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

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

發布時間: 2021-01-21 05:33:19

⑴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是什麼機構它的許可權與責任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即質監站。

質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建設局)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單位。

質監站受理建設項目質量監督注冊,巡查施工現場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核查參建人員的資格,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職能:

一、監督職能

1、監督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設計勘察單位和監理單位等)的質量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及各項制度的規定;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事故。

2、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尤其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專業設備安裝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質量。

3、對受委託的工程進行質量鑒定監督。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

5、完成住建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二、其它職能

1、參與優質工程的檢查評選。

2、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的行為和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有權採取責令整改、停工等強制性措施。

3、有權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

(1)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擴展閱讀:

質監站需要參與以下這些工程部位的驗收:

1、土建工程:土木工程和建築工程的總稱。

2、管線安裝工程(包括設備安裝):常用資料、管材、管件、法蘭、管道安裝基本操作技術、管道連接、支架及補償器安裝、閥門、建築給排水管道安裝、供熱系統安裝等。

3、防腐,保溫工程:將外牆外保溫系統通過組合、組裝、施工或安裝固定在外牆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築物實體。

4,電氣,儀表安裝。

⑵ 質量監督員的要求及職責是什麼呀

質量員崗位職責: 在建築與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質量策劃、過程式控制制、檢查、監督、驗收等工作的專業人員。

(1)參與進行施工質量策劃。

(2)參與制定質量管理制度。

(3)參與材料、設備的采購。

(4)負責核查進場材料、設備的質量保證資料,監督進場材料的抽樣復驗。

(5)負責監督、跟蹤施工試驗,負責計量器具的符合性審查。

(6)參與施工圖會審和施工方案審查。

(7)參與制定工序質量控制措施。

(8)負責工序質量檢查和關鍵工序、特殊工序的旁站檢查,參與交接檢驗、隱蔽驗收、技術復核。

(9)負責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參與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評定。

(10)參與制定質量通病預防和糾正措施。

(11)負責監督質量缺陷的處理。

(12)參與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3)負責質量檢查的記錄,編制質量資料。

(14)負責匯總、整理、移交質量資料。

(2)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擴展閱讀: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質量監督人員質量監督員的條件

(1)堅持原則,作風正派。

(2)熟悉商檢政策和專業檢驗技術,了解加工生產工藝和質量管理工作。

(3)從事商檢工作3年以上的工程師或相當於工程師的專業檢驗技術人員。

(4)與駐在企業各級領導無直系親屬關系。

質量監督員的主要職責任務

(1)執行黨和國家關於"質量第一"的方針、政策和出口商品檢驗及質量監督的有關法規和規定。

(2)監督企業嚴格執行質量管理和檢驗制度。

(3)監督企業建立和健全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和檢測條件。

(4)監督企業對生產出口商品使用的料、件和成品的檢驗工作,可隨時進行抽查或復驗。

(一)組織機構及各項制度的建立

1、 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及質量管理組織機構

2、 健全質量檢查制度,實現施工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實行質量一票否決權,各分項工程確定「先導段」標准化和規范化,把住原材料進廠關,杜絕不合格材料進廠,達到科學管理,嚴格檢查精心施工,強化監督程序化施工。

3、 建立以下制度

(1) 材料進場檢驗制度

嚴格把住材料質量關,堅持先檢驗、後進場、先試驗、後使用,對質量和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一律杜絕進場。

(2) 技術交底制度

a.由經理部項目總工向工程技術主任交底,並審批工程技術部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

b.由工程技術部向質檢部交底,進行設計文件,工序施工程序,施工要點,安全技術措施等交底,並做好會議記錄,存入檔案。

c.工程技術部向班組負責人及技術骨幹交底。

(3) 工藝檢查制度

工程技術部向施工班組進行施工方案及工藝流程、操作方法、技術要點、保證措施進行交底後,由質檢員、測量員進行工序檢查,並向經理部質檢組匯報工藝情況,填好原始記錄並上報監理簽字,實現工序過程質量控制。

(4) 質量檢測制度

對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項目及時檢查中線高程及結構尺寸或現場試驗,並將結果送監理批准。

(5) 工序交接制度

一道工序結束後,由本道工序負責人填寫自檢結果,質檢員檢查核實後上報監理,監理認可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 實行質量兩聯單制度

a. 材料進場通知單:主體工程材料進場前,由質檢員、監理及試驗檢測人員到料場進行試驗檢測,認為合格後,由質檢員將結果報給監理審批後,下發材料進場通知單,材料方可進場。

b. 澆築通知單:模板與鋼筋安裝結束後,填工序交接記錄,質檢員及監理驗收後下發砼澆築通知單。

4、 建立獎罰制度確定各級質量責任者,實行責權利掛鉤。

5、 成立質量領導小組。

(二)關鍵部位質量保證措施

根據公路工程施工經驗和特點,在嚴格執行以上質量措施的同時,著重對以下幾個質量控制點進行控制:

1、 壓實保證措施:

(1) 嚴格控制碾壓厚度、含水量及遍數,並及時跟蹤檢測。

(2) 對壓實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嚴格按壓實機具的操作規程進行壓實,杜絕違章作業。

(3) 關鍵工序採取重型壓實機具壓實,以保證壓實質量。

2、 防止涵頭跳車的保證措施:

(1) 加強地基處理,克服地基沉降

a. 對地質狀況不良地段進行換填,換填採用天然砂礫等滲水性好的材料。

b. 加強填前碾壓,保證橋、涵頭填前碾壓達到規定的壓實度。在填前採用18GD重型壓路機進行碾壓,以加大地基的密實度和填前沉降量。

(2) 加強橋、涵頭填土的質量

a.對於橋頭填土施工,要預留足夠的作業面,以保證機械有足夠的作業范圍,以便發揮機械性能。

b.橋、涵頭填土宜選擇天然砂礫等透水性較好的材料,強度高、易壓實,水穩定性好,有利於穩定和減少沉降。施工中,壓路機無法到達的部位,採用振動夯實機具分層夯實,使壓實度均達到壓實標准。

c.橋、涵兩側與頂部、錐坡構造物背後的填土應分層壓實,每層松鋪厚度不大於15cm,壓實厚度不大於10cm,厚度保持均勻。

(3) 提高工前沉降量降低工後沉降量

a. 增加工前沉降的時間。盡早完成橋、涵頭填土,開始工前沉降,在施工組織上做好安排,提早橋、涵開工,特別是橋頭填土較高的橋梁的開工時間,延長工前沉降時間。

b. 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為加快工前沉降的速度,採用對橋頭填土載入預壓的方法,一般用推土的方法載入。

(4)橋、涵頭回填時,應兩側同時水平分層,對稱地填築,夯(壓)實。

3、 涵砼內在質量和外觀幾何尺寸的保證措施:

(1) 對涵洞施工中所需材料進行控制,每500m對碎石進行壓碎值顆粒分析、針片狀含量等綜合測定,使其各項指標滿足設計要求,方可入場,對中粗砂每500m進行顆粒分析、含泥量、有機質含量等測定,滿足要求後方可入場,對水泥也要進行重新分析,所需鋼筋要做彎拉和焊接頭及焊接金屬機械性能等試驗,使各項指標滿足要求。

(2) 按要求及時製作檢驗試塊,以保證砼強度滿足要求。

(3) 嚴格控制模板質量,使其在砼澆築過程中不發生變形,及時嚴格檢查支模質量,防止模板在砼澆築時發生漲模及漏漿現象,從而影響涵洞的各部幾何尺寸。

(4) 加強對砼澆築過程的振搗,保證振搗時間,振搗到位,使砼外觀光滑、密實,無蜂窩、麻面出現。

⑶ 商品質量監督與質量管理有何不同

商品質量監督與質量管理區別為:針對不同、操作不同、操作人不同。

一、回針對不同

1、質量答監督:質量監督是針對生產完成的商品。

2、質量管理:質量管理是針對生產商品的過程。

二、操作不同

1、質量監督:質量監督對產品按預定的標准進行測定或檢驗,剔除廢品,保證出廠產品合格率。

2、質量管理:質量管理把整個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的各種因素加以控制,從而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使用戶得到最滿意的產品。

三、操作人不同

1、質量監督:質量監督需要專門設立質量檢驗人員和機構。

2、質量管理:質量管理由企業的全體人員參加。

⑷ 質量監督局與工程質量監督站有什麼區別

工程質量監督站是質量監督局的分支站點,或根據某工程的現場監督而設置。隸屬部門。

⑸ 國家質檢總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

中華人來民共和國國家質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使行政執法職能的一個正部級國務院直屬機構,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進出口食品安全和認證認可、標准化等工作。
國家技術監督局先是更名為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然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正部級),所以現在國家技術監督局已經不存在了,其職能現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

⑹ 市場監督管理局 和 質量技術監督局,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質量技術監督局區別為:側重點不同、主要職責不同、級別不同。

一、側重點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側重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側重於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二、主要職責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主要職責為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負責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工作。

三、級別不同

1、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屬於國家級、省市級。

2、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屬於國家級、區縣級。

⑺ 質量監督和內審有哪些區別

1、崗位性質不一樣:內審員一般為取得內審員資格證書的員工兼職,質量監督員為專職崗位,一般從經驗豐富的質檢員或工藝技術員中選拔產生。

2、工作范圍不一樣:內審員定期(一般每年一次,每次3-5天)參與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質量監督員主要是日常監督產品質量判斷是否符合技術標准、生產工藝紀律是否得到有效執行等。

3、職業發展方向有差異:內審員的職業發展方向為:內審組長、外審員、管理者代表;質量監督員的職業發展方向為:質量管理員、質量技術員、質量主管、技術主管等。



(7)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擴展閱讀:

質量監督: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內審:國際內部審計准則的框架、內容及其所體現的理念的發展,即從獨立性到客觀性、將視野擴展到組織外部、增加組織價值以及重視風險管理。這些,對於發展我國內部審計提供了一些啟示。國際內部審計;審計准則;理念發展;啟示應屆生內部審計就業誤區

⑻ 質量監督與質量控制有什麼區別

質量管理是指在質來量方源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協調的活動。通常包括制定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改進。

可見質量控制是質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於滿足質量要求。質量控制是一個設定標准、測量結果,判定是否達到了預期要求,對質量問題採取措施進行補救並防止再發生的過程。

監督是對現場或某一特定環節﹑過程進行監視﹑督促和管理﹐使其結果能達到預定的目標。

監造是監督設備廠家的一些關鍵點或特定環節、過程。監督包括監造。

⑼ 「質監站」與「質檢站」有什麼區別

質監站」與「質檢站」區別如下:

1、質監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職能部門(建設局)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對本地區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的單位。

2、質檢站是有檢測資質的企業,負責檢測施工材料的性能是否合格,如若合格它可以出具合法性的報告,可供報告使用者參考。

(9)質量監督和質量監督擴展閱讀

質監站的監督職能是:

1、監督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設計勘察單位和監理單位等)的質量行為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及各項制度的規定;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事故。

2、監督檢查工程實體的施工質量,尤其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專業設備安裝等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質量。

3、對受委託的工程進行質量鑒定監督。

4、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投訴的調查處理。

5、完成住建局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⑽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2000年6月29日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和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國務院賦予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職責,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特種設備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並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本規定所稱「特種設備」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游藝機和游樂設施、防爆電氣設備等。執行本規定具體的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特種設備危險性程度提出,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確定,並公布實施。防爆電氣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程另行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和改造。
第四條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負責全國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地方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實施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實施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時,應當發揮行業部門、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第五條 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工作的技術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檢驗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資格認可並授權後,方可以開展授權項目的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工作。
第二章 通用規定
第一節設計與製造
第六條 設計單位及其設計人員對所設計的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設計必須符合相應的標准和安全技術要求。未制定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七條 製造單位對製造的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對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特種設備,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對未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特種設備,實行安全認可證制度。未取得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單位不得製造相應產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的取(換)證和管理工作,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具體規定執行。特種設備安全認可證的取(換)證工作,實行分級分類管理。證書申請的受理分別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審查工作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授權的單位承擔,審查合格後,分別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批准發證。
第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可得監督檢驗機構進行整機或者部件的型式試驗,合格後方可以提供用戶使用:
(一)試制特種設備新產品或者部件;
(二)製造標准或者技術規程有型式試驗要求的產品或者部件;需要正式生產的,取得相應產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後,方可以正式生產、銷售。從型式試驗合格到提出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取證申請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第九條 特種設備產品出廠時,必須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規定第三章的具體要求,提供相應的隨機文件,並保證備品配件的供應。
第十條 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的特種設備,其產品必須符合我國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強制性標准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的特種設備,必須明確中國境內注冊的代理商,並由代理商承擔相應的質量和安全責任。該代理商必須持接受委託代理和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證明材料,到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凡在中國境內銷售境外製造特種設備的產品或者部件,其同類型首台產品或者部件必須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定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合格後方可以正式銷售。
第二節 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第十一條 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改造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安裝、維修保養、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資格認可,取得資格證書後,方可以承擔認可項目的業務。該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或者分包。
第十二條 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使用單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安裝、大修、改造後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後,由使用單位向規定的監督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並由執行當次驗收檢驗的機構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的,發給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行政部門不得要求再進行強制性的驗收檢驗。
第十四條 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後,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移交使用單位存入該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第三節 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特種設備。對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照本規定有關要求申請相應的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
第十六條 新增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持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上後,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包括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規檢查、維修保養、定期報檢和應急措施等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營的管理制度,必須保證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完整、准確。
第十八條 特種設備遇可能影響其安全性能的自然災害或者發生設備事故後,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時,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必須消除影響安全的隱患。
第十九條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安裝、維修保養、操作等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以從事相應工作。
第二十條 使用單位必須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的維修保養。特種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由有資格的人員進行,無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人員的使用單位,必須委託取得特種設備維修保養資格的單位,進行特種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
第二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二十二條 在用特種設備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使用單位必須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中的有關內容。安全檢查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有效期自簽發驗收檢驗或者定期檢驗合格報告之日起計算。各類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周期按第三章的具體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標准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第二十四條 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五條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除執行本規定有關要求之外,還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四節 監督、監察與監督檢驗
第二十六條 各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按照上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安排,對特種設備組織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與改造單位執行本規定的情況應當進行現場安全監察,發現存在隱患及問題的,責令相應單位改正,必要時向其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格式見附件),並督促其及時予以解決。
第二十七條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必須經過作業培訓和考核,取得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書後,方可以從事相應的安全監察工作。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在行使安全監察職權時,應當出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書。
第二十八條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報告、調查,督促處理和結案批復,做好事故統計工作,並按照規定期限逐級上報。
第二十九條 監督檢驗機構進行特種設備型式試驗、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等各類監督檢驗的程序、內容、方法、合格判定規則等,必須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的相應檢驗規程執行。
第三十條 監督檢驗機構必須加強檢驗工作質量的管理,確保檢驗工作質量保證體系的正常運轉,按期完成監督檢驗工作任務,必須對出具的檢驗報告負責。
第三十一條 監督檢驗機構在接到具備驗收檢驗或者定期檢驗條件的檢驗申請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安排相應的檢驗。完成相應檢驗工作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同時應當將檢驗報告報送負責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第三十二條 在用特種設備數量較多而且具有該類特種設備獨立檢驗機構的大型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申請成立企業自檢站,經上述機構核准建站方案,並經資格認可及授權後,可以承擔本企業內在用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企業自檢站檢驗范圍內的在用特種設備,應當接受監督檢驗機構的抽檢,抽檢比例不得高於該企業當年應當檢驗設備總量的20%。具體抽檢比例由企業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企業自檢站及其檢驗人員從事授權檢驗類別以外的或者本企業之外的特種設備檢驗所出具的檢驗報告,不具備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並接受省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組織的考核,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後,方可以從事批准項目的監督檢驗工作。
第三十四條 受檢單位對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以在收到檢驗報告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監督檢驗機構提出。監督檢驗機構必須在15日內對受檢單位提出的異議予以書面答復。受檢單位對監督檢驗機構的答復仍有異議時,可以在收到答復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與該監督檢驗機構同級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接到異議申請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在30日內,委託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授權的監督檢驗機構或者組織專家,對被提出異議的檢驗結果進行鑒定或者確認。鑒定或者確認的結論為最終結論。上述鑒定或者確認所需費用,由提出異議的單位支付。鑒定或者確認結論證明原檢驗結果錯誤的,該費用由出具原檢驗結果的監督檢驗機構承擔。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開展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工作中,以及監督檢驗機構開展特種設備的監督檢驗工作中,需要收取費用的,必須按照財政、物價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收取。
第三十六條 監督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不得從事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保養和改造等經營性活動,並保守受檢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三章 特殊規定
第一節電梯
第三十七條 電梯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電梯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合格證上除標有主要參數外,還應當標明驅動主機、控制櫃、安全裝置等主要部件的型號和編號。門鎖、安全鉗、限速器、緩沖器等重要的安全部件,必須具有有效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書。
第三十八條 電梯製造企業承擔自己製造電梯的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時,應當按本規定要求,申請並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與製造資格同時提出申請的,執行資格審查的機構應當同時安排該企業製造、安裝、維修保養、改造的資格審查。
第三十九條 在用電梯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二節 起重機械
第四十條 起重機械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起重機械產品或者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裝箱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合格證上除標有主要參數外,還應當標明主要部件的型號和編號。起重機械的超載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具有有效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書。
第四十一條 自行製造或者改造本單位使用起重機械的單位,必須將設計或者改造的相關資料,報所在地監督檢驗機構審核通過,並報所在地區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以進行製造或者改造。此類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按照本規定要求進行驗收檢驗,取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並辦理注冊登記後,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十二條 在用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二年。
第三節 廠內機動車輛
第四十三條 廠內機動車輛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廠機動車輛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清單等出廠隨機文件。合格證上除標有主要參數外,還應當標明車輛主要部件(如發動機、底盤等)的型號和編號。
第四十四條 新增廠內車輛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規定要求到所在地區地、市級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注冊登記。該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定所在地的監督檢驗機構,了解申請注冊登記車輛的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進行驗收檢驗。免於驗收檢驗或者驗收檢驗合格的,由該監督檢驗機構發給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憑有效的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辦理該車輛的注冊登記,並核發廠內機動車輛牌照。廠內機動車輛安裝牌照並粘貼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後,方可以投入使用。
第四十五條 廠內機動車輛使用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生產作業區或者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按照《工業企業廠內運輸安全規程》等國家標準的要求,在生產作業區或者施工現場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和進行交通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條 在用廠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收回牌照。
第四節 客運索道
第四十七條 對新建或者改建的客運索道實行設計審核制度。設計審核工作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組織,審查由國家客運索道監督檢驗機構承擔,審核通過後,方可以投入製造和施工。
第四十八條 客運索道的驅動機、抱索器、運載車輛、鋼絲繩、減速機等主要部件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部件的出廠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等隨機文件。合格證上除標有主要參數外,還應當標明部件的型號和編號。
第四十九條 客運索道安裝工程竣工後,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運營承包單位必須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運營申請經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對索道站(公司)或者運營承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審查合格,並經國家客運索道監督檢驗機構對客運索道進行驗收檢驗合格,發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後,方可以投入正式運營。
第五十條 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自國家客運索道監督檢驗機構簽發驗收檢驗報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運營的,其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運營承包單位必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運營復審申請。經所在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其安全管理狀況合格,國家客運索道監督檢驗機構全面檢驗合格,取得新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後,方可以繼續運營。
第五十一條 在客運索道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有效期內,客運索道每年要進行一次年度檢驗。年度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運營。年度檢驗由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的運營承包單位提出申請,由當地具備客運索道檢驗資格的監督檢驗機構承擔,當地沒有具備客運索道檢驗資格監督檢驗機構的,年度檢驗由國家客運索道監督檢驗機構承擔。
第五十二條 索道站(公司)站長(經理)或者索道運營承包單位負責人對保證客運索道的安全運營負責。站長(經理)要熟悉所管理的客運索道的安全技術知識,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與考核,合格後,方能夠上崗。
第五十三條 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運營承包單位必須建立救護組織,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准,結合本索道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數量的營救裝備與急救物品。必須制定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救援演習。當索道營運過程中出現意外事件或者發生事故時,能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惡化,及時妥善地救援、救護乘客。
第五十四條 索道站(公司)或者索道運營承包單位必須按照《客運架空索道安全規范》的規定,對索道進行日常檢查和維護。索道日常營運、檢查、維護、救護演習、發生意外事件和事故等情況,應當記入運行日記,由索道站(公司)值班站長(經理)簽字認可並存檔備查。
第五節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
第五十五條 對新建或者改建危險性較大的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實行設計審核制度,設計審核工作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組織,審查由國家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承擔,審核通過後,方可以投入正式製造和安裝。
第五十六條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出廠時,必須附有製造企業關於該游藝機或者游樂設施的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有關圖紙等隨機文件並向用戶提供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
第五十七條 危險性較大的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由國家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其他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由所在地區具備相應檢驗資格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移地重新安裝的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必須進行驗收檢驗和辦理注冊登記。
第五十八條 在用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定期檢驗周期為一年。
第五十九條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使用與運營單位,在游藝機和游樂設施每日投入運營前,必須進行試運行和相應的安全檢查。每次運行前,操作和服務人員必須及時向遊客講解安全注意事項,並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確認;運行中要注意遊客動態,及時制止遊客的危險行為。安全注意事項必須張貼在遊客易於看到的明顯位置上。
第六十條 游藝機和游樂設施的所有者與運營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標准配備適用的救護設施和滿足需要數量的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監護或者救護人員。必須制定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救援演習。在出現意外事件或發生事故時,能進行緊急處理,防止事態惡化,及時妥善地救援、救護遊客。
第四章 罰則
第六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拒絕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發出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進行整改的,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按照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一)違反本規定第七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五條,未履行設計審核手續即進行製造者,或者無相應產品有效的安全認可證即投入製造者,責令停止製造和銷售其產品,並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第七條,持相應產品有效的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但不能保證特種設備產品質量或者安全技術性能的,吊銷相應的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
(三)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十條,未按照要求辦理有關手續即提供用戶使用本單位產品的,責令補辦有關手續,並處5000元至20000元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無資格證書或者有資格證書但無相應項目即從事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改造者,責令承擔項目停止進行,並處5000至20000元罰款,有資格證書但無相應項目的,吊銷相應的資格證書;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四十九條,對購置無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產品並投入使用者,或者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即投入運營的使用者,責令其設備停止使用,屬於非經營性使用行為的,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屬於經營性使用行為的,並處3000元至10000元罰款;
(六)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未按照要求定期維修保養特種設備的,以及發現異常情況未及時處理的,屬於非經營性使用行為的,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屬於經營性使用行為的,處以3000元至10000元罰款。發現設備帶故障運行的,必須責令設備停止使用;
(七)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二條,使用無相應有效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檢驗、操作的,對用人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八)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二條,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或者定期檢驗不合格仍然繼續使用的,責令設備停止使用,並處3000元至10000元罰款;
(九)對偽造、塗改、轉借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安裝(維修保養、改造)資格證書、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和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等有關證書和牌照者,沒收或者吊銷其相應的證書和牌照,並處10000元至30000元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不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時有效抑制災害擴大,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事故以及隱瞞事故不報的,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予以警告,並處5000元至25000元罰款。
第六十三條 對違反本規定進行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或者改造,並因此造成事故的,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責令相關設備停止使用,並處10000元至30000元罰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六十四條 從事安全監察或者監督檢驗的安全監察員和檢驗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泄露或者剽竊商業秘密的,由所在單位視其情節和後果,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五條 監督檢驗機構不能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職責或者因管理不嚴,造成工作人員失職的,由授予其檢驗資格的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予以警告,並視情節暫時停止或者取消其檢驗資格。
第六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處罰機關、處罰方式有明確規定的,依照該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六十七條 本規定配套的規范性文件或者技術規程,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另行組織制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實施。本規定中明確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各類證書和牌照的格式,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規定。
第六十八條 本規定不適用於軍事用途的特種設備。但軍隊所有,用於民用場所的特種設備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六十九條 取得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或者安全認可證的企業、取得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公告。取得相應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保養、改造資格的企業,由頒發相應資格證書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布公告。
第七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七十一條 本規定自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