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氣站監管
㈠ 如何加強氧氣站安全生產管理
那個比較危險!我用氧氣割過一次,雖然空置了很久,但最後還是爆炸了,結果油桶炸專上了天屬!所幸沒傷著人!後來我想了個辦法再割油桶,甚至汽油箱都不怕了,很簡單,就是在油桶里灌滿水,比您要割的地方稍微低一點就好了!!按我說的方法您就放心去割吧!!
㈡ 氧氣庫消防安全監管紀錄
氧氣倉庫應符合下列要求:
(1)倉庫必須是單層,輕質屋頂的二級耐火建築,室內屋專頂最低部分不得屬少於3.25米(m),地面平坦不滑,門窗向外,開玻璃用毛玻璃或塗上白油漆。
(2)倉庫周圍20米以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動用明火,較小倉庫(貯存量50瓶以下)與其它建築物的距離應不少於25米(m),較大倉庫應不少於50米(m),與住宅和辦公樓的距離至少100米(m)。
(3)倉庫內應有支架或欄桿,以保證氣瓶豎立放置,空瓶允許平放堆壘,但堆壘高度不得超過1.5米(m)。
(4)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如沙子、鏟子、乾粉滅火器等。庫內不允許有取暖設備,不允許與油類和易燃品氣瓶混裝。
㈢ 搞氧氣站 需要哪些證
要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消防證》《安全許可證》。
醫用氧作為缺氧的預內防和治療的容氣體葯械,屬葯品管理范疇。國家早在1988年就頒布了醫用氧的國家標准,又在1998年修訂了國家醫用氧強制標准,2000年版《中國葯典》收載了醫用氧的葯用標准,並對其生產實行批准文號和許可證管理制度。
工業氧是用於工業生產及產品加工的氣體,質量要求較低,在壓縮沖裝過程中有呈酸性或鹼性的潤滑水帶入鋼瓶,會導致鋼瓶內壁銹蝕,從而使瓶內氣體帶有異味。同時工業氧中還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對人體極為有害的雜質,一旦病人吸入過量,會發生嗆咳、結痂等現象,引發或加重呼吸系統的病症,嚴重者極易造成病人吸氧量不足而出現生命危險。因此,國家葯品監管部門一直把醫用氧列入葯品來管理,要求生產、經營醫用氧都要取得許可證。
㈣ 氧氣供應站是否屬於易燃易爆場所
爆炸包括化學性爆復炸制和物理性爆炸。
氧氣供應站里有很多氣罐,他是把氧氣通過高壓壓縮存儲在氣罐裡面的。高溫、磕碰導致氣罐破裂的話會引起物理性爆炸的。這種也屬於爆炸的一種。所以說氧氣供應站是否屬於易燃易爆場所
補:氧氣不是可燃氣體,但是是助燃氣體。沒有氧氣氣體的可燃氣體想爆炸都難。
㈤ 氧氣的制售歸哪個部門管
氧氣歸安監局管,看看國務院591號令吧
㈥ 氧氣站注意事項都有那些
火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無油,堅決不能讓氧氣瓶口與油污接觸內,哪怕是一丁點都不行容,無明火的情況下,氧氣遇到油脂就會著火的。比如手套上有油污去擰瓶閥。
切記切記,你這點都不知道怎麼能上崗啊!太危險了。趕緊當地安監局買點相關書籍回去看啊,一般你這樣的崗位安監局都要上崗培訓的。
㈦ 氧氣站什麼地方禁用明火採暖
答:(1)氧氣站、氣抄化站房、匯流排間的布置,應按下列要求,經技術經濟方案比較確定:①宜靠近最大用戶處;②有擴建的可能性;③有較好的自然通風和採光;④有雜訊和振動機組的氧氣站有關建築,對有雜訊、振動防護要求的其他建築之間的防護問距
㈧ 醫院氧氣站消防安全監管記錄怎樣寫
按照醫院要求,填寫每天檢查的情況以及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檢查要有檢查人簽名和部門領導簽名。
㈨ 氧氣充裝站需要哪些資質
4L氧氣瓶加一次大概需要多少錢?謝謝各位幫忙。
一般的充裝站都可以加氧,但是要加醫用氧的話,必須到取得了醫用氧充裝資質(過GMP)的充裝站充裝。
㈩ 開氧氣站需要什麼審批手續
首先需要到當地區政府或縣政府招商部門立項,立項需要可研報告,立項批復後,再到規劃土地局選址--設計院總圖布置--規劃審批--安監、消防、環保、衛生防疫、建設、檔案會簽(需要安全預評價、環境影響預評價、衛生評價等),安監還需要設立審查。
然後才開始建設,建成後還需要以上這些部門的驗收審批,審批合格後(同時辦理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或生產許可證)才能生產.當然,期間需要先到工商局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人員培訓取證、壓力容器的檢驗、設備防雷防靜電的監測、氣體充裝許可等。
(10)氧氣站監管擴展閱讀
氧氣站選址和布置的防火要求
1、氧氣站、氣化站房、匯流排間的布置,應按下列要求,經技術經濟方案比較確定:
①宜靠近最大用戶處。
②有擴建的可能性。
③有較好的自然通風和採光。
④有雜訊和振動機組的氧氣站有關建築,對有雜訊、振動防護要求的其他建築之間的防護問距,應按現行的國家標准《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的規定執行。
2、空分設備的吸風口應位於空氣潔凈處,並應位於乙炔站(廠)及石渣堆或其他烴類等雜質及固體塵埃散發源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
吸風管的高度,應高出制氧站房屋檐1m及以上。
吸風口與乙炔站(廠)及電石渣堆等雜質散發源之間的最小水平間距,應符合有關規定。
3、氧氣站等的乙類生產建築物與各類建築之問的最小防火問距。應符合有關規定。
4、制氧站房、灌氧站房或壓氧站房、液氧氣化站房,宜布置成獨立建築物,但可與不低於其耐火等級的除火災危險性屬「甲」、「乙」類的生產車間,以及鑄工車間、鍛壓車間、熱處理車間等明火車間外的其他車間毗連建造,其毗連的牆應為無門、窗、洞的防火牆。
5、輸氧量不超過60m³/h的氧氣匯流排間,可設在不低於三級耐火等級的用戶廠房內靠外牆處,並應採用高度為2.5m,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牆和丙級的防火門,與廠房的其他部分隔開。
6、輸氧量超過60m³/h的氧氣匯流排間,宜布置成獨立建築物,當與其他用戶廠房毗連建造時,其毗連的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低於二級,並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1.5h的無門、窗、洞的牆,與該廠房隔開。
7、氧氣匯流排間,可與氣態乙炔站或乙炔匯流排間,毗連建造在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的同一建築物中,但應以無門、窗、洞的防火牆相互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