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談話
非行政處罰性監管措施有29種:
(1)監管談話、談話提醒;
(2)重點關注、出具監管關注函、出具警示函;
(3)記入誠信檔案;
(4)責令改正;
(5)指定中介機構進行核查;
(6)要求報送專門報告、提交合規檢查報告,要求披露資料;
(7)請司法機關禁止其轉移、轉讓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財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
(8)通知出境管理機關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業務活動;
(10)限制分配紅利;
(11)限制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
(12)限制轉讓財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限制證券買賣;
(13)限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權利;責令保薦機構更換保薦代表人;
(14)限制有關股東行使股東權利;
(15)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准新業務;
(16)停止批准增設、收購營業性分支機構;
(17)責令暫停或者停止收購、暫停或者終止回購股份活動;
(18)暫停履行職務;
(19)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公司;
(20)暫不受理業務或業務資格申請、暫緩審核相關申請;
(21)責令更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2)責令股東轉讓股權;
(23)一定期間內不受理有關文件、申請或推薦;
(24)記入誠信檔案並公布;
(25)向社會公示違反承諾的情況;
(26)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相關職務;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7)不予注冊登記,從名單中去除;
(28)證券市場禁入;
(29)撤銷證券公司。
(1)監管談話擴展閱讀
我國行政法理論體系沿襲了大陸法系的特點,對行政行為做了較為細致的劃分,而現有的和正在構建的行政法律法規體系也深受理論界的影響,不但對行政行為的種類予以細分,而且對其設定許可權、實施和應遵行的程序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中國證監會「非行政處罰性監管措施」正是在行政處罰法出台後、其他行政行為的專門規范法出台前這一期間內出現的一個特定概念。
由於某些行政行為其實很難完全予以界分,行政處罰法對「行政處罰」並未對行政處罰的內涵作出明確,而列舉式的處罰種類之規定顯然先天存在「掛一漏萬」之不足,這一不足在需要採取多種監管手段的證券監管領域尤顯突出,這就使得中國證監會採取的「非行政處罰性監管措施」中的某些措施實際上與行政處罰無異,但卻不受行政處罰法的約束。
另一方面,由於除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外的行政行為尤其是行政強制性措施的專門法尚未出台,因此對於那些確實屬於非行政處罰性的監管措施,中國證監會是否有權採取,應如何採取,目前基本屬於無約束狀態,而這種無約束狀態不但使行政相對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也使中國證監會的執法權威受到質疑、執法效果欠佳。
因此,未來如何在完善我國行政執法法律體系的基礎上結合證券監管的特性,建構兼顧效率與公平的證券執法體系,是一個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
⑵ 對農商行監管談話
銀行監管者現場檢查時詢問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是監管談話的一種重要表現形式。(答案:錯)
A.對
B.錯
監管談話、非現場監管和現場監管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實施監管職能的三種方式,是並列的,監管者詢問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是現場監管的內容,與監管談話是不同的,監管談話的對象是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⑶ 哪位大蝦解釋一下銀監會監管措施中的非現場監管和監管談話
拍我,嗅我,陷入了
大自然食人的和諧之中。
那小姑娘把一塊有尖齒的
砂石放在一隻烏鴉的墳上
粉筆寫上花體哈哈字,像情人節畫片:
好像被一個聲音叫走——
我頭邊的蒼蠅少了。
⑷ 從嚴治警談話內容
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專題學習討論活動中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把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學有成效。不斷增強政治素養、政治覺悟和政治警覺性,把學習和實際工作聯系起來,用理論制度指導、規范自己工
作,在實踐中進一步增強自身免疫力,免除或杜絕出現各種違法、違紀現象的發生。
第二,把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有機結合起來,有效提高整體業務水平。用黨委的要求對照檢查自己的工作,總結優點,找出差距,切實在提高思想素質的同時,把業務素質、業務水平提高一個檔次。
第三,把理論學習和職業道德的培養聯系起來,端正執法為民思想,樹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我們要堅持把教育整頓與職業道德培養結合起來,正本清源,樹立和展現良好的職業道德風范,實現隊伍正規化建設目標。職業道德規范問題說到底就是對人民群眾的態度問題,只有把學習和培養職業道德聯系起來,我們才能做到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第四,把理論學習和落實政策法規條例結合起來,從而提高自己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學習《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內務條令》「五條禁令」和「五個嚴禁」,就必須從「嚴」字入手,做到「五嚴」,即:真嚴,嚴得較勁;齊嚴,嚴得一致;會嚴,嚴得到位;細嚴,嚴得具體;常嚴,嚴得一貫。只有從嚴治警,才能有效避免、杜絕各種的違紀違法現象發生。
⑸ 中國證監會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有哪些
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建立投資管理人員監管檔案,對投資管理人員的誠信狀況、執業行為、任職和離職情況進行跟蹤記錄,對基金經理進行任職談話和離職談話,對變更頻繁的投資管理人員及頻繁調整基金經理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
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託管銀行基金託管部門或者其高級管理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依法對相關高級管理人員出具警示函、進行監管談話。
公司應當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參加與履行職責有關的社會活動及會議的管理。未經公司允許,投資管理人員不得以公司或個人名義參加與履行職責有關的社會活動或會議。
⑹ 誡勉談話是什麼處分
誡勉談話與紀律處分、組織處理各司其職,都是黨組織對有問題的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措施。
誡勉談話是對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幹部進行教育的一種形式,由組織和紀律監察部門對幹部談話規誡、監督管理,並組織跟蹤考核。
誡勉談話主要是對有輕微違紀行為或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幹部進行談話、誡勉教育,達到提前打招呼、及時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誡勉談話要嚴格要求,指出其存在問題,分清是非責任,督促整改,幫助其汲取教訓,防微杜漸,使談話對象少犯或不犯錯誤。具體的制度和實施細則由各個單位參照中央文件分別制定。
(6)監管談話擴展閱讀
適用於誡勉談話的情況
根據《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
第三條黨員領導幹部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一)不能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作風專斷,或者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
(三)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工作造成一定損失;
(四)搞華而不實和脫離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鋪張浪費,造成不良影響;
(五)不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用人失察失誤;
(六)不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造成不良影響;
(七)其他需要進行誡勉談話的情況。
⑺ 什麼是監管談話 知道
監管談話一般是指有權監管部門對被監管對象的違規或者涉嫌違規行為進行規勸或者批評的行為。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第二十八條談話應當由紀檢監察機關相關負責人或者承辦部門負責人進行,可以由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工委)有關負責人陪同;經批准也可以委託被談話人所在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
(7)監管談話擴展閱讀
談話應當在具備安全保障條件的場所進行,這是監督執紀實踐經驗的總結,更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政治要求。紀檢監察機關要牢固樹立安全是監督執紀工作底線的意識,談話前全面了解談話對象情況,綜合評估安全風險,在具備安全保障條件的場所進行談話。
紀檢監察機關進行談話應當製作談話筆錄。談話筆錄具有證據效力,可以促使被談話人如實向組織講明情況。談話後可以視情況由被談話人寫出書面說明。對於委託談話的,受委託黨組織可以製作工作記錄。
⑻ 什麼是保險監管談話
保監會認為保險公司有問題了,那麼就可以找負責人做這個監管談話,算是一種警告
⑼ 看守所監管民警如何提高談話教育的有效性
這就是個偽命題,嫌疑人被預審審問,被刑警審問有些都拒不交代犯罪事實,監管民警談話就能起教育作用,這就是真能起教育作用,也不是三兩句話,看守所有多少在押嫌疑人,算算每天有多少時間談話,如果每個監管民警都在談話,那監區誰管理。說實話,爹媽教育一輩子都教育到看守所了,監管民警幾句話就教育有效性,那些坐辦公室搞筆桿子的貼近點現實好嗎?如果非要討論這個這個問題,我覺得監管民警准會更願意去和嫌疑人談話了,好歹還是干點實事;
⑽ 市場監督管理談話間是幹嘛的
市場管理監督管理局嚴格來說應該叫做市場監督管理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物價、餐飲監管(其他地區屬於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衛生局的職能)、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職責。以下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加以說明: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制定和實施提高質量整體水平、標准化和計量事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指導知識產權戰略實施
(三) 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四) 負責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的責任
(五) 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含網路商品等虛擬交易)行為和有關服務行為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組織建設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監管體系;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牽頭打擊傳銷違法行為;承擔酒類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 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
(七) 承擔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監督檢查責任。制止不正當行為價格行為,對價格、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八) 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推進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的實施;監督管理質量體系與產品質量的認證行為
(九) 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責任;管理產品、商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依法對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鑒定工作
(十) 按規定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爭議
(十一)承擔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責任,查處合同違法行為;依法辦理企業動產抵押登記,依法監管拍賣行為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范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計量檢定機構、計量器具校準機構、特種設備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及其他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事業和社會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