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依據哪部法律
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
1、城管其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2. 城管執法有法律依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八條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2)城管執法依據哪部法律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3. 城管的法律法規都有哪些想要全一點的。。。謝謝~
國家有專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地方也有管理規定的暫行辦法和指導意見。
以下是各法律法規的總稱
1、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
3、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
4、建設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
5、建設部《建築垃圾管理辦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10、《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11、其他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
4. 城管的全名叫啥,他們執行哪部法律
1、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執法局、城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
2、執行法律:
設立法源為《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授權法源為《行政處罰法》、《行政強製法》。
2017年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
(4)城管執法依據哪部法律擴展閱讀:
1、執法范圍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食品葯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2、主要職責
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組織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5. 城管該不該管有什麼法律依據
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
1、城管其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內部門,他的權力來源容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6. 城管局的設立有法律依據嗎
城管抄執法的法律依據是襲:
1、城管其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7. 城管的執法權來自哪裡城管執法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1、有的大城市通過地方立法,授予城管立法權,只是局部城管有執法權,不代表全國各地城管都有權執法。
在我國,任何行政主體的權力都來自法律法規授權。從本質上來講,城管的產生,就是把原來各個部門分散行使的行政處罰權,集中到一個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身上。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行政法規依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7)城管執法依據哪部法律擴展閱讀:
城管的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8.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據什麼法律
城管執法的法律抄依據是:
1、城管其襲實是一個專門用來集中執行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部門,他的權力來源於其他部門的授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9. 城管執法依據的是哪一項法規
1、城管全稱「市容城管行政執法局」,在我國,任何行政主體的權力都來自法律法規授權。從本質上來講,城管的產生,就是把原來各個部門分散行使的行政處罰權,集中到一個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身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16條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3、行政法規依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進一步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試點工作,結合本地方實際提出調整行政處罰權的意見,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