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偵查
按國家監察委員會自己的解釋,根據《監察法》第三條,監察委員會對職務犯罪行使的是調查權,不同於偵查權。
Ⅱ 監察委員會是不是偵查機關
監察委員抄會不是偵查機關。偵查機關是公安機關。有調查權,但無偵查權。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Ⅲ 市監察委偵查指揮中心副主任有權力嗎
根據你的描述是監察委偵查指揮中心的副主任也是有權利的,既然是主任的級別,那麼他就會行使一些相應的權力了。
Ⅳ 自偵轉隸後,檢察院的辦案區怎麼辦監察委員會的辦案區怎麼弄
自偵案件是刑罰規定的諸如貪污受賄等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自己偵查,受理部門為版職務犯罪偵查科。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之規定,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以及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可以看出,法律賦予了檢察院偵查職務犯罪和對審查起訴的刑事案件自行偵查的權力,也賦予了自偵的職責。根權據我國現行司法機關設置,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由檢察院承擔,檢察院內設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專門負責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因此,檢察院在辦理公訴案件的同時,也辦理自偵案件。
Ⅳ 監察委算不算刑事訴訟專門機關
監察委員會不是偵查機關。偵查機關是公安機關。監察委員會有調查權,但無偵查權。
監察委員會是由國家權力機關設立的監督機關,與公安、檢察機關等執法和司法機關性質完全不同。
Ⅵ 行賄罪由監察委調查嗎
是的,行賄罪來本來由檢察院反自貪局立案偵查的,現在由監 察委負責調查。
《監察法草案》
第十一條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
(二)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Ⅶ 案子移交後監察委還會繼續偵查再其他罪名再次移交檢察院嗎
是的,移交監察委審查的案件一般是公職犯罪,後期還是會通過檢查機關起訴的。你這樣理解,現在的監察委審理案件相當於公安部門偵查案件。檢察院是國家的公訴機關,任何案件都要經過檢察機關
Ⅷ 設立監察委後,人民檢查院還能對哪些案件進行立案偵查
除去職務犯罪和反貪局歸監察委員會外,其他原歸檢察院管轄的案件不變。
Ⅸ 為什麼監察委員會管轄的案子公安局還在偵查
可能同時涉嫌監察委管轄的案件和公安機關管轄的案件。各自辦理各自職權范圍內的案件。
Ⅹ 國家監察委員會負責偵查職務犯罪嗎
不會,職務犯罪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偵查。
《刑事訴訟法》第十內八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容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