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住建廳城管局
⑴ 為什麼住建局也有城管。
城管在中央的主管部門就是住建部,城市管理局只是城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綜合執法機構
⑵ 江蘇省城建局電話號碼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草場門大街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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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門 電 話(區號:025)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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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處:51868855
住房改革與發展處(研究室): 51868548
住房保障處:51868819
房地產市場監管處:51868878
城市建設與管理處:51868622
村鎮建設處:51868503
⑶ 住建局的局長調任城市管理局的局長,是升了還是降了
級別都是平級的,地級市的話,都是正處級幹部,隸屬於市政府。
但是一般而言,主管住建更加的位高權重。
住房建設在哪個城市都是很重要,而城管工作壓力大、負面輿情多,不好乾。
⑷ 江蘇省建築工程管理局機構改革並入省住房建設廳後還是事業編嗎
首先領導肯定是公務員,下面的部門就難說了,有可能是事業編制。主要看是否有行政權力。一般事業單位是過國家開辦的公益型機構。
⑸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江蘇省建設廳什麼關系
全國省級行政單位的主管建設的廳級單位都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即你說的兩個是一回事。
⑹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樣嗎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
⑺ 住建局和城管局什麼關系
住建局全稱一般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員會);城管局全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兩者在職能上還是有區別的吧。
⑻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建設廳、原省建築工程管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指導城市客運的職責劃給省交通運輸廳。
(四)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五)加強城鄉規劃管理,推進建築節能,改善人居生態環境,促進城市化健康發展。
⑼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個單位嗎分別是干什麼的
不是一個的
城管的責任是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城管帽徽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4、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9)江蘇省住建廳城管局擴展閱讀:
城建局和城管的區別:
一、內涵不同:
1、城管是指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責任不同:
1、城管的責任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2、城建局的責任
(1)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2)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3)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⑽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個單位嗎分別是干什麼的
城市建設管理局和城管不是一個單位的。
城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等,內設辦公室等機構,屬城市建設類型。
城管是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10)江蘇省住建廳城管局擴展閱讀:
城市建設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愛國衛生、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相關的政策、規范性文件,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
(二)擬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公用設施、風景園林綠化和市容市貌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市政工程、園林工程、環境工程、公用事業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理、質量、竣工驗收、安全等建設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的使用,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研究制定城市建設資金的收費政策和標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工作。
(四)負責城市道路、橋梁、路燈、綠化、排水、排澇、污水處理等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環境衛生和公用事業中的燃氣、城市公共客運的維修和管護。
(五)負責管理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園林綠化
建設市場,對全市市政建設和園林綠化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資質審查,負責指導城建檔案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和國家、省級風景名勝區定級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等相關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建議書和公共、公用設施建設、城市市政工程的設計方案,並組織實施及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