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
『壹』 電梯困人時間過長業主要求賠償該怎麼辦
如果電梯事故對人員造成了人身和財產損害,根據傷情,責任單位需支付醫療費等賠償。而如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目前沒有可申請精神賠償或者其他賠償的這種說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18條規定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屬於一般事故,可對付有責任的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故:
(一)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
(三)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擴展閱讀:
特種設備的監督檢查
1、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安全監察。
2、對學校、幼兒園以及車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實施重點安全監察。
3、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舉報或者取得的涉嫌違法證據,對涉嫌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條例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或者有其他嚴重事故隱患、能耗嚴重超標的特種設備,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4、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許可、核准、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不得許可、核准、登記。
5、在申請辦理許可、核准期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申請人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相應活動或者偽造許可、核准證書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許可、核准,並在1年內不再受理其新的許可、核准申請。
6、未依法取得許可、核准、登記的單位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產、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7、違反本條例規定,被依法撤銷許可的,自撤銷許可之日起3年內,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其新的許可申請。
8、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在辦理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時,其受理、審查、許可、核準的程序必須公開,並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許可、核准或者不予許可、核準的決定;不予許可、核準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9、地方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地方保護和地區封鎖,不得對已經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取得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產單位重復進行許可,也不得要求對依照本條例規定在其他地方檢驗檢測合格的特種設備,重復進行檢驗檢測。
10、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並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
1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於職守、堅持原則、秉公執法。
『貳』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怎麼查詢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有以下兩種查詢途徑:
1、登入中國建築網建設通進行查詢。
2、登錄出證地的安監局官方網站進行查詢。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擴展閱讀: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准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並發證:
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3、建設部《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是指在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動中,從事可能對本人、他人及周圍設備設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業的人員。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相應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塗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參考資料:網路_特種作業操作證
『叄』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a類和b類的區別
a、鍋爐
b、壓力容器
c、電梯
d、起重機械
(二)多選題(共10題,每題...但應隨後補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
(√)
19、安全狀況等級為4、5級...
『肆』 安全監察員證和執法證一樣嗎
不一樣的。區別在於:定義不同、適用范圍不同、使用性不同。
1、定義不同:安全資格證書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核發的安全資格證書在全國同類型的生產經營單位中通用;執法證是為執法許可資格證它具有執法權威性,並且執法分類明細。
2、適用范圍不同:安全資格證書單位類型有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危險化學品經營、煙花爆竹生產、煙花爆竹經營等,資格類型有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執法證有消防執法、治安執法、刑事執法和公共事業執法四大類,其管理范圍覆蓋所有個人單位行為所有范疇。
3、使用性不同:安全資格證書的證書有效期3年,有效期滿需辦理延期手續。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證書失效;執法證參加工作到達一定年限後即可參加與現有工作相同的執法資格證的考試。部分執法證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全國范圍內使用。
『伍』 沒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能現場檢查嗎能下指令書嗎行政執法證能代替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嗎
沒有持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不能到現場做相關的檢查,不能做中做出指令性書面意見違反相關規定
『陸』 誰有近幾年國家質檢總局A類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取證考試的試題呀求。。。
可以到中國質量熱訊下載或者加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群
『柒』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有哪些人員需經考核持證上崗
你好,在這個文件中有明確的規定。
關於公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目錄的公告
(2011年第95號)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
1、特種設備相關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
特種設備質量管理負責人
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
電梯安全管理
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客運索道安全管理
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管理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2、鍋爐作業:
一級鍋爐司爐
二級鍋爐司爐
三級鍋爐司爐
一級鍋爐水質處理
二級鍋爐水質處理
鍋爐能效作業
3、壓力容器作業:
固定式壓力容器操作
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
氧艙維護保養
4、氣瓶作業:
永久氣體氣瓶充裝
液化氣體氣瓶充裝
溶解乙炔氣瓶充裝
液化石油氣瓶充裝
車用氣瓶充裝
5、壓力管道作業:
壓力管道巡檢維護
帶壓封堵
帶壓密封
6、電梯作業:
電梯機械安裝維修
電梯電氣安裝維修
電梯司機
7、起重機械作業:
起重機械機械安裝維修
起重機械電氣安裝維修
起重機械指揮
橋門式起重機司機
塔式起重機司機
門座式起重機司機
纜索式起重機司機
流動式起重機司機
升降機司機
機械式停車設備司機
8、客運索道作業:
客運索道安裝
客運索道維修
客運索道司機
客運索道編索
9、大型游樂設施作業:
大型游樂設施安裝
大型游樂設施維修
大型游樂設施操作
水上游樂設施操作與維修
10、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作業:
車輛維修
叉車司機
搬運車牽引車推頂車司機
內燃觀光車司機
蓄電池觀光車司機
11、安全附件維修作業:
安全閥校驗
安全閥維修
12、特種設備焊接作業:
金屬焊接操作
非金屬焊接操作
註:1. 特種設備焊接作業(金屬焊接操作和非金屬焊接操作)人員代號按照《特種設備焊接操作人員考核細則》的規定執行。
『捌』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未持證上崗的處罰金多少元
《特種設備復安全監察條例》制第七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人員,未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的;
(三)未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玖』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證丟了怎麼辦
證件遺失或者損毀後,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報省級質監部門,查證屬實的,由發證部門補發證件。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安全監察員應當妥善保管證件,不得損毀、塗改或者轉借他人。證件遺失或者損毀後,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單位,由所在單位報省級質監部門,查證屬實的,由發證部門補發證件。
『拾』 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監察有哪些內容
(一)「三落實」內容
「三落實」的內容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落實定期檢驗。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條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第九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職、撤職的處分,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必須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處罰。
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設備監察條例》,其中第五條明確規定:「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節能責任制度。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全面負責。」
為了有效地防範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嚴肅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務院302號令頒發了《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明確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和政府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該規定的規定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該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特大火災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礦和其他礦山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1)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是做好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可以是專職機構,也可以是兼職機構。同時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內應根據本企業特種設備使用數量及技術狀況,配備具有特種設備基礎和技術知識、懂得管理業務、工作責任心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從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公眾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運營使用單位,應當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2)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
根據特種設備各自的使用特點,建立、完善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企業的管理層次、管理形式不同,制定的規章制度也有所不同,但至少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①各級崗位責任制。這是使用單位最基本的管理制度之一,明確崗位責任制度有利於分清工作職責,確定各自的工作范圍,便於實行技術責任、經濟責任和安全責任考核。
②基本工作管理制度。包括特種設備的選購、驗收、安裝、調試、使用登記、備件管理、作業人員培訓和考核、技術檔案管理和統計報告等制度。這些制度的貫徹實行,奠定了使用管理基礎工作。
③使用過程中的管理制度。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檢驗、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維修保養、改造、事故報告及接受國家安全監察等制度。
④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這是保證正確使用特種設備,做到安全運行和維持正常生產(使用)的先決條件。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①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②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③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④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⑤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⑥高耗能特種設備的能效測試報告、能耗狀況記錄以及節能改造技術資料。
3.落實定期檢驗
定期檢驗這是國家對特種設備實施的法定的強制性檢驗,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和消除危及安全的缺陷隱患,防止事故發生,達到延長使用壽命,保證特種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的目的。因此,使用單位應做到:
(1)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下一次檢驗期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單位提出定期檢驗申請,根據使用單位自身的特點,安排定期檢驗計劃,確保檢驗工作如期實施;
(2)主動與有關檢驗單位落實檢驗時間和檢驗有關的工作要求,檢驗單位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檢驗;
(3)盡量做到按計劃的檢驗時間停車檢驗;
(4)檢驗後,應針對特種設備技術狀況和檢驗單位出具的檢驗報告,及時採取技術處理或改造更新等措施,對其技術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及時辦理使用手續,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二)「兩有證」的要求
「兩有證」的含義是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向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或受權的縣級安全監察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及相關安全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這是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實現規范化管理的十分重要手段。
1.特種設備憑證(合格標志)使用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分為行政管理、技術管理和經濟管理三部分,實施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辦理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是國家對特種設備使用採取行政管理和實施安全監察的行之有效的手段。通過行政規定,逐台(套)使用登記,促進使用單位合法使用特種設備。在使用登記時,對安全技術狀況較好,沒有缺陷危及使用安全的特種設備發放使用登記證(合格標志),從行政和技術上明確了該台(套)設備在正常的工作條件下,可以安全運行一個周期,當然這並非表明特種設備在使用中絕對安全無恙。
為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除了對本體要求外,還必須根據特種設備的各自特點,裝設必要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並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保證其靈敏可靠,正常運行,達到安全保護的目的。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俗話說,人的因素決定一切,任何機械、設備都離不開人的監視、控制和操作。因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引起的機毀人亡事故屢見不鮮、不勝枚舉。故對作業人員應進行嚴格的培訓和考核,使其掌握基本理論知識、特種設備安全節能作業知識和達到「四懂四會」(懂特種設備的結構、性能、用途、工作原理,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或工藝生產記錄,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違章操作,拒絕執行違章的指揮,積極主動參與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正常使用與安全運行。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三)正確使用
特種設備的存在價值在於使用,而任何特種設備都有一定的使用范圍和特定的工作條件,其使用壽命長短,生產運行效率的高低,又直接影響到使用價值。保證其正確使用的主要措施:一是正確確定使用條件,加強使用過程中技術要素的控制,嚴禁超壓、超溫、超負荷運轉;二是合理制定操作規程,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三是合理選用安全保護裝置,確保動作可靠;四是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
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學校、幼兒園、體育場館、娛樂場所、旅遊風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特種設備,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配備專職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設置安全隔離區和明顯的安全標志,並應當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精心維修保養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對在用特種設備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在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做出記錄。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種設備不符合能效指標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進行整改。
——摘自《領導幹部質量安全知識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