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的身份和編制改革
❶ 城管身份能轉公務員嗎
公務員身份復是需要通過國家規制定的考試招錄的。可以以城管的身份參與公務員的考試。通過考核後、面試等環節後被招錄為公務員。要參加兩個考試,分別為國家公務員考試和省考。但是,沒有通過考試,即無法成為公務員。
❷ 城管體制改革執法人員身份為什麼不能解決
城管體制改革執法人員身份的問題原因是:身份=收入,成本問題,和城管還專是其他屬無關。
之前,國辦發〔2000〕63號規定「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國發〔2002〕17號進一步明確「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要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採取考試、考核等辦法從有關部門和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錄用」。
❸ 城管身份能轉公務員嗎
1、公務員身份是需要通過考試招錄的,可以以城管身份參與公務員考試,通過考試、面試等環節後背招錄為公務員,但是不可以不通過考試直接成為公務員。
2、城管分三種。
城管的領導幹部,比如城管科的科長、副科長、科員等,屬於公務員,大多數是轉業軍官出身。這類城管收入最高,享受公務員的收入和待遇。表面上看不出來他們是不是城管,因為他們從來不穿制服,也沒有制服。一般這類城管不進入執法現場,只坐在辦公室里下達執法命令。
行政執法中隊的城管隊員,屬於事業編制人員。這種城管是正規城管,通過地方事業單位考試錄用,比較年輕,文化普遍在本科以上,數量非常少。在普通城管面前,事業編的城管相當於「將」,穿制服,戴鋼盔,配防刺背心和對講機。素質上,事業編城管普遍比較高,是不會隨便動手動腳的。一般除查處違章建築外,這種城管不會到現場執法,工資相當於同地區事業單位,待遇上與同地區警察類似。
最後是城管協管員。這種城管屬於臨時工,地方隨時可以招,數量非常龐大,占城管群體總數的90%以上。這類城管大多由老企業破產後的失業工人組成,少部分以前是農民工,極少數人以前坐過牢。這種城管文化程度普遍低下,多數不識字,素質差,主要干體力活。打小販、拆房子什麼的一般都由這些城管實施。這類城管有制服,但制服跟行政執法中隊的制服很不一樣,也不配頭盔、對講機和防刺背心。收入方面,這類城管收入微薄,很多其實比擺地攤的小販收入還要低,只達到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由於做錯事可以隨時裁掉,工資又低,這類城管往往成為地方政府城管的主力軍。
❹ 城管協管員工人身份嗎
城管協管員,各地根據地方發展建立機構,屬各地地方政府指導,聘用人員當然只能是工人。
❺ 城管工人身份怎麼改
這個得問人事部門。
1.我個人覺得很難,除非考試公務員。或者是當地政府有什麼能改變身份的考版試,比如說是副科。權
2.不過城管還有一個機會,就是等全國城管改革的時候,會有一個機會。因為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執法單位必須是公務員。
3.也就是說城管中的大部人都得轉成公務員。否則就會與事業單位改革想矛盾。
❻ 城管工人身份怎麼改
這個得問人事部門,這個問題太專業了,一般人回答不了,
我個人覺得很難,除非考試公務員。或者是當地政府有什麼能改變身份的考試,比如說是副科。
不過城管還有一個機會,就是等全國城管改革的時候。會有一個機會。因為事業單位改革要求執法單位必須是公務員。也就是說城管中的大部人都得轉成公務員。否則就會與事業單位改革想矛盾。等等看吧
❼ 遼寧丹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局執法隊員 一直都是參公(事業編)身份。2012年事業單位改革將怎麼改
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不過一般機構由誰產生就會為誰負責,分局也應改為市規劃局分局吧
❽ 機構改革原來的城市管理局改為城市發展中心為住建局二級機構是什麼身份待遇
城管分兩種 第一個就是狹義的城管。城市管理。管理市容的;第二類屬於城建管理。管理城市建設的。兩者都屬於行政執法.原來屬於事業單位。現在參考公務員管理。屬...
❾ 城管體制改革執法人員身份為什麼不能解決
城管體制改革執法人員身份的問題原因是:身份=收入,成本問題,和城管還是其他無關。
之前,國辦發〔2000〕63號規定「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國發〔2002〕17號進一步明確「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的執法人員,要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採取考試、考核等辦法從有關部門和社會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擇優錄用」。
❿ 城管算事業單位編制嗎
城管全名是城市管理執法局,屬於社會公共管理機關與行政執法機關。城管局屬於按公務員管理的單位,但是裡面的人員身份有三種:有公務員管理的;也有享受事業編的人員;還有部門城管員或助理管理員屬於社會化用工,即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參工管理人員,而以合同關系建立的用工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