廣告監管效果的最大化。利用廣告監測中心,「事後監管」轉變為「事前預防」,促進工商部門與媒體、廣告主和廣告經營者之間形成良性互動機制。依託廣告監測中心,「單純監管」轉變為「監管與服務並重」。有效利用監測數據,實現職能從單純監管到注重服務的轉變。張祥
㈡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工商部門能不能監管金融機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依據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不正當競爭管轄權》(工商公字【2008】7號): 除《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查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金融機構的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和限制競爭行為,包括金融機構的不正當有獎銷售、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監督檢查權。
關於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不正當競爭管轄權(工商公字【2008】7號) 具體內容為: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關於商業銀行等金融企業不正當競爭管轄權問題的請示》(贛工商文[2007]16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第二款關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監督檢查的,依照其規定」的規定,是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明確規定由其他部門進行監督檢查的,從其規定。由於《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對金融機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沒有具體規定,該法第二條、第三條的原則性規定並不能排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金融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管轄權。因此,除《商業銀行法》明確規定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查處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金融機構的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和限制競爭行為,包括金融機構的不正當有獎銷售、商業賄賂、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具有監督檢查權。
二○○八年一月八日
㈣ 工商行政管理局與市場監督管理局一樣嗎
1、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一」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2、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3、這種自下而上的探索確實有助於尋找合適的市場監管模式,但也有諸多問題。其一,基層合並,國家級,省市級仍然是多頭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暢,甚至交叉混雜。各個口子都來布置任務,統計報表,在執法文書的要求上又存在差異,需要法制科同事進行大量工作。
4、其二,基層工作難度大大增強。原先的質監、食葯局僅在區級設立,原工商部門在鎮級卻設有基層分局,合並後盡管有質監、食葯人員下放到基層,但仍然是無法滿足需要。以答主所在分局來說,管轄三個鎮,注冊經營戶2萬3千多,原先17個成員,9個作為片區巡查監管員。
5、合並後,分過來一個質監的,一個原衛生所的,又調走一個,退休一個。同樣的人數,卻增加了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化妝品葯品等等監管工作,而分局人員僅3人35周歲以下,一半的人都已50歲向上,對於新的工作要求根本沒有能力再去學習。
6、總之,在國家級、省市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開始了市一級的合並)區縣級層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質監局、食葯監合並為了市場監督管理局。
㈤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㈥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區別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根據《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市場監督管理局經中央編委和廣東省委省政府批准於2009年8月成立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組建而成的行政機關。機構改革後,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為深圳繼公安局之後的第二大部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
㈦ 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需要學習什麼
主幹學科 工商管理,經濟學[2]、工商管理 主要課程:管理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統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經濟法、經營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戰略管理、企業財務管理、企業生產管理。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課程實習、畢業實習,一般安排10--12周。 修業年限:四年 授予學位:管理學學士 相近專業:工商管理 市場營銷 人力資源管理 財務管理 物流管理等(各高校依據不同需要有所不同)。
㈧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市場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三)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㈨ 工商部門如何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一、加大監管力度,注重監管實效 目前,工商部門的職責主要分為對經濟主體資格的審查和登記,對經濟主體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對經濟主體在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等幾個方面,其中最為煩瑣同時也最為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日常監管。理論上,通過日常監管工商部門可以及時了解經濟主體的經營行為和近期動態,對其已經發生的和將要發生的一些經營活動有比較全面的了解,這項工作本應成為查處違法行為的一個重要案件來源;但在實際操作中,有相當一部分工商幹部對經濟主體的監管流於形式,拿著日常巡查表到經營者那裡簽個字,蓋個章,回來做個日常巡查記錄就算是檢查過了,而對經濟主體的實際經營狀況一無所知。大量工商幹部的主要工作職責就是對經濟主體進行日常監管,這項工作耗費了工商部門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但效果卻不盡人意。要切實地加大監管力度,取得監管實效,工商幹部在這項工作中應做到三多: (一)多看,眼見為實。 工商幹部們應當在經濟主體的生產或經營場地內多轉轉,多看看,尤其是在餐館、小吃店、副食品商店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場所,要走進廚房,親眼看看廚房的衛生情況,廚房裡使用的原材料以及調味品的狀況;貨架上出售的食品飲料等要隨機地多拿一些下來看看,檢查商品的標識以及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有條件的話還應當要求經營者出示進貨憑證,了解貨物的來源。 (二)多問,有疑必問,有問必答。 多與監管對象溝通,這是處理好服務與監管關系的一項重要內容。在不影響經營者經營的前提下,溝通的對象可以不局限於經營者,還可以擴大到在經營場地內工作的人員以及消費者。通過多問,我們可以了解到經營者的經營情況和近期動向,對於其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存在的疑惑也可以及時予以解答。 (三)多聽,兼聽則明。 實事求是地講,對於某一個經營者,工商部門能傾注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對經營者的每一個行為都能做到瞭然於心。因此,充分運用群眾監督這一最廣泛的監督形式,聽一聽消費者在經營場所內的議論,聽一聽附近經營者對於監管對象的反映往往能更全面地了解監管對象的情況。 做有心人,切實地在日常監管中做好三多,一方面可以預防經營者在無心中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給消費者造成損害,另一方也可以有力地震懾一部分企圖打擦邊球或以身試法的經營者,使其自我約束,規范自己的行為,從而使日常監管工作取得實質性效果。 二、重視群眾舉報等線索,順藤摸瓜,一查到底 研究案例可以看到,很多案件直接來源於群眾的舉報。客觀地講,工商部門的工作同志絕大部分都遵循著朝九晚五的工作時間制,對於在這一時段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工商幹部們有可能能夠及時發現並加以查處,但對這一時段之外的違法行為往往就難以發覺了。一部分職業的違法經營者正是利用了這一規律大肆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此外,如前文所述,對於某一個經營者,工商部門能傾注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做到對其進行全天候地監管,因此,發動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是我們做好監管工作的一個重要法寶。一方面,群眾是與違法犯罪分子接觸最為全面的群體,可以對其做到24小時的監控;另一方面,群眾是違法經營行為的直接受害者,他們也最關注違法犯罪行為。此外,堡壘最容易從內部被攻破的規律也告訴我們,追查舉報線索(尤其是匿名舉報)往往能查出一些難以為外人所察覺的重大案件。因此,對於群眾舉報、申投述等線索,工商幹部們首先要端正態度,絕不能認為這是在給自己的工作找麻煩,添亂子,不管線索來源如何,或者提供線索者是出於什麼目的,工商幹部都應當認真對待,仔細分析,敏銳地發現問題,最終做到順藤摸瓜,一查到底。要做到這一點,充分地發動群眾和充分地相信群眾是必不可少的。 三、充分運用專項整治等平台,集中精力查處一批相同或相似性質的案件 實際監管執法中,很多案件來源於專項整治、集中檢查或排查等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行動。當前,社會生活紛繁復雜,工商工作者在日常監管的過程中往往要同時處理多種多樣的問題,同時也由於人員不足,條件有限等客觀因素使得許多工商工作者處處扮演著救火員的角色,疲於應付,難以有時間和精力去思考和發現當前的重熱點問題,工作局面相當被動。專項整治行動往往能為工作提供一個充分發揮整體合力優勢的平台。專項整治行動通常是依據近一段時間來的數據統計和分析而展開的,所要集中整治的問題往往也是群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較大,可能或已經對當前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造成重大損害的突出矛盾。這些矛盾在特定的時間、空間范圍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抓住了它也就抓住了不法分子的要害。同時,專項整治行動往往以大范圍,跨區域的規模開展,這樣就能突破屬地管轄的束縛,集合多部門優勢形成整體合力給不法分子以沉重打擊。基於以上分析,工商部門應當對專項整治行動報以高度的熱情,認真參與到這些行動中來,並且充分運用這一平台,力爭在行動中有所建樹。 四、加強與相關執法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業務聯系 作為一個執法單位,工商部門應當緊密加強與公安,城管,環保,衛生,文化等多個部門之間的聯系,正確處理好分工與合作的關系,從而對違法犯罪分子切實做到罰當其責。 (一)堅決杜絕越權行政的現象。 對於工商部門無權處理的情況不要輕易向群眾許諾,否則不是因為無法處理而失信於民就是因為越權行政而引發行政訴訟。面對群眾的不理解我們應當耐心地向群眾做出解釋說明,並且及時的將有關情況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以使問題盡快獲得解決。在案件查處的過程中尤其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盡量查清案件的來龍去脈即便不能達到弄清楚客觀事實的程度,也一定要保證達到弄清了法律事實的程度, 使證據鏈完整且符合邏輯,為案件的准確定性奠定基礎;二是對案件准確定性,正確地運用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這需要不斷研讀法律法規,提高法律素養;三是注意程序正義,充分保障當事人的程序權利,避免因程序漏洞而使不法分子逍遙法外;四是注意行政權與司法權的界限,一旦發現犯罪行為一定要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絕不能因為罰沒款指標的壓力或案件數指標的壓力而擅自以行政處罰代替司法刑罰,給犯罪分子以罰代刑的機會。 (二)加強兄弟部門之間聯系。 工商幹部也應從思想上堅決摒棄各掃自家門前雪的想法,注意加強與與兄弟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業務聯系,積極地開展和參與跨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這樣做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信息等資源的利用率,使各部門及時了解事態的發展,另一方也有助於藉助多種執法手段給違法分子以重擊,確保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