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戶監督
㈠ 農村低保監督電話
關鍵您指哪裡的,哪個市的。
㈡ 如何強化對農村低保的監督工作
農村低保的監督主要可以兩個方面進行:
一、行政監督
上級行政部門開展回定期與不定期對農村答低保工作的檢查,設立舉報郵箱、舉報電話等。
二、社會監督
要求村委會將本轄區的低保家庭、低保金的發放情況,定期在公示欄公示。
㈢ 國家對鄉村選監督委員有什麼要求補平戶和低保戶可不可以當村監督員
按規定鄉村監督委員會是由村民積極分子、黨員、無黨派人士、貧困戶(精準扶貧戶和建檔立卡戶)低保戶組成的,所以可以當選監督員的。
㈣ 農村低保人員名單,普通百姓有沒有知情和舉報監督權
按相關規定每年確定低保人員名單時都是需要向人民群眾公示,但公示期過後,如果內沒有人舉報反對,容普通百姓就無法再查詢了,畢竟低保人員也是有個人隱私權,在人格上也是受到保護。
你如果想知道某人是否是低保人員,可以登錄民政局網站,有個「低保查詢」輸入低保人員的名字和身份證就可以知道這個人是否是低保對象,但是只能查個人,不能查所有的。
㈤ 關於村委會低保戶不合格監管不到位情況說明
按規定因村委會對低保戶監管不到位而出現不合格的低保戶追究村委會的責任而不是寫情況說明就了事的,因此也不需要寫什麼情況說明所以無法寫。
㈥ 怎樣舉報不符合低保的人
可以撥打最低生活保障監督咨詢電話,或者到政府民政部門信訪。
參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第二條第六點規定,各地要公開最低生活保障監督咨詢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投訴舉報核查制度。
有條件的地方要以省為單位設置統一的舉報投訴電話。要切實加強最低生活保障來信來訪工作,推行專人負責、首問負責等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信訪事項之日起60日內辦結;信訪人對信訪事項處理意見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辦理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
信訪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收到復核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核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核意見;
信訪人對復核意見不服,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信訪請求的,不再受理,民政等部門要積極向信訪人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民政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訪事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事件,可會同信訪等相關部門直接督辦。
(6)低保戶監督擴展閱讀: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