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扣交警車完整版
環衛車行駛中被城管擋停然後讓交警扣車是否違法,要看其攔停扣車的具體原因是什麼,如果覺得違法的話是可以提起行政復議。
㈡ 車子被城管扣了,讓交罰款
被城管貼罰單?城管是沒用權利管車輛及車輛的違法行為的,更專沒有處罰的權利,屬所以樓主要確定到底是哪個部門的罰單,一定要是交警部門的罰單才必須去交,因為交警部門和車管所是一個系統的,所有交警開出的罰單一定在車管所都可以看到,也就會影響年檢。現在騙子很多,貼的單子都有可能是假的,騙錢的居多,多加小心!
㈢ 城管可以扣車嗎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不能扣車。
㈣ 城管有權長期扣押車輛嗎
城管扣押車輛的時間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37條規定:行政執法機關在案件調查期間可以進行「證據先行登記保存」。所以城管也可以「扣」車,一般人可能認為這也是「扣」,其實性質是不同的,而且只能保存7天。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
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也就說,該檢驗、鑒定的最長期限不超過60日。
補充資料:
一、一般情況扣車不會超過十日。交警應當在勘查完交通現場後10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責任認定書作出後就可以要求提車,除非對方向法院起訴並要求保全車,否則,交警自此就無權扣留車了。
二、交警扣車的原因有2個:
1、事故車或違章車輛、故障車佔道,影響道路順暢通行,拖車為了疏導交通;
2、事故後為了進一步檢查車輛是否存在剎車系統,甚至行路系統是否存在故障,以便對事故進行准確定性。
三、如果扣車超過期限,車主或管理人首先應保存好扣車憑證,超過法定扣車期限後,可以書面函告要求公安機關予以放行。
㈤ 交警扣城管車
白扣
㈥ 按法律城管扣機動車程序
根據現行的《行政處罰法》第16條的規定,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屬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17條規定, 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
第31條的規定,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第34條 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身份證件,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當事人。
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罰款數額、時間、地點以及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㈦ 城管扣車怎麼處理
查詢車扣到附近那個停車場,那個交警大隊扣的車。
如果你是車主帶上本人身份證,駕駛證,交強險正副本,去交警大隊處理。
領取罰單交罰款,如果是違停,只收取違停費用100元。
到停車場提車,並交停車費。
㈧ 交警查扣城管 車輛 ,且看兩方如何鬥法,有視頻有真相
2011年5月16日上午,蚌埠交警在巡邏中發現一輛皖C23909的城管車因為近3年未年檢且有129條違法記錄,遂即上前查處,誰知開車的城管拒不配合交警查車拒不交出車鑰匙,後來在110趕到後才將該車扣到朝陽派車所。2011年5月16日上午,蚌埠交警在巡邏中發現一輛皖C23909的城管車因為近3年未年檢且有129條違法記錄,遂即上前查處,誰知開車的城管拒不配合交警查車拒不交出車鑰匙,後來在110趕到後才將該車扣到朝陽派車所。隱藏全部1年前 上傳自 優酷PC客戶端
㈨ 城管有權扣留機動車嗎
沒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
(9)城管扣交警車完整版擴展閱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交通、建設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常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執行職務時,應當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宣傳,並模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法制教育的內容。
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單位,有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