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禽市場監管
發布時間: 2021-01-18 22:54:10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是的市場處,有些外加公安系統的。
㈡ 活禽交易哪個部門管理
活禽交易由以下幾個部門管理: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活禽定點屠宰管理以及與活禽交易相關的動物防疫工作。
2、設區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活禽及禽類產品交易行為和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3、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門、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相關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活禽交易從業人員感染禽流感等相關疫病的疫情監測和控制,指導活禽交易市場舉辦單位和經營者做好清洗、消毒等工作。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林業、商務、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活禽交易相關管理工作。
(2)活禽市場監管擴展閱讀:
相關文件發布的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牧、畜牧獸醫)廳(委、局、辦),衛生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衛生局:
為加強活禽經營市場管理,規范活禽經營行為,預防和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保護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整頓和規范活禽經營市場秩序加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6]89號],農業部、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制定了《活禽經營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部
衛生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參考資料
網路-活禽經營市場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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