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監管區
❶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建設現狀
我國自1990年批准來設立第一個保稅源區以來,截至2012年已批准設立了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包括12個保稅區,47個出口加工區,5個保稅物流園區,14個保稅港區,30個綜合保稅區,2個跨境工業園區。其中東部沿海地區78個,內陸及沿邊地區32個。
經過多年探索,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已形成較大的外貿進出口規模、較強的加工製造能力和較好的社會經濟效益,逐步成為我國擴大開放的重要窗口,吸引境內外投資的重要載體,促進加工貿易健康發展的先行先試先導區。
❷ 保稅監管場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有什麼不同
二者本質上是抄有一定區別的。
(一)主體不同。保稅核查由海關保稅監管部門組織實施,實施核查時,出示海關核查證,無論是對保稅加工業務核查、保稅物流業務核查,還是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核查,都是其實施保稅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稅管理的一種手段、一項措施。
海關稽查則由海關稽查部門組織實施,進行稽查時,出示海關稽查證,對保稅業務或監管場所實施稽查,是海關保稅管理活動的延續,是對海關保稅管理活動的補充和完善。
(二)對象不同。保稅核查的對象可以是所有從事與保稅加工業務有關的企業,只要海關保稅監管部門認為必要的,就隨時可以對保稅加工業務、保稅物流業務或者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經營、管理和納稅情況進行核查;而海關稽查的對象則應該重點是依據舉報或根據年度稽查工作計劃確定的稽查重點經科學遴選確定的有涉嫌違法行為的保稅企業,或者是需要驗證稽查的企業。
即便是常規稽查,也是重點突出、目標明確的。如果海關稽查在選案上不進行甄別,那麼與保稅核查發生重復,甚至是沖突就在所難免了。
❸ 自由貿易區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什麼關系
自貿區是海關特殊監管區的一種,海關監管區不完全是自貿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的概念比自貿區大。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被賦予了承接國內產業轉移、連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
而自貿試驗區不限於傳統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做法與內容框架,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以建設國際最高標准、最好水平的自由貿易區為目標,以制度創新為核心,
通過帶動投資、金融、貿易、政府管理等制度創新,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投資貿易制度體系,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輻射全國實質超越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定位哦。
目前在上海自貿試驗區范圍內,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洋山保稅港區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陸家嘴金融片區(含世博地區)、金橋經濟技術開發片區及張江高科技片區則為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3)特別監管區擴展閱讀:
自由貿易區內允許外國船舶自由進出,外國貨物免稅進口,取消對進口貨物的配額管制,也是自由港的進一步延伸,是一個國家對外開放的一種特殊的功能區域。
自由貿易區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點外,還可以吸引外資設廠,發展出口加工企業,允許和鼓勵外資設立大的商業企業、金融機構等促進區內經濟綜合、全面地發展。自由貿易區的局限在於,它會導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稅。
如果沒有其他措施作為補充,第三國很可能將貨物先運進一體化組織中實行較低關稅或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然後再將貨物轉運到實行高貿易壁壘的成員國。為了避免出現這種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貿易區組織均制訂「原產地原則」,規定只有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的「原產地產品」才享受成員國之間給予的自由貿易待遇。
理論上,凡是製成品在成員國境內生產的價值額佔到產品價值總額的50%以上時,該產品應視為原產地產品。一般而言,第三國進口品越是與自由貿易區成員國生產的產品相競爭,對成員國境內生產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
原產地原則的涵義表明了自由貿易區對非成員國的某種排他性。現實中比較典型的自由貿易區如北美自由貿易區(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自由貿易區
❹ 海關監管區包括哪些地方
海關監管區域一般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專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屬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截至2012年11月,我國已批准在27個省區市設立110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六種模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 包括珠海跨境工業園區 ,霍爾果斯邊境合作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進口保稅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分為A型和B型)這三種模式屬於保稅監管場所。
基本特徵:
一是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范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二是採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准有嚴格的標准,
三是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徵;
四是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❺ 我國哪一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優惠力度最大
我國哪一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優惠力度最大?
❻ 特殊監管區域包括哪些
特殊監管區域共有包括保稅港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和出口加工區四種類型
❼ 什麼是「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一) 基本情況。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六種模式:保稅區(15個)、出口加工區(57個)、保稅物流園區(10個)、跨境工業園區(2個)、保稅港區(12個)、綜合保稅區(5個)。
(二) 基本特徵。
一是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范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二是採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准有嚴格的標准,三是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徵;四是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❽ 特殊監管區域的出口加工區
(一)作業流程
企業准備有關材料 —→ 管委會審批 —→ 海關受理單證 —→三級審批—→電子帳冊備案
(二)所需提交單證
1、《出口加工區報備申請表》;
2、《加工貿易加工企業生產能力證明》;
3、《進口料件申請備案 清單》、《進口設備備案清單》、《出口成品備案清單》、《單耗報備申請表》;
4、《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批准證》。 (一)作業流程
企業准備有關材料 —→ 管委會審批 —→ 海關受理單證 —→ 二級審批—→電子帳冊變更
(二)所需提交單證
1、《出口加工區變更申請表》;
2、《進口料件變更申請表》、《進口設備變更申請表》、《出口成品變更申請表》、《單耗報備申請表》;
3、《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批准證》。 (一)預報核
1、作業流程
企業准備有關材料 —→ 海關受理單證 —→ 三級審批 —→預報核核銷
2 、所需提交單證
《預報核申情表》、核銷期內進出口貨物備案清單正本。
(二)正式報核
1、作業流程
企業准備有關材料 —→ 海關受理單證 —→下廠核查(海關認為需要時)—→ 三級審批 —→ 海關核銷
2 、所需提交單證:
《電子帳冊報核申請表》、《進出口情況明細清單》、《報核電子帳冊料件核銷核算表》、《報核電子帳冊成品核銷核算表》、《電子帳冊本期余料申報數量登記表》、《電子帳冊本期廢料登記表》及其他海關要求的單證等。
❾ 保稅監管場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有什麼區別出口加工區和珠澳跨境工業區有什麼區別
1、保稅監管場所
主要有4種形式:保稅倉庫、出口監管倉、保稅物流中心(A型)、保稅物流中心(B型)+ A. m' {# X* p
2、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主要有6種形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
1、保稅倉庫(bonded warehouse)
保稅倉庫是保稅制度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形式,是指經海關核準的專門存放保稅貨物的專用倉庫(油庫、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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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口監管倉庫(export supervised warehouse)
出口監管倉庫是指經海關批准設立,對已辦結海關出口手續的貨物進行存儲、保稅物流配送、提供流通性增值服務的海關專用監管倉庫。8 a6 B( N P- y. W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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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稅物流中心(A型)(Bonded Logistics Center)
保稅物流中心(A型)是指經海關批准,由中國境內企業法人經營、專門從事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海關監管場所。 & J+ a7 q5 O- }' |
4、保稅物流中心(B型)(Bonded Logistics Center)
保稅物流中心(B型)是指經海關批准,由中國境內一家企業法人經營,多家企業進入並從事保稅倉儲物流業務的海關集中監管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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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稅區(Bonded Area)
保稅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實施特殊監管的經濟區域,是我國目前開放度和自由度最大的經濟區域。其功能定位為「保稅倉儲、出口加工、轉口貿易」三大功能。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海關對保稅區實行封閉管理,境外貨物進入保稅區,實行保稅管理;境內其他地區貨物進入保稅區,視同出境;同時,外經貿、外匯管理等部門對保稅區也實行較區外相對優惠的政策。
6、出口加工區(export processing zone )
國家劃定或開辟的*造、加工、裝配出口商品的特殊工業區。經濟特區的形式之一,常享受減免各種地方征稅的優惠。出口加工區一般選在經濟相對發達、交通運輸和對外貿易方便、勞動力資源充足、城市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多設於沿海港口或國家邊境附近。
7、保稅物流園區(bonded logistic zone)
保稅物流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在保稅區規劃面積或者毗鄰保稅區的特定港區內設立的、專門發展現代國際物流業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m: L7 P5 c) Z8 ~
8、跨境工業區
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珠海園區實行保稅區政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以下稱區外)之間進出貨物在稅收方面實行出口加工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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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稅港區(bonded port)# V' ^8 S, S; {$ M' B; A
保稅港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國家對外開放的口岸港區和與之相連的特定區域內,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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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綜合保稅區(comprehensive bonded zone )7 z v3 v1 K# v1 }+ R0 h' [2 |
綜合保稅區是設立在內陸地區的具有保稅港區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由海關參照有關規定對綜合保稅區進行管理,執行保稅港區的稅收和外匯政策。它和保稅港區一樣,是我國目前開放層次最高、優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齊全、手續最簡化的特殊開放區域。與保稅區一字之差的保稅港區功能更為齊全,它整合原來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出口加工區等多種外向型功能區後,成為更為開放的一種形態,也更符合國際慣例。
❿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模式分類
模式分類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六種模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 包括珠海跨境工業園區 ,霍爾果斯邊境合作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進口保稅倉庫 、出口監管倉庫、保稅物流中心(分為A型和B型)這三種模式屬於保稅監管場所。
基本特徵
1、都需要經過國務院審批,納入國家級開發區范疇,同時享受所在地區國家賦予開發區的優惠政策;
2、採取封閉圍網管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基礎和監管設施驗收標准有嚴格的標准,
3、都具有一線二線的通關特徵;
4、都具備保稅功能,即對區內的貨物實施保稅政策。
(10)特別監管區擴展閱讀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
企業注冊備案流程
(一)企業遞交注冊申請材料;
(二)經辦人員初審;
(三)科長復審;
(四)報關長審批;
(五)向企業核發海關注冊登記證書及自用物資手冊;
(六)企業申領企業編碼;
(七)正式業務開展。
企業注冊備案遞交注冊申請材料
(一)中資企業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企業章程復印件(股東簽字);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4、銀行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
5、企業在區內購房、租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證,房屋租售登記(正本及復印件);
6、企業海關登記注冊申請表(加蓋公章及法人章);
7、驗資報告正本(附銀行進帳單)。
8、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二)外商投資企業
1、管委會批復、批准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及復印件);
2、企業章程、合同(復印件)(獨資企業不要合同);
3、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代表為外籍或港澳台籍的須有委託書及被委託的國內主管經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正本及復印件);
5、企業在區內購房、租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證、房屋租售登記(正本及復印件);
6、企業海關登記注冊申請表(加蓋公章及法人章)。
7、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合同備案需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2、進口合同或來料加工合同一式兩份;
3、初次申請需遞交租房協議或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復印件並經過海關人員驗廠;
4、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中期補稅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製成品內銷補稅申請;
2、製成品單耗表;
3、製成品折算原材料明細表;
4、進口原材料入區報關單;
5、內銷合同、發票、箱單;
6、內銷貨物所對應監管條件的相關憑證;
7、國產料件入區單據(製成品全部使用保稅進口料件的除外);
8、製成品分攤製造費用明細表(製成品使用國產料件的除外);
9、海關認為必要的其他單證。
加工貿易手冊核銷企業遞交申請材料
1、企業核銷報表;
2、加工貿易手冊;
3、進口原材料保稅入區報關單(加蓋驗訖章聯)及發票、合同、箱單;
4、製成品返銷出口報關單(加蓋驗訖章聯)及發票、合同、箱單;
5、製成品中期補稅通知書、報關單、稅單;
6、海關需要的其他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