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與商販的矛盾如何解決
1. 城管與攤販之間的糾紛,為什麼一直都是熱點話題
城管是一個城市秩序的維持者,很多時候城管和攤販之間的矛盾糾紛,也成為了各類矛盾中,最為突出的一種。
城管的職責是管理城市中一些亂象,維持一個良好的衛生環境,以及好的秩序;然而攤販多為底層農民,或者是一些商販。在他們經營的過程中,經常性出現佔道的情況,這就是他們雙方的矛盾沖突的導火索。
所以正是這兩個方面的原因,使得城管和攤販之間的矛盾,一直以來都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2. 如何化解城管人員和小攤販之間的矛盾
城管和小販之間原本就沒有矛盾,只是後來某些人硬加上去的而已。現在所見的矛盾是專,小販生存與城市屬發展,城市交通,城市環保。城管只不過是政府的工作人員而已。城管的不文明執法和小販的暴力抗法都只不過是個人的修養,素質問題,不是矛盾的主體。
3. 城管與攤販如何解決矛盾
執法代表的是法律,一視同仁不容侵犯,是一項嚴肅的話題。再怎麼文明都不可能微內笑執法,那容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人說城管應該微笑執法,執法又不是服務行業嬉皮笑臉你執的是什麼法?更何況你微笑執法跟哄小孩似的好話說盡人家又不聽你,如果人人都能遵紀守法還要你城管局有何用?你是來執法的,不是來哄小孩的。你當城管你覺得老人擺攤不容易讓他們擺,但有些人可不這么想,給你拍個照發到網上說城管選擇性執法,你就能上熱搜了,管的嚴不行,不嚴也不行。有城管不行,沒城管也不行。舉報擺攤的是老百姓,而擺攤的也是老百姓。
4. 城管在開展工作時與違規攤販發生矛盾,該如何繼續開展工作
看是個別攤販還復是普遍情況。制如果是個別的攤販,那與其講清道理,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如果是普遍現象,即在某一地點有多個攤販,那這個情況明顯是在這個地點,有這些攤販出現的必要,也就是說,這里是有購買市場的。
那麼,作為政府執法人員,要知道本職還是要為人民服務的。這個時候,應該廣泛調查這些攤販之所以在這個地方出攤,是一個什麼原因?還有這些攤販的服務對象,即顧客,他們是怎麼看的?這些攤販是否影響了他們的生活?或者在影響與提供方便之間,哪方面更大一些?
這些情況,形成報告,建議上級酌情是否應該在本著方便群眾的前提下,在不影響市容市貌的基礎上劃出一片專門的地點用於攤販出攤,這樣可以提高就業,更有助於和諧。
5. 如何看待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這件事
攤販,並不是我們中國所特有的,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或者欠發達國家,都出現了他們的身影,如法國巴黎、日本東京、印度孟買等等。人們對攤販的態度可謂是又愛又恨。愛是愛在他們能夠給我們生活所需提供便利,在路邊、樓下就可以輕松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恨是恨在他們經常違規佔道經營,阻礙交通正常通行,更有甚者所以丟棄垃圾,將街道搞得“臟、亂、差”。
而城管的職責是規范化管理商販、攤販。城管與商販,一個
不管是城管的執法行為,還是商販的經營行為,都需要法律法規和制度去規范,這既讓城管執法人員有法可依,也保護了商販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這樣社會才會穩定和諧。
6. 對於城管與商販之間的關系,你有何看法
為了維持市容市貌,有些地方禁止擺攤,但是一些商販為了生存,為了能多賺一些錢,不得不冒著被城管驅趕的危險在一些地方擺攤。對於CG來說,他們不願意看見這些SF,對於SF來說他們也害怕遇到CG。
在CG好言相勸的時候自覺離開,不要和城市管理者杠,也不要和CG耍橫,因為無理的始終是自己,CG他們也是在履行自己的職責,作為SF好好服從管教才是對自己最好的。想要擺攤在一些可以擺攤的地方擺,禁止擺攤的地方就不去去擺了,否則和CG管起沖突是難免的。
CG和SF之間是天生的敵人,彼此多一點理解才能化解沖突。
你是如何看待CG和SF之間的關系的呢?歡迎在下方說說您的看法哦!
7. 如何看待城管與小販之間的矛盾
矛盾應該是相復對的制,而不是絕對的,一個是生活所迫一方是職責所在,強制杜絕小商販擺,情理上說不過去的,小商販擺攤也為了一家人的生計同時也能方便百姓,我覺得這個矛盾的解決應該是靈活性規劃性的解決,比如開放或限時開放人口比較集中的某條小巷道,集中規范擺攤適當收取衛生費用並有專人負責環衛工作是相對合理的,而不是為了面子政績,形式文明而一畏的杜絕,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8. 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為何城管和商販的關系一直搞不好
因為從本質上來講,城管和商販之間的利益是天然沖突的。
我們先來想一想,城管正常是需要做些什麼的?在我們的固有印象中,城管應當是驅趕無證小販,並檢查街頭各種有證攤販的許可證等的人。
那麼商販是做什麼的?在街頭巷尾販賣各種商品,用以獲利。而正規的商販擺攤是需要各種許可證,有些在固定地方擺地攤的人還需要交一定的場地費用。
而他們不辦手續,城管秉公執法就需要對其進行沒收或其他懲罰,可這些懲罰就會掐滅一個家庭的希望,他們自然會反抗,一反抗,城管和商販關系自然就不能好起來。
平心而論,這雙方都沒有錯,城管按規矩執法,商販想要買東西養活全家。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也只能期盼著城管與商販不會發生沖突的日子早日到來吧。
9. 重慶城管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是怎麼回事
9月7日,重復慶市南岸制區塗山鎮城管大隊一名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販起沖突被砍傷。目前,受傷隊員在醫院治療,當地警方介入調查。
9月8日,塗山鎮城管大隊隊長吳厚川告訴記者,針對前述事件,當地派出所已介入處理。另據該大隊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稱,目前,受傷執法隊員在醫院治療,具體情況需向塗山鎮黨政辦了解。
據荔枝新聞稍早前報道,監控視頻顯示,一名身穿制服的男子在水果店裡追打一名女子後被其拿刀砍傷。有目擊者稱,當天上午系執法隊員整治佔道經營,雙方發生沖突。隨後,涉事女子被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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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與商販的矛盾
有時候城管並不主動攆人,但個別不自覺的商販會把路堵死,從而影響交通影響居民出行,如此就會有人打城管的熱線電話投訴,然後城管就會加大力量處理投訴,把投訴地的商販全部攆走誰都無法繼續經營,這根本就是殃及池魚,很多時候如果不是這些不自覺的商販帶來了投訴,城管還是很好說話的。
所以,城管與商販之間的矛盾症結不在管不管,而在於如何管,既然商販不能完全取締,是否可以折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佔道經營,關於這點希望有關部門能出台大智慧的決策。
10. 公務員面試題:有的城市城管和小商販有矛盾,有城管指責說:小商販是刁民,不理解不配合城管執法。商販罵
1.
如果你是執法人員,在一次執法中,一個賣茶葉蛋的老婆婆看到你就跑,不小心摔倒了,你趕緊把她扶起來,她卻大聲說是你把她推倒的,旁邊很多圍觀的人沒有一個幫你說話,這時候你該怎麼辦?
對於這樣的突發事件,我首先對老婆婆表示理解,這裡面一定存在這誤會。要冷靜,做好解釋工作,進行文明執法活動。老婆婆沿街販賣茶葉蛋已經影響到整個城市的市容市貌,希望她能理解並配合我們的做好工作。遇到圍觀群眾過多,會影響交通情況,做好疏散群眾,留住老婆婆,
如果老婆婆固執,並且不願意配合我們的工作,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會因為她是老人而置法律法規與不顧.
要點在於老太婆跌到了,要先詢問察看老太婆有沒有跌傷了,畢竟人命關天,你對她的關心,也是下一步為自己平反的突破口。對群眾關心也體現出你作為政府工作人員的高素質的體現。相信其他人看到了事情的過程也會為你說話的。還有執法時一般不會是你一個人單獨執法的,其次城管在執法過程中都會有錄像的,老太婆想誣賴你是不會得逞的。
如果老太婆摔傷了,要及時送醫院,並盡可能通知其家人,並且在確定自己沒有責任的情況下,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作為人道主義補償。
如果老太婆沒有摔傷,要及時的向其表明你的立場,並向在場的群眾作出說明。以免不明真相的群眾借機鬧事,並且及時的向上級領導匯報。萬一事態擴大,就要請公安部門出面維持秩序,並積極的公布事情真相和證據平息事態。
事後要向領導匯報事件的全過程 避免領導對你有負面看法 從而影響你以後的工作。
2. 作為城管人員,看到一些無證人員經營,不處罰有損城市形象,處罰來他們生活也很可憐,你作為城管人員,你會怎麼做?
這種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作為城管人員,首先不是對這些人員進行處罰,而是教育,讓他們了解相關的政策法規,讓他們自覺遵守。其次,對那些屢教不改的無證人員,要進行嚴厲的處罰。最後,結合無證經營人員的難處,制定解決方法,向上級部門匯報。從根本上解決無證經營。
構建城管和無證經營人員的和諧關系,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關鍵。
3. 若你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暴力抗法,你會如何應對?
首先,如若遇到暴力甚至群暴抗法的突發事件,我會先穩定自己的情緒,穩定工作戰友的情緒。首要目標是從這種不利的很難控制的事件中全身而退。避免出現工作人員和工作對象的暴力沖突,安全撤離。
其次,認真分析出現暴力事件的原因。找到病根,才能正確看待和合適地處理暴力抗法事件。
再次,落實責任,如果是由於本部門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突發暴力事件,那麼,要處罰相關責任人,給群眾一個交代,撫平群眾的情緒,以利將來的工作。如果,是由於極個別別有用心的壞分子的煽動而起,就應該嚴厲懲處相關人員。
最後,汲取此次事件的經驗和教訓,做好以後的工作。
城管看法類
1.
.一位城管人員面對無證亂擺攤情形感到左右為難,因為違規者振振有詞稱:我們是弱勢群體,處理我們不利於和諧社會的構建。而事實上,違規者擾亂了市場秩序,帶來安全隱患。面對此情形,你如何看待和處理?
如何看待是關於法制方面考察,要從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國方面考慮,如何處理應當從以人為本方面加以考慮。
2.
有的城市城管和小商販有矛盾,有城管指責說:小商販是刁民,不理解不配合城管執法。商販罵城管:野蠻粗暴,吃著皇糧,不體諒百姓的生計。二者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甚至出現流血事件,你怎麼看這個問題?自己加一追問:反映了什麼深層次問題?
一、城管在執法的過程中存在暴力行為,引發眾怒。
二、小商販存在暴力抗法的行為
三、雙方缺乏必要的溝通。
此問題反映的深層次問題:
一、國家工作人員在執法工程中既要嚴格執法又要文明執法
二、國民的素質還有待提高
三、社會各成員之間的理解和溝通機制不夠暢通,加強溝通
3. 現在城管對於小商販擺攤、黑車拉客管理甚嚴,而小商販等都認為城管很不近人情,拿著國家的錢來壓迫弱勢群體。對此,你有何看法?
第一題我是這樣思考的:第一,對於這種小商販擺攤、黑車拉客的現象還是應該加強管理,不能說因為人民群眾反映我們,就違背執法原則,特別對於一些暴力抗法的行為嚴格執法。
第二,群眾反響強烈,說明我們在執法的過程中有做得不對的地方。這需要我們改變一下工作方法,端正一下工作態度。要盡量對小商販等進行勸阻,不能依仗自己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對群眾惡語相向,甚至野蠻執法。
第三,對於小商販、黑車司機,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無業人員。我們應該多從他們的角度考慮問題,學會換位思考。要從根本上消除這種現象,必須解決他們的就業問題,讓他們有比較穩定的收入,政府應該廣開門路,切實解決就業問題。使佔道經營問題更好得到解決
4.
有的城市城管和小商販有矛盾,有城管指責說:小商販是刁民,不理解不配合城管執法。商販罵城管:野蠻粗暴,吃著皇糧,不體諒百姓的生計。二者矛盾十分突出,有的甚至出現流血事件,你怎麼看這個問題?
城管和小販的矛盾由來已久,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我覺得造成這個現象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從城管的角度來看,他的工作就是維護市容市貌,創造整潔、優美、文明的城市環境。對於流動攤販、佔道經營、無證經營和無衛生許可證的小販進行驅趕也是他們的工作之一。不過有些城管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沒有體諒到商販的心情,在言語和行動上有些粗暴,這就造成了商販所說的,野蠻粗暴,吃著皇糧,不體諒百姓的生計。
其次,對於小販而言,很多小販都是下崗職工或者進城務工農民,他們在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下,為了糊口,才擺攤經營。由於所受教育和環境的原因,對於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知道,對於城管的工作也不理解,有些小販在城管進行驅逐時,對城管出言辱罵。
第三,解決城管和小販之間的沖突,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要加強城管自身素質的建設,增強其文明執法的意識。二是社會上加大對於市容市貌和合法經營相關法規的宣傳。三是政府應該多關注下這部分人群的利益,幫助他們尋找其它就業機會,或者引導他們從事正當的商品買賣。
最後,從這個現象,我們還應該學習到,在日常生活中,除了要注意溝通交流之外,還要學會換位思考,多為他人著想。這樣才能增進與他人之間的互相理解,構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