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中隊職責
1. 鄉鎮的綜合執法大隊工作職能
工作職責
各鄉鎮綜抄合執法中隊為賀蘭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派駐機構,代表縣城管局統一行使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權。其主要職責為:
(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轄區范圍內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具體實施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事項。
(二)負責轄區內重大活動、重要工作的城市管理執法保障,做好相關應急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三)參與轄區內部門聯動,配合鎮其他職能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及專項整治工作。
(四)按照賀蘭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的統一安排,參與全縣重大執法行動。
(五)監督環衛外包公司,牽頭組織對轄區內城鄉環境精細化考核進行考評。
(六)完成縣城管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城管中隊職責擴展閱讀:
1、管理體制。鄉鎮綜合執法中隊實行雙重管理體制,業務上接受縣城管局指導,日常管理和考核以鄉鎮為主。
2、規范運行。統一執法流程、執法文書格式、執法責任制度,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全縣綜合執法公平、公正。
3、事業改革之後也會對現有人員進行一定的安排。
2.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是干什麼的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是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拓展資料:
1、機構職能
1)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環衛 、城市綠化和市政管理方面所有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未經批準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權;
3)環保方面對社會雜訊和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 、在市區人口集中地區焚燒有毒有害氣體、向城區水體傾倒工業廢渣和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的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對在市區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照商販的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
5)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對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處罰權。
2、主要職責:
1)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3. 執法大隊執法工作人員主要是做什麼的
執法大隊執法工作人員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行政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以及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執法大隊工作人員中科員是在大隊長和中隊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的,比如後勤工作文書工作、內勤、外勤現場執法等工作。
執法大隊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行政執法機關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范圍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節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導游、黑車等13個方面。
拓展資料: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是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執法。行使執法權,必須有執法資格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環衛 、城市綠化和市政管理方面所有法律 、法規 、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此外還包括城市規劃管理方面對未經批準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權;環保方面對社會雜訊和建築施工雜訊污染 、城市飲食服務業超標排污行為 、在市區人口集中地區焚燒有毒有害氣體 、向城區水體傾倒工業廢渣和垃圾及其它廢棄物的處罰權;工商管理方面對在市區租不起商鋪、辦不起執照商販的經營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對侵佔城市道路行為的處罰權。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規范化稱呼,其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2017年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執法范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4.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6.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7.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4. 街道辦事處綜合執法 是什麼性質機構,有執法權嗎
街道辦事處設立綜合執法辦公室,作為綜合執法平台,有綜合執法權,統籌轄區內派駐和基層執法力量實行聯合執法。
要接受街道黨工委、街道辦事處統一指導和協調,日常執法活動以街道管理為主。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充實街道執法力量,加大業務培訓力度,提升街道執法人員的綜合執法能力和水平。全面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4)城管中隊職責擴展閱讀:
街道綜合執法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
一、根據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違反城市容貌、環境衛生、城市園林、城市綠化、燈光環境、風景區、愛國衛生、犬類管理、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根據公安交通管理和道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擅自佔用人行道設置非交通設施(含建築物和構築物)、擺攤設點、銷售商品等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為進行查處。
三、根據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違反社會生活雜訊管理規定、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聲喇叭或者採取其他方式發出高雜訊的行為、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行為和未經批准焚燒廢棄物的行為進行查處。
四、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街頭流動飲食、食品攤檔進行查處。
五、根據畜禽屠宰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私設屠宰場、非法屠宰畜禽的行為進行查處。
六、根據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進行改建工程(包括二次裝修工程)施工的行為進行查處。
七、根據燃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未經批准或者備案擅自從事瓶裝燃氣經營活動的和利用機動車輛或者其他運輸工具作為儲存場所定點或者流動銷售瓶裝燃氣的行為進行查處,直接為預約用戶提供送氣服務的除外。
八、根據文化市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在街頭、路面、燈光夜市擺賣、兜售非法出版物和未經批准進行營業性演出的行為進行查處。
九、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和礦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未按規定取得許可而擅自從事生產、經營、儲地人 存煙花爆竹和未經批准擅自進行採石、取土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根據殯葬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非法從事或者超出核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殯葬服務業務和殯葬設備、用品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一、根據教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對非法設立高校、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行為進行查處。
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一)根據《深圳市校外午托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對未經批准或登記的校外午托機構依法取締,並可依法對其財產予以查封、扣押;
(二)根據《關於將查處非法教育培訓機構職責納入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范圍的決定》(深府[2010]170號)要求,街道執法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應當經過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而未經批准、擅自舉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行為進行查處。
(三)根據《深圳市規劃土地監察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規定》要求,履行下列職責:
1、對單位和個人遵守有關城市規劃、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日常巡查;
2、對轄區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行為進行制止,報告區規劃土地監察機構,並配合其進行查處;
3、承辦市、區規劃土地監察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區、街道規劃土地監察工作的通知》(福府辦[2011]33號)要求,街道執法隊受區規劃土地監察局的委託,以其名義執法,對搶建的違法建築進行拆除和對違法搭建簡易棚屋強制拆除。
5. 城建執法大隊是干什麼的
城建綜合執法大隊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城市管理法規和市容市貌管理辦法。
2、協助市規劃部門依法查處城區違法和違章的建築行為。
3、負責對區管道路佔用、開挖及市政設施進行管理、監督檢查,查處違法佔道、挖掘和損害市政設施行為。
4、負責清理和查處佔道經營、店外經營、流動商販和馬路市場。負責對臨街建築物的改修、裝修和店牌、廣告牌等設置實施監督檢查,查處違章行為。
5、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任務。
6、積極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對有關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報道,不斷增強廣大市民遵守城市建設中各項法規意識。
7、實行隊辦公室會議制度,對重大行政業務問題需通過隊辦公室會議集體討論決定
工作內容:
城建執法大隊在全國來說絕大多數應該都是屬於建設局。城建監察在全國各地分工都不太一樣。主要是負責城市建設證明的審批,違章建築的拆除。及一些建築費用的收取。
(5)城管中隊職責擴展閱讀:
聯合執法大隊下設六個工作組,各工作組職責如下:
1、城管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城區及場鎮「七亂五不歸」行為進行取締;對未經審批、影響市容觀瞻的各類戶外廣告進行取締,對運輸易拋灑物品未進行覆蓋的行為進行處理。
2、工商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城區及場鎮無照經營店鋪進行處理。
3、交通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城區及場鎮佔道修車、非法客運行為進行取締。
4、環保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廢水、固體廢棄物、廢氣未達標排放的企業進行處理,對餐飲店鋪使用煤爐煤灶等非清潔能源的行為進行取締。
5、衛生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城區及場鎮飲食店鋪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對無衛生許可證店鋪進行依法查處並取締。
6、公安執法組:重點負責對城區及場鎮機動車亂停
6.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主要是負責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城管中隊職責擴展閱讀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7.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實施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