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服務協議
㈠ 微信公眾平台的服務協議
1 、本條所述平台內容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製作、復制、發布、傳播的版任何內容。
2、不得利用微信權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如下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內容。
3、微信公眾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後,獲得微信公眾帳號的使用權,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注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
4、用戶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正確、適當地使用本服務,如用戶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騰訊公司有權依據本協議終止對違約用戶微信公眾帳號提供服務等等。
㈡ 微信公眾平台的服務協議有哪些
1 、本條所述平台內容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製作、復制、發布、傳播的任內何內容容。
2、不得利用微信公眾帳號或微信公眾平台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如下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內容。
3、微信公眾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後,獲得微信公眾帳號的使用權,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注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
4、用戶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正確、適當地使用本服務,如用戶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騰訊公司有權依據本協議終止對違約用戶微信公眾帳號提供服務等等。
㈢ 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服務協議
根據協議,國資委和抄中國科襲協將加強雙方智庫合作交流,共同開展重大戰略研究,聯合舉辦中國科技產業論壇,助力中央企業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促進國際產學合作,積極推動中央企業與國際科技組織合作,建設「一帶一路」國際科技合作平台;強化引才育才聚才,支持建立中央企業引才目錄,加大中央企業青年科技人才、院士候選人的舉薦力度;加強中央企業科協組織建設,研究建立中央企業科學技術協會,在重點產業領域建立中央企業科技聯合體,開展跨企跨界協同創新,加快產業集群和數字經濟發展;深入開展企業科普工作,推動中央企業建立科普場館和產品技術展示空間,鼓勵將舊廠房和工業遺址等改造為科普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