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服務貿易
㈠ 什麼是服務貿易
貨運有風險?保運通為您提供專業的貨運保障! 服務貿易有廣義與狹義專之分,狹義的服務貿易是指屬一國以提供直接服務活動形式滿足另一國某種需要以取得報酬的活動。廣義的服務貿易既包括有形的活勞動,也包括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直接接觸下交易的無形活動。服務貿易一般情況下都是指廣義的。 廣義的包括有形的勞動力的輸出輸入和無形的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實體接觸的情況下的交易活動。其內容包括: 1.國際運輸; 2.國際旅遊; 3.跨國銀行、國際融資公司及其它金融服務; 4.國際保險和再保險; 5.國際信息處理和傳遞、電腦及資料服務; 6.國際咨詢服務; 7.建築和工程承包等勞務輸出; 8.國際電訊服務; 9.廣告、設計、會計管理等項目服務; 10.國際租賃; 11.維修與保養、技術指導等售後服務; 12.國際視聽服務; 13.教育、衛生、文化藝術的國際交流服務; 國際服務貿易14.商業批發與零售服務; 15.其他官方國際服務等。 國際服務貿易可分為國際追加服務和國際核心服務兩大類。國際追加服務指隨附商品實體出口而提供的追加勞務。
㈡ 什麼是服務貿易業
不清楚什麼是服務貿易業,只知道貿易服務業。貿易,是自願的貨品或服務交換,也被版稱為商權業。它是在一個市裡面進行的。服務業可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是流通部門,包括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商業飲食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第二層是為生產和生活服務的部門,包括金融業、保險業、公用事業、居民服務業、旅遊業、咨詢信息服務業和各類技術服務業等;第三層是為提高科學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質服務的部門,包括教育、文化、廣播電視事業,科研事業,生活福利事業等;第四層是為社會公共需要服務的部門,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軍隊和警察等。
貿易服務業就是參與貿易活動的服務業。
㈢ 什麼叫服務貿易
這些跨越國界所進行的服務交易,若依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服務部門分類(W/120),涉版及之行業多達權12項服務業,包括商業服務業、通訊服務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配銷服務業、教育服務業、環境服務業、金融服務業、人體健康服務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娛樂文化及運動服務業、運輸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這12項服務業又可細分為156項子服務行業。
另外,服務貿易亦可能透過單純以服務供給者提供服務的方式,或是與商品結合的方式以提供服務。由此可見,服務貿易的交易型態相對較商品交易更為復雜。 目前服務貿易占各會員之國民生產毛額和就業的比重愈來愈高,且WTO服務貿易談判也進一步要求會員作出更大的市場開放。因此,服務貿易統計資料與數據的搜集對會員而言更加重要,並期望能利用這些統計數據進行經濟影響評估,做為WTO新回合的貿易談判之依據,所以依據WTO服務部門分類(W/120)與服務貿易提供模式來編制服務貿易統計數據,也將成為各會員未來的首要工作。
㈣ 服務貿易的特點是什麼
1.服務商品的不可感知性或貿易標的無形性
2.不可分離性
3.貿易專主體地位的重屬要性
4.服務貿易的差異性
5.服務貿易市場的高度壟斷性
6.不可貯存性
7.貿易保護方式具有隱蔽性
8.國際服務貿易的約束條例相對靈活
9.服務產品的營銷管理具有更大的難度和復雜性
㈤ 什麼是服務貿易
國際服務貿易的概念
(一)聯合國貿發會議的定義
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利用邊版境現象闡述權了服務貿易,將國際服務貿易定義為:貨物的加工、裝配、維修以及貨幣、人員、信息等生產要素為非本國居民提供服務並取得收入的活動,是一國與他國進行服務交換的行為。
(二)世貿組織的定義
烏拉圭回合協議把服務貿易定義為:
1、過境交付。指從一成員國境向另一成員的國境提供服務,無人員和物資的流動,而是通過電訊、郵電、計算機網路實現的。如視聽和國際金融清算和支付。
2、境外消費。指從一成員的國境向另一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本國病人到外國就醫,外國人到本國旅遊,本國學生到外國留學。
3、商業存在。指通過一成員的法人為另一成員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例如外來的酒店、零售店和代辦律師事物所。
4、自然人流動。至一成員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例如外國教授、工程師或醫生來本國從事個體服務。
㈥ 什麼是國際服務貿易
國際服務貿易(InternationalServiceTrade)是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和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貿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務並獲得收入的過程稱為服務出口或服務輸出,購買他人服務的一方稱為服務進口或服務輸入。國際貿易狹義的概念是指傳統的為國際貨物貿易服務的運輸、保險、金融以及旅遊等無形貿易。而廣義的概念還包括現代發展起來的、除了與貨物貿易有關的服務以外的新的貿易活動,如承包勞務、衛星傳送和傳播等。
㈦ 什麼是服務貿易包括那些行業
服務貿易又稱勞務貿易,指國與國之間互相提供服務的經濟交換活動。也回包括服務答提供者與使用者在沒有直接接觸下交易的無形活動。
運輸、旅遊、其他商業服務為中國服務貿易進口的三大主要部門。
(7)什麼是服務貿易擴展閱讀:
服務貿易提供方式:
一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其境內或進入他國境內提供服務的貿易行為。按照WTO於1994年簽署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有四種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方的領土內,向另一成員方領土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在中國境內通過電信、郵政、計算機網路等手段實現對境外的外國消費者的服務;
2、境外消費:指服務提供者在一成員方的領土內,向來自另一成員方的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中國公民在其他國家短期居留期間,享受國外的醫療服務;
3、商業存在:指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方領土內設立商業機構,在後者領土內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方式,如外國服務類企業在中國設立公司為中國企業或個人提供服務;
4、自然人流動:指一成員方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身份進入另一成員方的領土內提供服務的方式,如某外國律師作為外國律師事務所的駐華代表到中國境內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㈧ 服務貿易是什麼
經濟學來上的「服務」是指一種特殊自形式的勞動產品。聯合國貿發會議用實際過境來定義服務貿易。從過境現象看,
國際服務貿易有四種過境方式:一是商品貿易中服務的過境,如許多國家通過修理、加工、裝配貨物參與國際貨物貿易;
二是貨幣(資本)的過境,如銀行和金融服務;
三是人員的過境,如咨詢人員、工程師、醫生等到國外提供服務;
四是信息的過境,如通過電信系統或以文件、報告的形式提供信息服務。
與國際貨物交易需要跨越國境不同,服務的國際間提供是通過一種或同時通過四種方式進行的。這四種方式為:服務產品的跨境流動;消費者向出口國的流動;在要提供服務的國家建立商業存在;自然人向另一國家的臨時流動,以便在那裡提供服務。
㈨ GATS下四種國際服務貿易提供方式的關系是什麼
以服務貿易的四種提供方式即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自然人流動對服務貿易作出了全面的定義(以下稱GATS定義),這個定義已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權威定義。
跨境交付(Cross-border supply)
指服務提供者從一成員的境內向另一成員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這種服務貿易方式強調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國境和邊界的只是服務本身,它與一般的貨物貿易方式非常相似。如在美國的律師為在中國的客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這種形式僅是服務本身跨越國界,沒有人員,物質的流動。
境外消費(Consumption abroad )
指服務的提供者在一成員境內向來自另一成員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即服務消費者移動到提供者境內享用服務。如中國公民到美國旅遊或求學。
商業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
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另一成員境內設立商業機構,為其境內的消費者提供服務,商業機構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的分支機構或代表處。商業存在實際上就是一國服務提供者到東道國去設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就地生產就地銷售服務。商業存在可以由東道國人員組成,也可由外國人參與,但這些外國人應以自然人流動方式提供服務。例如,一成員的銀行或保險公司到另一成員境內開設分行或保險公司,提供金融、保險服務。
自然人流動(Presenceofnaturalpersons)
指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進入另一成員境內提供服務。與商業存在不同的是,它不涉及投資行為,如境外勞務服務等。
㈩ 什麼是服務貿易它有哪些特點
國際服來務易含義:
根據烏拉圭回源合談判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的定義有四種形式:
1、過境交付
2、境外消費
3、商業存在
4、自然人流動
同國際貨物貿易相比,服務貿易具有如下特點:
⒈國際服務貿易的標的一般具有無形性、
⒉國際服務貿易的生產和消費同時進行、
⒊國際服務貿易的標的難以儲存和反復轉讓、
⒋利用法律、法規和行政措施來保護服務業貿易、
⒌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於要素的移動和服務機構在境外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