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監督
『壹』 建築設計規范的監督
建築設計規范在有些國家由政府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編制,由政府審查批准後公布;在有些國家則由學術團體或民間組織編寫出「示範本」,由中央或地方立法機關頒布專門法令,加以全部或部分採用。美國有四種建築規范的「示範本」,由各州或大城市的立法機關選擇採用。建築設計規范制定公布後,由執行機構監督實施。這項工作在許多國家由城市建設主管部門負責,設置專門人員按規范審查施工圖,對不符合要求的設計責成設計人修改,然後頒發施工許可證。在建築物的建造和使用過程中,主管部門可按照建築規范要求,檢查房主是否正確使用和維護房屋。但主管部門權力以建築設計規范規定的為限,不得額外對設計、施工或使用者進行干預。設計、施工、使用者有權對主管部門的決定提出申訴,通過仲裁機關作出裁決。 《建築設計規范》是「工程建設常用規范選編」之一。標准規范是廣大工程設計師必須遵守的准則和規定,在提高工程建設科學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節能、節水、節材、節地,促進技術進步,建設資源友好型社會等方面起到了顯著的作用。為使讀者更方便地理解和使用工程建設標准規范,我們組織力量匯編了「工程建設常用規范選編」,共14分冊,分別為:
1.《城鄉規劃規范》
2.《工程勘察測量規范》
3.《城鎮道路橋梁設計規范》
4.《城鎮道路橋梁施工規范》
5.《城鎮給水排水工程規范》
6.《建築給水排水工程規范》
7.《城鎮燃氣與供熱工程規范》
8.《城鎮市容環境衛生工程規范》
9.《建築設計規范》
10.《建築地基基礎規范》
11.《建築結構設計規范》
12.《建築施工技術規范》
13.《建築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14.《建築施工安全規范》
本次匯編根據「科學合理,內容准確,突出重點」的原則,參考建設部發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對工程建設中影響面大、使用面廣的標准規范進行篩選整合,匯編成上述「工程建設常用規范選編」。各分冊中的標准規范均以「條文+說明」的形式提供,便於讀者對照查閱。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准GBJ 137—90
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城市規劃基本術語標准 GB/T 50280—98
城市抗震防災規劃標准GB 50413—2007
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 GB 50282—98
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規范GB 50289—98
城市電力規劃規范GB 50293—1999
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范 GB 50318—2000
城市用地分類代碼CJJ 46—91
城市用地豎向規劃規范CJJ 83—99
城市規劃制圖標准CJJ/T 97—2003
鄉鎮集貿市場規劃設計標准CJJ/T 87—2000
風景名勝區規劃規范GB 50298—1999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規范 GB 50357—2005
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范GB 50220—95
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CJJ 75—97
公園設計規范CJJ 48—92
鎮規劃標准 GB 50188—2007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准 GB/T 50331—2002
城市用水分類標准CJ/T 3070—1999
城市容貌標准CJ/T 12—1999
城市綠地分類標准CJJ/T 85—2002
風景園林圖例圖示標准CJJ 67—95
園林基本術語標准CJJ/T 9 1—2002
環境衛生設施與設備圖形符號CJ/T 13~15—1999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規范GB 50337—2003
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准CJJ 27—2005
市容環境衛生術語標准CIJ/T 65—2004
『貳』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起什麼作用
具體如下:
工程開工前,審核承擔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與施工單位是否具有勘察設計證書和營業執照;是否符合核定的營業范圍。凡未經監督站核查或核查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發給開工執照。
工程施工中,監督站可隨時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檢,重點是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以及建築和設備功能。發現有嚴重質量問題時,監督站有權令其停止施工。
工程竣工後,首先由施工單位會同籌建單位和設計單位對竣工工程質量進行驗評,並將驗評結果及有關技術資料送交監督站進行核驗。未經監督站核驗或核驗為不合格的工程,不準交付使用。
對建築構件廠,要審核其是否具有營業執照,是否符合核定的營業范圍。各構件廠要根據監督站的要求,如實報送產品質量情況,對構件低劣的,監督站有權制止產品出廠或令其停產整頓,整頓後仍不合格者,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監督站與企業質量檢查機構的關系是:施工(生產)過程中,經常性的質量檢查工作,由企業負責;竣工工程和產品質量的認定工作由監督站負責。
監督站除對接受委託的工程進行直接監督外,重點應放在監督施工和構件生產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繫上,如企業配備的質量檢查人員是否符合要求;檢驗測試手段是否符合規定;質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質量監督站建立後,企業內部檢查機構不應削弱,並接受監督站的業務指導。
籌建單位必須在申請開工執照前向監督站提交質量監督委託書,並同時提交全套施工圖紙;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書;施工合同副本;籌建單位供料的工程,還需要提交進場的原材料檢驗報告單(復印抄件)。
監督站在接受委託後,於一周內確定監督該項工程的監督員,並通知籌建和設計與施工單位。竣工單位工程質量等級的核驗,由施工單位於前十天通知監督站。
籌建單位和構件廠應向市、縣監督站交納建築原材料、半成品的測試報告,必須由省、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或本地區監督站認定的測試部門(試驗室)提供,方為有效。
建築工程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向監督站報告,施工、設計單位應會同籌建單位盡快提出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方案。
『叄』 如何加強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
要提高企業安全生產執行力,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個標准,僅憑制度創造不出效益,如何將強制性的制度升華到企業文化層面,使員工普遍認知、認可、接受,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轉化,建立「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安全理念,是構建制度文化真正內涵。因此,只有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將相應職責落實每一個人,讓所有都知道自己的職責與義務,這樣才能為下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執行力提供依據。
2、責任是安全生產執行力的關鍵
安全生產責任製作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明確了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位是安全生產執行力的關鍵,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往往造成安全生產問題上互相推諉的現象,最終導致安全隱患無人去消除,引發事故。
(1)領導重視。任何工作只有得到領導的重視,才能順利進行,如果領導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那麼就會出現安全生產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只有企業領導重視,真正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安全生產工作才能順利開展,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才能有效執行下去,才能確保施工的安全。
(2)宣貫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每一個人都能理解和掌握自身的安全生產職責。人員流動大是建築施工企業的特點,這就給安全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因此,掌握人員流動情況是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凡新進場人員均必須進過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掌握自身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方給予上崗,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每一個人。
(3)加強監督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在生產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員應對各級人員和各職能部門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能履行安全職責的職能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確保所有人員均能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3、加強安全生產溝通
溝通是安全生產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溝通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沒有溝通員工就不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也不明白自身的安全生產職責,甚至不懂得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相應的自救知識,就不能保證安全,有效的溝通即將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有效地傳達到每一個人。
『肆』 什麼叫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
1、工程項目建設監督管理,簡稱工程監理,國外統稱為工程咨詢,是國際上普遍實行的版工程建設項目權監督管理制度。它能使投資 、進度、質量三大目標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證和提高工程建設水平,節省 建設資金、提高投資效益。
2、工程建設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託,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設合同,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監理單位是建築市場的主體之一,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有償技術服務。
3、工程建設監理的主要職能是: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通過對工程的管理、協調和監督,實施對工程質量、進度、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最終使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監理是一種有償的工程咨詢服務;是受項目法人委託進行的;監理的主要依據是法律、法規、技術標准、相關合同及文件;監理的准則是守法、誠信、公正和科學。
『伍』 新形勢下如何做好建築工程管理與質量監督工作
建設工程質量與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著密切聯系,質量監督管理作為建設工程質量水平高低的決定性因素,得到人們的廣泛重視,了解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存在的不足,採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對建築行業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新形勢
1.1質量監督管理任務加重
在經濟高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我國建設工程規模不斷擴大,數量不斷增加,所有的建設工程無論大小,都需要對其進行質量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任務十分繁重。同時,在現代建設工程中,由於建設技術水平的日益提升、項目高精尖化趨勢明顯,加上綠色、節能、環保等社會發展新要求,工程質量監督的范圍也不斷擴大,監督的項目、內容、規范以及技術含量等更為復雜,進一步加重了質量監督管理的任務,當前監管水平、能力需要更新。
1.2 質量監督管理人員素質偏低
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質量監管人員素質優劣,就當前質量監管人員隊伍來看,許多質量監管人員是由其它崗位轉職而來的,專業的理論知識不足,或者沒有相應的質量監管經驗,加上質量監管體制的不健全,無法有效約束質量監管人員行為,導致實際質量監管工作中出現許多疏漏,建設工程質量問題沒有被及時發現,給建設工程安全埋下嚴重隱患,不利於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1.3 質量監督管理模式陳舊落後
在近些年來,雖然質量監督管理與過去相比,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變,但從整體上來說,沿襲的依然是過去的監管模式,主要將工程項目作為監督單位,對其進行定點監督。在這種監管模式下,監督資源是平均分配到工程建設各個環節上的,對於重點環節監督力度不足,缺乏對工程相關方面質量行為的監管,監督偏重於微觀單個建築質量,缺乏宏觀層面的質量把控,無法形成長久有效監督機制,限制了質量監督管理整體水平的提升。
1.4 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存在問題
在當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監管機構只具有質量檢查權,沒有行政處罰權,對於監督工作發現的違規、違法行為,採取的措施只是警告、停工整改,並不具備足夠的威懾力,許多建設單位依舊會我行我素,對監管機構意見置之不理,從而妨礙了質量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
同時,質量監管機制依然存在許多不足,並無法滿足市場經濟環境的要求,人才資源短缺、與市場和招投標管理的脫節等問題較為嚴重,也會影響質量監督管理的效果。
2、新形勢下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措施
2.1 改變傳統的質量監督管理模式
建設工程具有周期長、環節多等特點,在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中,如果採取與監理相同的全過程監督模式,必然會導致監督力量的分散,影響質量監督的效果。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需要改變傳統模式,採取針對性抽查的方式,把握工程質量的重點所在,深入到現場,對現場的管理人員資格、現場管理情況、工程技術資料以及技術質量保證措施等各方面進行全面了解,確保各方面內容全部達到質量控制的標准,為建設工程質量提供有力保障。
同時,由於質量監督人員數量的有限性,為提高質量監督的效率,需要改變重視單個工程質量的監督模式,轉而關注宏觀質量的控制,通過不定期的質量大檢查,調查了解監督范圍內工程質量問題,針對普遍存在的問題,還需要進行專項檢查,按照質量問題的多少、嚴重性,逐一解決問題,從而實現質量監督水平的提升。
2.2 完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
良好的質量監管體系,有助於促進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規范化,使質量監管工作有法可依,保證質量監管工作的有效性。對此,首先要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對質量監管涉及的技術、業務等制定明確的標准,規定質量監管工作的流程,使質量監管工作規范、統一。
其次,要改變傳統層次驗收的方式,展開質量巡查工作,從更多的角度來發現質量監督問題,提高監督的全面性、深入性。
第三,在質量監督中,不僅需要對建築實體加以監督,還需要對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行為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各參建方的不合理行為,提出改正意見,促進建設工程質量的提升。
第四,重視不良記錄的管理,在質量巡查的同時,還要做好相應的不良記錄管理工作,客觀、真實地記錄各參建方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並根據規定要求加以公示,確保質量巡查工作作用的充分發揮。
2.3 利用行政處罰手段加強質量監督
行政處罰手段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手段,在工程質量監督中,要提高監督人員對行政處罰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根據行政責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正確行使行政處罰手段,有效促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進步。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雖然質量監督機構也是行政執法機構,但與公共機關等執法機構有很大差別。為此,質量監督機構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動,通過多個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保障行政處罰的有效實施,增大工程質量的違法成本,減少各方質量隱患行為,有效避免工程質量問題的發生,實現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目標。
2.4 加強質量監督管理的人才培養
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質監人員作為執行者,其素質高低起著關鍵性作用。因此,必須要加強對質量監督管理人才的培養,對其進行專門的業務技能培訓,提高質監人員對相關理論知識的了解與掌握水平,使其具有現代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能力,能夠熟練運用質檢的各種儀器設備,及時、准確的發現建設工程發生的質量問題,保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效果。
同時,還要加強對思想政治、法律法規以及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培訓,增強質監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增強責任意識、法制意識以及服務意識,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過程中,嚴格執法、廉潔奉公,促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2.5 強化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
在現代社會中,信息技術已經廣泛應用於各個領域,發揮著重大作用,針對當前監督人員不足、現場監督容易疏漏的情況,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比如攝像監控系統、資料庫等,可以將建設工程質量相關的資料以文字、圖形、視頻等方式全部保存下來,實現對施工現場全過程質量、安全以及消防等方面的遠程監督,有效降低質量問題發生的概率。
同時,利用信息化辦公,可以提高工程質量相關信息的時效性、准確性,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為質量監督工作開展提供有利條件。
2.6 重視內部的督察工作
在工程質量監管中,有相當一部分問題是由監督人員因素導致的,對此,需要建立內部督察機制,建立合理的考核機制,對監督人員的行為進行督察,避免出現把關不嚴、不公正等情況,有效約束監督人員行為,確保質量監督工作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從而保障質量監督管理的效果。
3、結語
綜上所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在建設工程管理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對建設工程質量高低起著決定性作用。在我國建築行業不斷進步下,新形勢下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分析當前質量監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正,提高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平,是當前建築行業應當重視的工作。
『陸』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是什麼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職責如下:
1、負責各區、縣級市及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工作;
2.受市建委委託,負責監督檢查大型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具體建設質量行為及執行國家規范的情況的工作;
3.負責抽查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及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的質量;
4.負責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
5.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
6.組織或者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7.承辦上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拓展資料
質量監督特點
1.質量監督是一種質量分析和評價活動。監督的對象是產品、服務、質量體系、生產條件、有關的質量文件和記錄等。
2.質量監督的依據是各種質量法規和產品技術標准。
3.質量監督的范圍包括從生產、運輸、貯存到銷售流通的整個過程。
4.質量監督的目的是保護消費者、社會和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柒』 如何做好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質量保證組織體系
1.1建立監理方完整的質量監控組織體系,以保證對所有施工環節進行有效控制
質量控制組織體系中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設置材料、試驗、測量、計量等及各工程項目的專業技術崗位,並明確其名稱和職責,實行工程質量終生崗位責任人制度。此外,應建立獨立的監理中心試驗室和測量機構,質量數據不與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檢查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
監理方進入施工現場後,首先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是否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准,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施工質量檢驗制度和綜合施工質量水平評定考核制度,並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到位。仔細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檢查和審查工程材料、設備的質量,杜絕質量事故隱患。承包人自檢質保體系的核心和基礎是各級分項工程自檢質量負責人和工地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對其嚴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及時更換和充實完善。
2.質量監控事前預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導
監理工程師在開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控制的程序及說明,以供所有駐地監理人員、承包人的自檢人員和施工人員共同遵循,使質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2.1審核單項工程開工報告
在各單項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項工程開工之前,駐地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提交單項工程開工報告及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技術方案、進度計劃等)並進行審批。單項工程開工報告應表明材料、機械設備、勞力及現場管理人員、其它施工條件等的准備情況,並提供放樣測量、標准試驗、施工工藝圖等必要的基礎資料。對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進行檢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單位在人員配備、組織管理、檢測程序、方法、手段等各個環節上加強管理,明確對材料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准。
2.2加強質量意識,實行「三檢」制
在工程施工前,監理方召開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質檢員及有關各工程隊長質量會議,加強質量管理意識,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每道工序必須執行「三檢」制,且有公司質檢部門專職質檢員簽字驗收,然後經監理人員驗收、簽字認定,方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單位沒有進行「三檢」或專職質檢員簽字,監理人員拒絕驗收。另外,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採用巡視、旁站,隨機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後再進一步驗收,徹底消滅工程中質量問題。
3.動態控制,事中認真檢查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進行質量控制,是現場監理與質監部門的重要不同之處。工程監理工作並不是監理工程師只在現場轉一轉、看一看,驗收時檢查工程是否按圖紙、規范、標准進行施工。這樣往往使一些質量問題已經出現,甚至還要返工。在質量控制中應改靜態檢查為動態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幾方面:
3.1全方位、全過程、全環節的旁站監理
駐地監理組必須通過旁站監理對承包人各項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進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監督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其助理人員(監理員)擔任,實行全方位、全過程、全環節的監理。包括以下主要內容:①檢查用於工程的材料、設備、現場施工人員及其它施工條件與批準的單項工程開工報告是否符合。②採用全過程旁站、部分時間旁站和巡視等方法檢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藝,對違反施工技術規范和批準的施工技術方案的方法和工藝操作行為及時發出警告和做出現場指令。③對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穩定工序和不易測控的工序必須採用全過程旁站,「盯」在施工現場監督,並在監理獨立平行的檢驗表中「結論」欄里填寫監理旁站施工所見到的施工情況、外觀鑒定意見及各種自檢質保資料的規范化情況等,作為簽發承包人工序檢驗申請批復單的依據。④進行每道工序或單項工程完工後的檢查驗收;⑤對隱蔽工程進行覆蓋前的檢查。
3.2工程自檢報告及中間檢驗
承包人的自檢人員按照專業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工藝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檢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藝)完工後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申報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驗收。
3.3工序檢查認可
專業監理工程師緊接承包人的自檢或與承包人的自檢同時進行每道工序(工藝)完工後的檢查驗收。專業監理工程師應以不少於承包人全頻率檢驗的20%進行包括試驗、測量等全方位獨立抽檢,對不合格的工序(工藝)指示承包人進行缺陷修補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經檢查驗收合格,後道工序不得進行。
3.4中間交工報告及中問交工證書
當一個單項、分部或分項工程完工後,承包人的自檢人員應進行一次系統的自檢,匯總各道工序的檢查記錄及測量和自檢試驗的結果提出交工報告,工程質量評分工作可隨之進行。專業監理工程師對完工的單項工程進行系統驗收,檢查合格後,提請駐地監理工程師簽發《中間交工證書》,未經中間交工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單項工程,不得交付下項工程使用或進行下項工程項目的施工。
4.事後驗收,及時處理質量缺陷問題
質量控制中最後的補救措施是事後驗收。通過事後驗收對施工中存在的質量缺陷或重大質量隱患,總監理工程師及時下發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並配合有關單位及時提出解決的方案,將問題處理。從而達到既保證工程質量又不影響工程進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在工程質量監理工作中,首先應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把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和開工報告審批關。當質量缺陷被認定,而且質量缺陷嚴重程度將導致分項工程不合格或影響工程安全時,報總監或業主邀請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診斷或驗算,以決定採取處理措施。質量是企業生存的條件,只有一流的工程質量才能保證樹立起企業自身形象,只有一流的工程質量才能佔領未來的市場。
『捌』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內容包括哪些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內容在《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中已有詳細介紹。
1、工程開工前,監督員應對受監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及營業范圍進行核查,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開工。施工圖設計質量監督,主要審查建築結構、安全、防火和衛生等,使之符合相應標準的要求。
2、工程施工中,監督員必須按照監督計劃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房屋建築和構築物工程的抽查重點是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決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其它工程的監督重點視工程性質確定。建設構件質量的監督,重點是核查生產許可證、檢測手段和構件質量。
3、工程完工後,監督站在施工單位驗收的基礎上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核驗。對委託監理的工程,當地建設主管部門或由它授權的質量監督站主要是核查其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核定工程質量等級。
『玖』 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內容有哪些
工程建設是指為了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發展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進行的有組織、有目的的投資興建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建造、購置和安裝固定資產的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其他工作。
工程建設是實現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一種經濟活動。由民用建築和工業工程兩部分組成:
1.民用建築工程
(1)各類房屋建築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築工程的供水、供暖、供電、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及其安裝工程,以及列入建築工程的各種管道、電力、電信和電纜導線敷設工程。
(2)設備基礎、支柱、工作台、煙囪、水塔、水池等附屬工程。
(3)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築物和障礙物的拆除以及施工臨時用水、電、氣、路和完工後的場地清理、環境綠化、美化等工作。
(4)礦井開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氣鑽井,以及修建鐵路、公路、橋梁、水庫、堤壩、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業工程
(1)生產、動力、起重、運輸、傳動和醫療、實驗等各種需要安裝的機械設備的裝配,與設備相連的工作台、梯子、欄桿等裝設工程以及附設於被安裝設備的管線敷設工程和被安裝設備的絕緣、防腐、保溫、油漆等工作。
(2)為測定安裝工程質量,對單個設備進行單機試運行和對系統設備進行系統聯動無負荷試運轉而進行的調試工作。
如何區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與建設工程監理,我們可以從服務
對象及提供者、業務范圍、法律責任、行業准入等方面對兩者進行比較分析。
(一)服務對象及提供者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范圍較大。它不單純是施工企業的項目管理,在建築業中,項目參與各方都需要項目管理,如建設單位方項目管理、設計方項目管理、施工方項目管理、供貨方項目管理等。但由於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項目生產過程的總集成者和總組織者,因此建設單位方的項目管理是一個項目的項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項目管理經驗,可委託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管理服務。沒有或者缺乏項目管理經驗的施工單位或者設計單位,也可委託專業的項目管理公司為其提供項目管理服
務。此外項目參與各方,若其有足夠的項目管理經驗,也可以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的提供者。
建設工程監理則不同。根據《建築法》第三十二條,將建設工程監理定位為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實施監督。所以,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就是受建設單位的委託,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的技術標准、設計文件和合同實施監理。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監理的唯一服務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