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主任由
❶ 省級監察委員會主任是正省級嗎
省級監察委員會主任不是正省級,通常是副部級(省部級副職)。
省級監察委主任,通常同時也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一般認為那個單位是副部單位,如省宣傳部、組織部、紀委等必須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書記任。也就是說省級監察委主任通常是副部級。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
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1)監察主任由擴展閱讀:
正省級幹部包括各個省級行政區的省委書記、省長、省政協主席、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直轄市市委書記等。以及國家各部部長等。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級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正部級院長,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部隊正軍職幹部。
❷ 國的監察委是由什麼產生的
國家監察委復是我國新成立的國制家機構之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批准成立的我國最高監察部門。國家監察委員會主要領導需要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是我國新成立的國家機構之一。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批准成立的我國最高監察部門。國家監察委員會主要領導需要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免
❸ 監委會主任怎樣產生
監委會成員資格條件:
1、必須是村民代表 ,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法規知識和議事能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群眾信任、敢於監督。
3、按照迴避的原則,村兩委、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及其配偶親屬、近姻親或其他明顯特殊關系成員不得擔任監委會成員。
4、一般應為黨員 ,各村設主任1人,委員2人,各差額1人,無記名投票選舉。
5、初提後選人方式,由各村黨組織推薦、村民代表聯名推薦、村民代表自薦三種方式進行。推薦自薦人數不能多於應選人數。並進行張榜公布,以得提名人數多少為序排列。
6、正式候選人的確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預選確定5名正式候選人,報經鄉黨委審查同意後,以姓氏比劃為序張榜公布。
(3)監察主任由擴展閱讀:
1、村監委會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由村民代表會議民主選舉產生,實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組織協調村民代表會議依法監督村民委員會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以及村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情況等。
2、村裡監委會主任主要工作就是監督村委會的工作。但是這一制度只在少數省份鋪開,絕大數省份還在試點工作。但是村監委會的有沒有必要設立值得商榷,設立反而造成村一級領導機構的臃腫。
❹ 村委會監察委員由什麼人組成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監委會成員必須依法選舉產生。村監委會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員根據村委會的總人數由3-7人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監委會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可下設村務公開、財務、重點工程、治保安全、環境衛生等監督小組,組長一般由監委會成員擔任。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條件
(1)本村村民代表,為人正派,無違法亂紀行為;(2)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基層各項涉農政策,且有協調議事能力;(3)能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有效監督;(4)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熱衷於公益事業。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要職責
(1)組織村民代表聽取村民委員會工作匯報;(2)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執行工作情況進行監督;(3)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進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職評議;(4)受理村民委員會成員辭職,並督促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5)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工作;(6)引導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應當由村民委員會依法召集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而村民委員會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並拒絕更正的,可由監委會召集並主持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表決。
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的權源(法律依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村民委員會成員連續兩次被評議不稱職的,其職務終止。"
❺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誰選出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監察委員會主任
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1]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監察委員會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選出省級監察委主任,他們同時都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有關監察委員會主任的相關規定已經於2018年「兩會期間」寫入憲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七節,規定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1]2018年3月18日,楊曉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2]搜狗網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人數1人。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現任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為楊曉渡。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任免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沿革
2017年1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全文公布。王岐山在報告中提到,將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預防腐敗局並入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1]。
2018年3月1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楊曉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任期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2]。新華社北京3月18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簡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簡歷
楊曉渡簡歷
楊曉渡,男,漢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1970年5月參加工作,1973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中共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1970-1973年安徽省太和縣宋集公社高廟大隊知青
1973-1976年上海中醫學院葯學系葯學專業學習
1976-1984年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醫葯公司股長、副經理、黨支部書記
1984-1986年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醫院黨委書記
1986-1992年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行署副專員(其間:1988-1989年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2-1995年西藏自治區昌都地委副書記、行署副專員
1995-1998年西藏自治區財政廳廳長、黨組副書記
1998-2001年西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財政廳黨組書記
2001-2006年上海市副市長
(1998-2001年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6-2012年上海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2-2014年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其間:2013.11-2014.0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14-2016年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2016-2017年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2017.01)
2017-2018年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監察部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局長
2018-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中共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第十八屆中央紀委委員,2014年1月增選為中央紀委常委、副書記,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副書記。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
❻ 國家檢察委員會副主任施有什麼任免
副主任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的建議任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八條,全國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負責全國的監察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組成。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席和委員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的建議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接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
(6)監察主任由擴展閱讀:
國家檢察委員會的有關要求:
1、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各機關的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聯和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可以要求涉嫌違法的被調查人對涉嫌違法行為作出說明,必要時可以書面通知被調查人。
3、監察機關可以對涉嫌職務犯罪的被偵查人員和可能藏匿被偵查人員、犯罪證據的人員的身體、物品、住所和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搜查。搜查時,應當出示搜查證,並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屬等證人在場。
❼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和副主任是如何產生的,說明了什麼
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說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❽ 根據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的提請可以,任免哪些人和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八條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回會產生,負責全國監答察工作。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❾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什麼組成
1、監察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版期同本級人民代表權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2、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❿ 國家的監察委員會主任是由什麼選舉的
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1]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且有權罷免本級監察委員會主任。[1]截止2018年2月,31省份都已選出省級監察委主任,他們同時都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有關監察委員會主任的相關規定已經於2018年「兩會期間」寫入憲法,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章第七節,規定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1]2018年3月18日,楊曉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2]
監察委員會主任
產 生
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任名單
(更新至2019年8月1日)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
楊曉渡[2]
北京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陳雍
天津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鄧修明
河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劉爽
山西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王擁軍(代理)
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主任 劉奇凡
設置歷程
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
2017年10月末,十九大結束不久,中辦印發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要求,在2017年底2018年初召開的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上產生三級監察委員會,使改革與地方人大換屆工作緊密銜接。 同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規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其後,中央紀委研究室表示: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其中,監察委員會主任由紀委書記兼任,副主任均由紀委副書記兼任,委員主要由紀委常委兼任。
2017年底、2018年初,多省份縣市兩級監察委紛紛掛牌亮相,隨著省級人代會的密集召開,各地的省級監察委也密集組建。截至2018年2月,在各地省級人代會上,經過相應選舉程序,全國31省份省級監察委主任全部出爐,31位省級監察委主任同時也是當地省級紀委書記。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在憲法中增設「監察委員會」一節作為憲法第三章第七節,其中在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監察委員會的組織和職權由法律規定。」[1]
2018年3月18日,楊曉渡當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