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監督管理
1. 消防監督管理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這個是根據公安部120文件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2. 如何做好消防監督管理工作
一、正確處理政府部門與消防機構的關系
自從國家頒布《消防法》以來,社會各部門對於消防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的增加。國家為了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提出了「防火安全委員會」的制度,主要就是由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單位擔任主要的領導,而文化、工商、建設等部門作為委員會的成員單位。這種制度的優點在於打破了過去那種消防單位獨立管理的狀態,實現了全社會各部門共同開展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但是根據調查顯示,在一些地區的消防監督工作沒有向前發展的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政府的主導工作做的不到位。
為了更好的解決這個問題,各級消防部門必須利用好自己的職能。首先,消防機構應該加強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准備好充足的材料向政府提出要積極地落實消防工作,抓住消防監督工作中的重點問題,把消防工作與經濟的增長、社會的發展聯系起來,積極地實現消防監督工作能夠和社會經濟的發展相一致。其次,應該積極地進行消防制度的確立,並進行認真的落實。政府應該加強對消防基礎設施的投入,保證消防監督工作中經費的正常運行。作為消防監督機構應該積極地配合政府工作,認真的開展每項消防宣傳工作,派遣專門的監督人員對具體的消防工作進行現場指導。
二、正確處理行政審批與監督管理的關系
消防機關作為國家的執法機關,是在政府領導下行使法律賦予的行政審批及監督管理的權利。我國頒布的《行政許可法》進一步以法律的行使肯定了消防機構的行政審批功能,這也作為消防機構行使其權利的依據,同時這也對於消防人員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標准,在執法的過程中要嚴格的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不可以隨便的行使職權。
所謂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就是消防執法人員對被管理對象依法行使職權的一種監管行為,而所謂的行政審批就是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提出的條件進行審核並准許的一種行政行為。二者共同成為了消防執法的兩個重要內容,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促進,它們都是為了更好的處理火災隱患,保證人們的正常生活。我們必須充分的認識到二者的重要性,在實際的工作中認真的貫徹執行,保證二者關系的協調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具體的審批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的審核其要求,絕不可以因為任何情況放寬准許條件。
三、正確處理動態執法與檔案建設的關系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的提高,當人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人們就會提起訴訟,最近這幾年關於消防工作的訴訟也時有發生。為了更好地處理這些問題,就需要監督部門設置專門的人員進行整理法律法文書,當出現訴訟問題時方便查閱。盡管當前我國的消防監督工作有了更大地進步,但是也同樣暴露出很多的問題,例如,目前我國從事消防工作的人員滿足不了社會的需要,甚至在一些偏遠的地方,參與防火的人員只有一名,這對消防工作的順利進行是十分不利的。為此,各級公安消防機構特別是基層大隊一是要提高認識,增強責任。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行政審批是法律賦予消防機構的職責,如果不能正確履行這些法定職責,就是不作為或亂作為,就屬於違法行政。加強執法檔案建設可為今後工作提供借鑒參考資料,既是我們內部長遠建設的需要,也能為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訴訟提供有效的證據。由此可見,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是做好兩項工作的前提。二是要統籌安排,合理調配。在當前監督警力普遍不足的情況下,各單位要統籌安排監督力量,首先確保開展監督執法人員在2名以上。三是要加強學習,提高素質。無論是監督執法還是檔案建設,其對專業知識的要求都比較高。消防監督幹部一定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
四、正確處理消防宣傳與嚴格執法的關系
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是對消防監督執法的基本要求。消防執法面對的是社會大眾,形形色色的單位、各種素質不同的人員,決定了消防執法的復雜性與艱巨性。要做到嚴格執法,就必須加大消防宣傳力度,切實提高社會消防法治意識。「消防工作宣傳系於一半」,這句話充分說明了消防宣傳的重要性。的確,只有大多數人的消防法治意識增強了,各種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實施才能有較好的社會群眾基礎,在此基礎上監督執法開展起來也就較為順利了。反之,嚴格執法從某種角度來說也是加強消防宣傳的一種特殊形式,例如對一些典型消防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就能有力地震懾和警示人們,起到很好的宣傳作用。
五、正確處理增強責任與科技強警的關系
要加大專業知識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監督幹部利用現代科技開展監督工作的能力。消防監督裝備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需要認真學習才能加以掌握。支隊級單位可以利用集中監督幹部進行專門培訓、印發技術裝備操作使用手冊、開展技術裝備操作比武等方法,幫助監督幹部提高利用技術裝備開展監督工作的能力。
要盡快建立基層消防專業鑒定檢測機構。隨讓我國目前在各地區基本都成立中介性質的檢測機構,但是真正涉及到火災調查方面的鑒定機構還是十分少見的,即使有也只是分布在上海、沈陽等地區,這對於火災消防工作的開展是十分不利的。火災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是比較常見的,但是導致火災的原因是十分復雜的,有些火災原因因為沒有專門的鑒定機構就很難確定下來,這就十分不利於接下來的調查工作造成影響。所以為了消防鑒定工作的順利開展,應該盡量保證在每一個省都應該有一個專業的鑒定機構。
3.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工作 實行( )監督管理啊 A 分級 B分類 C統一
是分級,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是為了認真並嚴格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 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內容: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3)消防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消防重點保護單位一般是:
①火災危險性大,火災後造成經濟損失大的單位。如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庫房、油庫,液體堆場,易燃材料堆場;棚戶區等。
②發生火災後人員集中且傷亡大的單位:如人民大會堂、禮堂、影劇院、醫院、高級旅館以及住宅。
③火災發生後經濟損失大的單位。如百貨大樓倉庫、圖書館、國家物資倉庫、檔案館、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以及有貴重設備的建築物等。
④發生火災後政治影響大的單位。如電信樓、廣播樓、郵政樓、展覽樓。
⑤發生火災後,易造成大面積火災,需要消防用水量大的單位,如紡織廠、亞麻廠,木材加工廠等批發大市場。
4. 深圳市消防局和消防監督管理局的區別
消防局隸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是軍事管理部門。
武警消防部隊系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的一個警種,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能部門,也是國家武裝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公安消防保衛任務和應付突發事件的雙重職能,新《消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消防部隊按照國家規定承擔重大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是黨和人民的忠誠衛士。武警消防部隊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給標准,享受解放軍的同等待遇。消防部隊人員配額為國家兵役編制,人員工資服裝生活費由國防經費支出,所需消防車輛及裝備器材等消防業務經費由所在地方財政開支。
公安消防大隊(應急救援大隊),是公安機關為負責一個縣(市)級轄區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設立的專門消防機構,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屬的武警消防部隊的營級建制部隊,維護地方穩定和社會發展。大隊主要負責轄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防火監督、建築工程消防審核驗收、開業前消防檢查、消防知識普及、消防業務培訓和對所屬中隊的管理等業務;所屬消防中隊主要擔負著轄區內的滅火救援、社會救助等任務。
5. 消防派出所三級消防監督管理工作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07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四章就專門規專定了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的規屬定。
我感覺派出所的認識上沒轉變過來,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了新的《消防監督檢查規定》,以前的消防工作都是消防部門在管理。我感覺派出所應當首先進入角色。二派出所應當建立完善的日常消防監督管理制度及消防工作責任制。管理制度和責任制要讓派出所知道怎麼做,做什麼,做不好受什麼罰。三派出所要建立一個完善的消防監督體系,最少要有一個副所長專門分管消防工作,要有一個科室專門從事消防監督管理。並將轄區消防工作作為全所工作成績評定的一部分。四派出所要培養消防監督人才。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怎麼去監督管理呀。五加強派出所參與消防工作的宣傳。現在很多人認為派出所是管治安的消防機構是管消防的。六派出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全面的消防監督檢查及消防知識宣傳。目前我還沒看見有派出所的來開展過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及消防知識宣傳。
個人的一點看法。
6. 社會單位消防監督管理示範片
一、高度重視,切實組織開展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教學示範片形象直觀的為單位消防安全提供了具有較強可操作性的樣板,較好地解決了單位「四個能力」建設中應該做什麼、怎麼做、標準是什麼的問題,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尤其是領導同志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充分利用教學示範片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全面提高防控火災能力,確保消防安全。
二、廣泛動員,全面開展「四個能力」教學示範片教育培訓活動
各縣(市、區)安監局要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宣傳教育計劃,利用示範片進行一次全員參加的培訓活動,要充分利用內部網路、電視、電子顯示屏等載體,反復播放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教學示範片,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增強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各安全培訓機構要將「四個能力」建設列入培訓計劃,利用教學片對安全管理人員、特殊工種人員等進行教育培訓。
三、加強檢查,確保教學示範片宣傳教育活動取得實效 各級安監部門要結合日常行政管理和執法檢查,加強對各單位開展「四個能力」教學示範片宣傳、推廣工作的督導檢查,並強化檢查結果運用,對行動迅速,措施有力的及時予以表揚;對四個能力建設不達標的,要責令迅速進行整改並通報批評;對發生火災事故的單位,要依據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我市安全生產系統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7. 當前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幾點思考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執法工作談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新《消防法》從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消防監督執法等方面,對現行《消防法》進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
新《消防法》繼承和發展了我國消防法制建設成果,是為更好地服務當前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明確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建立健全社會消防安全責任網路。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修改和完善。
(一)完善了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了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提出要建立健全社會化的工作網路。一是消防工作是政府的責任。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新《消防法》再次明確了政府的主體責任。規定「國務院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二是消防安全是各部門、各系統的責任。新《消防法》明確規定具有行政審批等執法職能的部門必須要依法履行職責,其他部門、系統、行業要依據有關規定,將消防工作與本部門、系統、行業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評,保證自己部門、系統、行業的消防安全。三是消防安全是單位的責任。新《消防法》明確消防工作單位全面負責,抓住了消防工作社會化管理最關鍵、最基礎的環節。四是消防安全公民要積極參與。公民是參與者,同時也是監督者。
(二)明確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完善應急救援機制」,這是黨的十七大提出的新要求。事實上,目前公安消防部隊實際承擔的火災以外的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任務量,已大大超過了火災撲救的任務量。在2008年5月四川汶川發生特大地震後,公安消防部隊在抗震救災中尤其在搶救人員生命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充分體現了消防部隊在現役體制、器材裝備、訓練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新《消防法》順應實際的需要,做出了進一步加強了公安消防部隊和政府專職消防隊的應急救援能力建設規定,並完善了與之匹配的保障措施。這些規定突破了現行消防法的局限,使建立、完善應急救援機制在法律層面上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明確消防設計質量的責任主體,實行消防審核、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新《消防法》明確規定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負責。同時為減少行政許可事項,適應便民利民要求,新《消防法》改革了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制度,明確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制度。規定對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其他工程實行備案抽查制度。
8. 消防工作監督管理主體是什麼公安機關還是消防機構,為什麼
消防機構也是隸屬
公安機關
,根據不同的執法范圍和許可權,兩者都是主體。
9. 消防監督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第二章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和內容 第六條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 (一)對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 (三)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核查; (四)對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五)根據需要進行的其他消防監督檢查。 第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根據本地區火災規律、特點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監督抽查;在火災多發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應當組織監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作為監督抽查的重點,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在監督抽查的單位數量中佔有一定比例。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監督檢查一次。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 第九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合格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依法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且沒有進行備案抽查的場所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三)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設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六)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條 對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應當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建築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 (三)單位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是否制定; (四)建築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七)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八)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 (九)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檢查的內容。 對人員密集場所還應當抽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 第十一條 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抽查,除檢查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三)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四)是否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對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還應當檢查單位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 第十二條 在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前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應當重點檢查下列內容: (一)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築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臨時搭建的建築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並組織演練; (四)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五)活動現場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並完好有效; (六)活動現場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 (七)活動現場的疏散指示標志和應中國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准並完好有效。 第十三條 對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的施工工地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應當重點檢查施工單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 (一)是否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中國疏散預案; (二)對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是否有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 (三)是否設置與施工進度相適應的臨時消防水源、安裝消火栓並配備水帶水槍,消防器材是否配備並完好有效; (四)是否設有消防車通道並暢通; (五)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演練; (六)員工集體宿舍是否與施工作業區分開設置,員工集體宿舍是否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