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合作
『壹』 這題為什麼是錯誤的:2007年10月,中國與英國金融監管部門就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作出監管合作
中國銀監會2007年12月17日宣布,中、英兩國金融監管部門已就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內財業務做出容監管合作安排,中國的商業銀行可代客投資於英國的股票市場以及經英國金融監管當局認可的公募基金。
請注意,允許的是 「公募基金「, 而非 」私募基金「。
希望對你有用。
『貳』 為什麼金融監管協調的協調與合作,包括哪些內容
論金融監管的協調機制-收費碩士博士論文-論文天下
本文的研究包括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基本理論分析,國外金融監管協調的借鑒和啟示,我國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必要性分析,...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制度設計 51-62 一、明確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內涵界定、職能定位與設計原則 51-52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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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1、為什麼特別強調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及內容有哪些 2、結合我國現實分析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重要意義
一.為什麼特別強調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及監管內容
金融業在市場經濟中居於核心的地位,其經營活動具有作用力大、影響面廣、風險性高等特點,因此,依法對金融業實施有力和有效的監管,既是市場經濟運作的內在要求,又是金融業本身的特殊性所決定的。商業銀行作為金融體系的核心,對其監管就顯得特別重要.
(1)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從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看,金融監管的理論依據源於一般管制理論。該理論認為,在現實經濟運作中,由於存在壟斷、價格粘性、市場信息不對稱、外部負效應等情況,競爭有效發揮作用的各種條件在現實中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導致經常性的市場失效。因此,完全的自由放任並不能使市場運行實現規范合理和效率最優,需要藉助政府的力量,從市場外部通過法令、政策和各種措施對市場主體及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管制,以彌補市場缺陷。特別是金融機構的風險具有連帶性,一個金融機構陷入風險危機,往往引起社會公眾對其他金融機構喪失信任,極易在整個金融體系產生風險的連鎖反應,動搖整個國家的信用基礎,所以,為了控制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避免發生金融風險的「多米諾骨牌效應」,需要國家對金融業實施嚴格的金融監管,保持市場經濟的穩健運行。
(2)金融業的特殊性。從金融業本身的特殊性看,金融監管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四點: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金融業的穩定與效率直接影響國民經濟的運作與發展,甚或社會的安定,由此決定了必須對金融業嚴加監管,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有效運行。金融業的內在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金融業是一個特殊的負債經營的高風險行業,這種特殊性決定了國家特別需要對該行業進行監管。只有金融體系安全運行,才能保持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心,從而保證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金融業的公共性。為了防止相對壟斷可能帶來的不公平和信息不對稱造成的評價、選擇及其約束困難,需要通過金融監管約束金融機構的行為,保護公眾利益。維護金融秩序,保護公平競爭,提高金融效率。良好的金融秩序是保證金融安全的重要前提,公平競爭是保持金融秩序和金融效率的重要條件。為了金融業健康發展,金融機構都應該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規范地經營,不能搞無序競爭和不公平競爭。這就需要金融主管當局通過金融監管實現這一目的。
監管內容:對商業銀行監管的內容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市場准入的監管。對商業銀行設立和組織機構的監管、對銀行業務范圍的監管
(2)市場運作過程的監管。資本充足性監管、對存款人保護的監管、流動性監管、貸款風險的控制、准備金管理、對商業銀行財務會計的監管。
(3)市場退出的監管。
二、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合作的重要意義。這是金融全球化的必然選擇。金融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國和地區放鬆金融管制、開放金融業務、放開資本項目管制資本在全球各地區、各國家的金融市場自由流動,最終形成全球統一的金融市場、統一貨幣體系的趨勢。金融全球化主表現為:金融機構全球化、金融業務全球化、金融市場全球化
金融機構、業務和市場的國際化,對於推動國際資本流動、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要求金融監管的國際化。
各國際性金融機構、尤其是國際性商業銀行也因此獲得了更大的收益,但同時也面臨著更大的風險。單靠一國金融監管當局的力量已經無法適應這種迅速發展的國際化需求。金融全球化條件下的金融監管和協調更多地依靠各國政府的合作、依靠國際性金融組織的作用,以及依靠國際性行業組織的規則。目前,國際銀行業和國際證券業的監管正在向全球統—化方向發展,以保證統一標准,堵塞漏洞,維護國際金融活動的安全。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典型的國際金融協調機構,它負責調節成員國的國際收支差額,維持匯率的穩定。國際清算銀行作為「各國中央銀行的中央銀行」也是如此,由國際清算銀行發起擬訂的新、老「巴塞爾協議」及「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等文件為越來越多的國家所接受,標志著全球統一的金融監管標准趨於形成。
『肆』 如何加強與周邊國家的金融監管協作和信息共享
一、我國構建經濟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機制實踐情況
(一)現行法律規定及解讀
經濟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的基礎理論是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論,通過分析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得出經濟與金融需要協調發展,經濟信息與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是經濟金融協調發展的一項機制。目前,我國尚未有系統全面的經濟金融信息共享和協調機制,主要實施的有金融監管機構以及有關部門建立的金融協調與信息共享機制。在《中國人民銀行法》中也明確規定由國務院建立金融協調機制,這是金融穩定的一項極其重要的安排。金融業作為一個整體行業,要從維護金融穩定運行出發,貫徹執行統一的貨幣政策和監管政策,並保持相互間的協調性。在2003年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33條的基礎上,增加了一款,即新法第35條第2款人民銀行應當和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信息共享機制的規定,與此同時在「銀行監管法」第6條專條規定了完全相似的表述條文。由此從各單行法的法條本身來看,「一行三會」均有義務建立相互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且沒有權力上的高低之分。但是在配套措施未出台之前,法律設計意圖主要是各金融監管機構等法律平等主體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強調各自間的協調和信息共享,這種做法缺乏一種統一的、權威的、突出主導角色的信息共享機制,不利於金融監管機構功能作用的有效發揮。
(二)實踐操作情況
1、國家層面。目前真正意義上的金融監管協調與信息共享機制並未得到有效執行,能夠執行的只有「一行三會」間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在「一行三會」聯席會議基礎上增加相關部委的聯席會議,主要在強化反洗錢和徵信管理,維護金融安全穩定、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在信息協調與共享方面基本上以報告為主。在經濟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方面,每年一度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無疑是經濟金融信息的高規格協調與共享,此外中央政治局、國務院不定期召開的經濟會議,各有關經濟金融部委都會報告經濟金融信息。但是以「經濟會議」形式的經濟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機制,無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和剛性約束,也不是建立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和共享的長效工作機制。
2、地方層面。在地方建立的經濟金融信息共享機制避開「監管協調機制」概念,重在經濟金融信息共享,許多省市還發布規范性文件加以規定,使之制度化、規范化。目前,主要模式有:一是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與地方金融監管部門間建立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機制,如江蘇省2005年出台《江蘇省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暫行辦法》,此類信息共享范圍僅限於金融監管部門間。二是監管部門與金融機構間建立金融信息共享機制,如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建立由人民銀行發起的金融形勢分析例會。三是地方政府牽頭,成立地方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或召開經濟形勢分析會,如天津市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由天津市政府牽頭,金融監管部門、財政、發改委等政府部門組成。應該說此類模式規格較高,避免了「一行三會」之間的地位之爭,致力於共同推動促進經濟金融的協調發展。
(三)實踐操作中存在的困難或不足
1、協調機制缺乏權威性規定,職責不明確。我國已確立了「一行三會」形式的金融分業監管體制,但沒有法律直接規定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和共享框架和安排,沒有法律的強制力來確保協調機制的運行。《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九條和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為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提供了法律依據,卻沒有確定協調機制的具體形式、內容以及信息共享和操作層面上的具體安排。此外,在全國性層面的經濟金融協調機制辦法未出台之前,地方層面的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和共享機制缺乏政策依據和制度保障,影響其執行的效力。
2、部門和利益集團的私心。根據公共選擇理論,政府部門不總是社會正義的代表者,在利益集團影響下,他們也會有私心;在各監管主體之間出現潛在沖突時,某些部門也會在「私心」的驅使之下採取一些有利於本部門而有損於其它部門乃至整個經濟金融社會發展利益的行動,具體表現為不同監管主體爭奪監管對象與監管權力。目前在我國表現為各自從部門利益出發,各方認識存在偏差與不一致。由於部門之間的目標差異和利益選擇,導致有關各方在現有監管體制下建立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和共享機制的積極性不高。
3、協調主體的定位不明確,沒有專門的機構執行協調職能。在全國、地方層面上,都未明確指定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和共享機制的主體,盡管國家通過「聯席會議機制」和「經常聯系機制」等方式執行協調專職機構的職能,但其實際上僅僅是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之間協調重要監管事宜的途徑,並沒有確定法律意義上的金融監管乃至經濟金融信息共享和協調的專門機構。此外,在地方紛紛成立金融辦,其模糊的定位及政府行政權力背景,直接影響人民銀行金融協調這項職能的落實。
4、缺乏有效的信息收集分工和共享機制,信息不對稱。我國目前各監管機構以及有關部委對各項經濟金融業務活動情況和數據在調查採集、整理分析的過程中,採用的標准和側重點各不相同,對風險的關注程度也不一致,而且數據透明度低、數據質量不高,各部門之間尚未建立起有效的信息交流機制,未達成比較成熟的共享協議,明確何種信息由誰採集及如何交流與共享,也缺乏經濟金融信息共享的便利化平台和有效的共享使用方式,難以做到高效及時地共享使用信息。
二、歐美國家實施情況及對我國的啟示和借鑒 (一)協調機制建設法制化
英國2000年出台的《金融服務與市場法》要求FSA與國內外有關機構進行適當協調合作,另外相關部門也簽訂了《財政部、英格蘭銀行和金融服務局之間的諒解備忘錄》,規定了金融監管主體之間協調合作的指導原則及框架。1999年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規定傘式監管人與功能監管人必須相互溝通,建立起有效的監管協調機制。德國2002年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監管法》要求建立旨在解決有關監管協調問題的,由中央銀行和監管局參加的金融市場監管論壇。實踐經驗表明,由法律法規直接規定協調與合作的制度框架,不僅使得協調機制的建立有可靠的法律基礎,更具權威性,而且能夠促使協調機制的運行更加高效有序,更加有利於推動經濟與金融協調健康發展。
(二)注重協調機制組織機構建設
英國由FSA、英格蘭銀行和財政部三方代表組成的協調機構——常務委員會,負責三方監管協調工作;美國成立由聯邦監管機構組成的監管協調性機構——聯邦金融機構檢查委員會,並在一定條件下適度向地方政府分責分權,在縱向和橫向方面形成綜合性協調管理。英國建立由監管局和央行參加的金融市場監管論壇,解決有關協調問題,並對影響金融體系穩定的綜合性監管問題提供建議。通過建立由各方組成的常設性協調組織機構,可以及時地進行意見交流和信息溝通,從而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行動更加協調統一,更加有力於為經濟金融協調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三)注重有效信息溝通機制建設
在協調合作方法上普遍強調管理手段的現代化,比較突出的是信息共享和溝通機制的建設。一般歐美各國都重視統一資料庫的建設,在信息收集方面則規定各監管機構、中央銀行以及相關政府機構應避免向同一機構收集同樣的信息,並就具體的信息收集主體、方式等進行明確規定。如德國的中央銀行、監管局等部門之間不僅共享數據信息,而且共享信息系統。中央銀行、監管機構以及有關政府部門之間通過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能夠避免重復建設,並使得信息傳達和共享更加及時和方便,從而可以節約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進經濟金融協調健康發展。
三、對完善我國經濟金融信息共享和協調機制的建議
(一)加快經濟金融信息協調與共享制度的立法進程
建議對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共享制度進行立法,明確協調與共享機制的主體、范圍、各部門職責分工,並從立法上打牢共享的根基,避免部門間相互推諉。鑒於人民銀行承擔著制定貨幣政策、維護支付清算體系、最後貸款人的職責,在對宏觀經濟的判斷、調控手段、基礎數據、管理人才等方面具有天然優勢,我國應吸取西方國家金融危機教訓與經驗,從制度上進一步明確央行在實施宏觀審慎管理、防範系統性風險以及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中的最高法律地位,以及在經濟信息協調和共享機制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立政府主導、分層次經濟金融信息協調共享機制
一是經濟金融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以促進經濟和金融協調發展為重心,由政府有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組成,信息主要來源於各經濟金融部門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獲得的涉及經濟與金融發展的各類信息。二是金融監管部門間的信息共享。以維護金融穩定、防範金融風險為重心,由「一行三會」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組成,由於人民銀行維護金融穩定的法定職責需要,其具有金融交叉業務管理能力和視角,建議指定人民銀行作為共享信息協調組織者,促進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有序規范發展。三是政銀企及有關單位間信息的共享。建立包括政府、政府組成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企業(必要時還可包括行業自律組織和民間團體)組成的共享機制,實現政銀企三者之間的信息互動,切實提高經濟金融的發展力。
(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搭建經濟金融信息共享協調平台
一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反饋監督管理情況,分析形勢,研究解決問題,並實現成員單位間的信息共享、數據共用。二是建立健全經濟金融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金融監管部門、有關政府部門以及企業單位披露相關信息,把整個經濟金融活動置於社會公眾的監督之下,達到防範風險於未然的目的。三是聯合建立信息平台,開發經濟金融信息共享系統,建立經濟金融信息資料庫,實行經濟、金融信息等數據實時模塊化管理。同時,建議由國家成立經濟金融信息處理中心,分類別、分層次做好經濟金融信息的採集、整理、發布、分析、研究工作,並保證信息共享的長期性、穩定性、安全性,達到服務支持經濟金融協調發展的目標。
『伍』 求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的畢業論文
淺析次貸危機對我國政府金融監管的啟示論文字數:9659,頁數:9 有開題報告,任務書摘 要 2007年年初浮現的美國次貸危機已經向全球蔓延,演化成世界范圍的經濟危機。此次次貸危機所反映出來的資金供應方降低信貸門檻、忽視風險管理,需求方過度借貸、反復抵押融資應該引起商業銀行和貸款購房者的警惕。而作為本應承擔金融監管主要責任的美國政府,在此次危機中監管角色缺失,監管不到位,使得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危機不斷蔓延,最終演化成影響至全球范圍的經濟危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美國的監管體制存在信息不對稱、制度缺失、標准失控等因素。作為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中國,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斷尋求金融創新是中國金融業的必由之路,而作為宏觀經濟指導者的中國政府應該從此次次貸危機中吸取經驗教訓,切實履行好自己的監管職責,引導金融業健康發展
【關鍵詞】 次貸危機 按揭貸款 金融監管 監管體制 混業經營Analysis China's financial supervision from sub-loan crisis
Abstract Emerged in early 2007 at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global credit crisis has spread around the world into economic crisis. The sub-loan crisis in the supply of funds is reflected in a lowering of credit threshold to the neglect of risk management, demand-side over-lending, mortgage financing should be a cause of repeated commercial banks and loan buyers alert. As this should bear the primary responsibility for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U.S. government, the crisis in the lack of supervisory role, monitoring not in place, making sub-loan crisis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spreading, and ultimately evolved into the scope of the impact to the global economic crisis, a large extent, reflects the existence of the U.S. regulatory system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institutional shortcomings, the standard out-of-control and other factors. As an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of China, in the context of globalization, the constant search for financial innovation is the only way for China's financial instry, as the macroeconomic guidance from the Chinese government should be in the sub-loan crisis, lessons learned, and effectively carry out their regulatory responsibilities, and guid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financial instry
【Key Words】 meeting mortgage loan crisis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regulation mixed operation system目 錄 緒論…………………………………………………………………………………(1)
一 美國次貸危機問題的本質和形成過程………………………………………(1)
(一) 美國次級貸款的定義…………………………………………………(1)
(二) 美國次貸危機產生的過程……………………………………………(1)
(三) 美國次貸危機的本質…………………………………………………(1)
二 美國次貸危機的根源及其成因………………………………………………(1)
(一) 貸款機構之間盲目降低貸款條件 …………………………………(2)
(二) 房地產泡沫持續膨脹後的破滅 ……………………………………(2)
(三) 加息造成還款壓力增加 ……………………………………………(2)
(四) 高風險放貸產品創新掩蓋了本身的風險……………………………(2)
(五) 相關部門監管不力……………………………………………………(2)
三 對美國政府在次貸危機中監管效果的分析…………………………………(2)
(一) 監管體制本身存在缺陷 ……………………………………………(2)
(二) 監管目標沒能很好協調 ……………………………………………(3)
(三) 監管行為整體性的缺位 ……………………………………………(3)
1 對放貸機構發放次貸的行為缺乏監管 ……………………………(3)
2 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行為缺乏監管 …………………………………(3)
3 對投資銀行的活動缺乏監管 ………………………………………(3)
四 中國政府從美國政府金融監管中得到的啟示………………………………(3)
(一) 我國現行監管體制及存在的問題……………………………………(3)
1 分業監管對金融業務的交叉部分形成監管薄弱環節 ……………(3)
2 監管部門眾多,監管目標難以協同…………………………………(4)
3 分業監管不利於金融創新,制約金融業的發展……………………(4)
4 金融監管機構缺乏獨立性 …………………………………………(4)
5 監管經驗不足,監管效率不高………………………………………(4)
(二) 我國從次貸危機中得到的啟示………………………………………(4)
1 理智對待住房按揭貸款 …………………………………………‥(4)
2 高速上漲的風險會掩蓋金融風險 …………………………………(4)
3 金融監管對於金融風險的防範至關重要 …………………………(4)
4 正確對待金融產品 …………………………………………………(4)
5 提高信貸風險控制能力 ……………………………………………(5)
五 我國金融監管的發展方向……………………………………………………(5)
(一) 辨證地看待金融創新,改善對金融創新的監管……………………(5)
(二) 採取適當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國際間合作…………………………(5)
1 進行適當的綜合監管 ………………………………………………(5)
2 加強國際間監管合作 ………………………………………………(5)
(三) 審慎對待個體風險與系統性風險……………………………………(6)
(四) 加強監管有效性與監管能力建設……………………………………(6)
1 監管的覆蓋面應該隨著市場的發展而擴大 ………………………(6)
2 監管有效性的建設應該貫穿於監管的各個環節 …………………(6)
3 監管更需要加強戰略性規劃 ………………………………………(6)
(五) 加強中央銀行的獨立性………………………………………………(6)
結論…………………………………………………………………………………(7)
參考文獻……………………………………………………………………………(8)以上回答來自: http://www.lwtxw.com/html/45-6/6625.htm
『陸』 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監管合作是如何的
中國人民銀行給人的印象就是獨立的,那麼它是否有受到其他機構的監督呢,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提問:急!!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監管合作對中國人民銀行有監督管理權的機構是什麼?相關評論:中國人民銀行執行宏觀調控的職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直接監管由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在履職的過程中,需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對銀監會具有建議檢查權。並且人民銀行法,仍給予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一定的監督管理權。銀行機關的服務責任是什麼?謝謝!對中國人民銀行有監督管理權的機構是什麼?相關評論: 中國人民銀行機關服務中心(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總行直屬事業單位,具有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其主要職責是:堅持為總行機關服務的宗旨,承擔總行機關財務、資產、基建、行政、政府采購、服務監督等管理工作;制定總行機關後勤工作規劃和管理制度;負責總行機關及總行直屬單位的房改政策、計劃生育、交通安全、人防與防汛、安全保衛與社會治安統合治理等社會事務工作,負責總行機關和指導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代表總行機關行使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權利;為總行機關辦公和職工生活提供後勤保障服務。(一)負責總行機關行政經費、外事經費、部分直屬單位經費和服務中心財務預決算管理;
(二)負責總行機關房產、車輛、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的管理,以及基建項目的規劃與實施;
(三)負責總行機關後勤行政事務、社會事務和總行直屬單位有關的社會事務管理;
(四)負責總行機關保衛、消防工作,維護機關辦公安全,協調總行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
(五)負責總行機關集中采購和醫療保健工作;
(六)負責總行節能辦公室工作並統籌人民銀行系統節能工作;
(七)負責總行機關的接待以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八)負責人民銀行系統後勤協調聯系工作;
(九)負責總行機關公務用車、餐飲供應、物業服務等工作;
(十)負責服務中心黨務、內審監督、行政辦公、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一)按照總行委託,管理北京人銀科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第七十四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一)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
(二)未經批准分立、合並或者違反規定對變更事項不報批的;
(三)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
(四)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的;
(五)未經批准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的;
(六)未經批准買賣政府債券或者發行、買賣金融債券的;
(七)違反國家規定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的;
(八)向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或者發放擔保貸款的條件優於其他借款人同類貸款的條件的。
第七十五條 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 (一)拒絕或者阻礙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檢查監督的;
(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
(一)拒絕或者阻礙中國人民銀行檢查監督的;
(二)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報表和統計報表的;A
(三)未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備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A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柒』 急!!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之間的監管合作
中國人民銀行執行宏觀調控的職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直接監管由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版會負權責。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在履職的過程中,需要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檢查的,對銀監會具有建議檢查權。並且人民銀行法,仍給予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一定的監督管理權。
『捌』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概念如下
金融監管的國際協調與合作是指國際經濟組織專、金融組織與各國,以及各屬國之間在金融政策、金融規制等方面採取共同步驟和措施,通過相互的協調與合作,達到協同干預、管理與調節金融運行,並提高其運行效益的目的。
進行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主體是主要的國際性經濟組織、金融組織,它們共同或聯合對經濟、金融活動進行干預、管理與調節是協調與合作的最基本特徵。
形式
1、從地域范圍可分為:全球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區域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2、從具體內容可分為:綜合性質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專門化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3、從途徑可分為:協議、規則性國際協調與合作和制度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4、從頻率可分為:經常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和臨時性的國際協調與合作。
5、從主體可分為:
①機構協調與合作,是指由特定的經濟、金融組織和某些重要的金融機構出面安排和組織的國際政策協調。
②政府協調與合作,是指有關國家政府經常性或臨時性召開的國際經濟、金融會議進行的協調與合作,如西方七國財政部長會議、西方七國首腦會議等。
『玖』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監管國際協調與合作的機制主要包括信息交換、政策的相互融合、危機管理、確定合作的中介目標及聯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