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監管政策
❶ 對於P2P網貸行業國家有什麼監管政策
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監管政策,具體什麼時間下台也不明確
❷ p2p監管政策是什麼
好 像 是 由 多 個 部門 頒 發的 《 關 於 促 進 互聯網 金 融健 康發 展 的 指 導意見》吧
❸ 互聯網金融監管新政策,如何規范p2p
2015年以來,P2P網貸行業規模高速擴張,風險事件也持續升級,處在冰火交困中的P2P行業引起了監管層的高度重視。
去年7月銀監會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更標志著P2P行業正式進入「監管時代」。
近一年多時間里,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雖然整體進展較慢,但政策層面的關注卻十分密集,期間出台了包括《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在內的多份重量級監管文件。近期,在距離《暫行辦法》的頒布不到兩個月時間里,銀監會又出台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引起了業內的高度重視。
監管緊盯、政策密集,短期內可能會給P2P平台以較大的生存壓力,但長期來看,卻是一股推動行業有序發展的重要力量。
有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9月底,P2P行業停業及問題平台共計98家,其中問題平台40家(跑路32家、提現困難8家),停業平台58家(停業57家、轉型1家),主動停業平台佔比逐漸擴大,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了監管整改的初見成效。
監管的持續推進,一方面能夠凈化現有的行業環境,早期由於監管缺失,P2P行業出現了不少亂象,包括線下攬客、資金池、拆標等灰色行為,監管對諸如此類的行為進行嚴打,無疑是在為新秩序的建立清掃障礙。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監督平台規范運營,最大限度保障投資人權益。
伴隨著政策潮的開啟,P2P平台今後在業務規范、行為准則、職業操守等方面都將受到諸多法規的約束,行業的規范化一定程度上也是在為投資人創造一個相對透明、穩定的投資環境。
❹ 2017國家對p2p監管有什麼政策
8.24監管條例正式下發!針對限額,銀行存管等有詳細的要求……
❺ 監管政策對p2p網貸行業有什麼作用
納入監管後的P2P,業務要受到嚴格審查,去偽存真的時候到了,這也會幫投資人們篩選出一大批優質平台
❻ p2p監管政策有哪些
比如抄備案加緊進行,襲銀行存管,公安三級備案證等等。P2P出現了「兩不一可」的條令,不能助貸,不能推薦資產,但是可以做風控。
同時,不許剛兌,取消風險准備金,質保金,擔保等,當然,這對投資人甄別投資平台的能力要求更高了,主要是防範平台風險。
❼ p2p的政策監管
中國銀監會創新監管部主 任王岩岫在談及P2P行業的十大監管原則時強調,P2P機構不是信用中介,只是信息中介,不承擔信用風險;投資人和融資人要實名登記,資金流向要清楚,避免違反反洗錢法規等。具體細則等待出台。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 劉張君表示,銀監會已啟動P2P監管細則的研究工作。P2P網路借貸平台是新興的金融業態,在鼓勵其創新發展的同時,應合理地設置業務邊界。劉張君表示,P2P網路借貸平台作為一種新興金融業態,在鼓勵其創新發展的同時,要明確四條邊界:一是要明確平台的中介性質,二是要明確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擔保,三是不得將歸集資金搞資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資金池模式,即部分P2P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
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行為,為部分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又稱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
而第三類則是指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或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捲款潛逃。
2016年4月8日上午,央視廣告中心一位工作人員證實,央視廣告中心規定互聯網金融要在央視做公告,必須有銀監會出具的證明。這一規定在大概半個月前就已經執行,目前尚無一家P2P公司拿到銀監會證明。
❽ p2p監管政策大概什麼時候出台
最新的監管政策是《關於做好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業內俗稱57號文。
2016年8月24日監管機構發布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這是P2P監管的綱領性文件了。57號文雖然允許差異性存在,但大原則是--備案制。並且給出了最後期限--2018年6月底前必須全部完成備案。如果屆時不能備案,那隻有兩種選擇:清退或者重組。車輛質押平台投 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