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參公事業單位改革最新消息
㈠ 參公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改革後參公事業編能轉成公務員行政編嗎
不一定。要視單位具體情況而定。
以下兩類可以轉成公務員行政編制:
一、單位整體合並到行政機關單位,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其原在編人員可以整體轉換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而不經過考試。
二、調任。由組織部門提拔或者調任的領導幹部,隨著原職務發生新的變化,在公務員單位或者參公單位任職,在身份、編制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轉換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同樣也不經過考試。
三、招考。
1、公務員招考。公務員或者參公單位編制出現空缺,由單位申請,由上級或者省級組織人事部門通過公開招考,招錄的人員實習期滿,考核合格,身份自然過渡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
2、公務員領導崗位招考。公務員或者參公單位領導崗位出現空缺,由組織部門組織招考,符合參考條件的人員,參加並通過考試,最終被任命為該職務領導幹部,其身份經組織部門審批後,隨之過渡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
拓展資料:
下列情形人員,雖然為公務員或者參公崗位,占編,但因為不符合《公務員法》某項規定,同樣不能過渡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
1、2007年12底後調入公務員或者參公單位,因其未經過招考,公務員凡進必考,身份出現問題,雖然占編,個人身份也是幹部,卻不能過渡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解決辦法依然是招考。
2、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的工人身份的一般人員或者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也不能過渡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人員。
3、行政機關或者參公單位的非在編人員,不能過渡為公務員,除非占編。
㈡ 目前事業單位的城管要參公嗎
依照國家的法治進程,凡執法單位都應逐步納入參公管理,這是趨勢,否則將不屬於執法部門。
㈢ 城管參加事業單位改革了,還參公不,誰有最新消息
城管怎麼會參加事業單位改革呢?城管是執法部門,一直都是參公,就算這次改革那也是機構改革,工作人員的身份還是參公或者改為機關公務員。
㈣ 城管以後的趨勢 城管參公與不參公有什麼區別
現在目前比抄較普遍的說法是已經入職的城管是參公的,就算改革仍然是參公編制。參公與不參公的區別在於工資待遇不同,比如參公的工資是與公務員的工資基本相同的,其他發放的都是由財政核撥;不參公的話,有些發放的就不是財政核撥,要單位自籌。
㈤ 依據《公務員法》設立的城管執法參公事業單位,如今現單位,干現事又取消參公,合法嗎
這個不違法,因為改革總是要在不斷進行。
㈥ 省考城管參公事業單位城管不參公嗎
這要看是哪裡,城管執法支隊大部分是參公,城管局一般是公務員。
㈦ 你好,我們縣里單獨成立了城管執法局,通過省里批準的。目前是事業單位以後會參公或改為行政單位嗎
縣新成立的城管局,以後有可能改為參公單位,事實上有些地方的城管執法局就是參公單位。人員假如改參公,既可以是領導層,也可以是局下屬的某一個崗位,每個縣的情況不一樣,不一定和另一個地區完全相同。
㈧ 遼寧丹東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局執法隊員 一直都是參公(事業編)身份。2012年事業單位改革將怎麼改
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不過一般機構由誰產生就會為誰負責,分局也應改為市規劃局分局吧
㈨ 我是通過招考到城管執法局的,參公單位,這次事業單位改革可能會怎麼改,請了解的高人賜教,非常感謝
恭喜你!准備要當正式公務員了!這個單位以後變改為行政機關的。
㈩ 當參公城管有前途嗎
參公單位的性質是事業單位,但是由於單位有執行政策的實質,因此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管理、收入一律按照公務員法來進行。理論上說,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也具備了公務員的資格,在晉升、調動上並沒有差別。粗鄙的例子來說,如果公廁是參公管理的單位,那麼就是派駐一批公務員去掃廁所。參公的好處就是一樣可以套非領導職務,不像其他事業單位一樣除了帶長,其他都是苦逼的兵。但是不好就是通常參公管理單位都是機關的下屬,受級別所限,參公的頂層多為主任科員退休,而調回機關,多為正副調研員退休。至於教師,除發達地區外,網上所見均比參公差,但如果你是初三高三老師就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