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合同工有工作證嘛
Ⅰ 去城管上班好嗎事業單位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城管局是事業單位。城管局裡面的職工也是按事業單位的人員編制規定,分為管理人員和一般人員,因為城管的工作職能非常廣,道路台階以上的歸它管,市場以外歸它管
,清潔歸它管,園林綠化歸它管,總之城市裡面幾乎就沒有它管不到的地方。因而城管正式職工肯定不夠用,除過管理人員和一般職工外,還有合同工和臨時工,正式職工裡面還有一部分執法人員。
城管局目前是事業單位,如果改成城管執法局之後,會參公,或者部分參公,即在城管局下面成立城管執法局,負責執法職能的單位和人員參公。
城管局的人員構成和來源有以下幾類:
一是管理人員,由組織調任或者提拔。調任的有可能存在過去提拔的工人身份,除此而外全部是幹部身份的人員擔任,負責管理和辦公文秘等工作,這部分人員約占整個城管人員的15%。
二是一般職工,由人事部門分配或者調動而來,有幹部身份的,但大多數是工人身份,而且其中以復轉軍人為主。國家落實復轉軍人安置工作,除了基層和一些技術含量要求不高的事業單位,若想在城區工作,城管局是首選。2006年之後,按照相關組織規定,工人不得提拔任用,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人身份的人員也不能參公或者過渡為公務員。所以,十二年辛辛苦苦,安置後只能慢慢等兩年一級五年一級的工資調整,不能晉升,不能參公,還是比較難受的。
以上兩類為正式職工。由於城管有行政執法權,需要執法,而執法證件只能頒發給正式在編職工,因而這兩類人員是城管執法主體。
三是合同工和臨時工。由於工作繁重,城管局會招一部分合同工和臨時工,以補正式職工之不足。這部分人員隊伍龐大,工作辛苦,由於社會認可不足,社會地位相對較低。城市的美麗,離不開城管人員的努力,不管是正式職工,還是臨時職工,都是為了我們的城市出力流汗的,希望大家能善待。
Ⅱ 城管工作證和執法證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的。
1、工作證證明是城管工作人員。執法證是按規定對事物做監察管理。
2、城管執法時,需要出示執法證件,並出示工作證。這就說明,執法證和工作證是有本質的區別的。
Ⅲ 城管臨時工在沒有出試工作證也沒正式員工帶領下有沒有執法權
沒有執法權。一般情況下,現在行政單位的執法人員基本上都是單位在編的正式人員,臨時工是沒有執法權的,在工作中,這些臨時工只能在具有執法權的人員帶領下,做一些輔助工作,更不能單獨執法。
Ⅳ 城管的工作證皮套外殼
正式的城管有工作證,上面有城市管理字樣,證件中心會有政府部門的標志。裡面是持證人的免冠照片,職務,姓名,電話,所屬部門等信息。
Ⅳ 城管執法局裡面合同工從填寫簡歷到錄用要多少時間,要咋樣個過程
正規的城復管都是通過國家制公務員招錄程序進行的,但是如果招臨時工或者非編制人員的話,可以去應聘,但是沒有執法權,不能執法。城管應聘,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的話基本就是公共基礎的知識,和公務員考試的差不多。面試問的問題一般是和城管本身相關的,比如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還有就是人際關系的處理,最後是活動的策劃和總結等。
城管按照目前的形勢來看,是事業編制或者公務員編制,如果你應聘的以上兩個編制的話,是需要大專以上文憑的,如果你是應聘城管執法局的合同工,就是協管員,那麼就要看當地城管執法局的應聘條件了,有的地方需要高中文憑,要的地方只需要初中文憑。駕駛證的話,並不是必需的條件,但是有駕駛證,機會大一點。具體情況可以咨詢下當地的城管執法局的應聘條件,應該都有公告的。
Ⅵ 城管執法需要出示工作證和穿制服嗎,收走小販的商品需要開出收據之類的嗎
行政執法必須出示《行政執法證》,暫扣物品必須出具《暫扣清單》!
Ⅶ 城管的工作證上是否有照片
有照片,城管還應配備行政執法證。。
Ⅷ 我們單位的正式員工有的有工作證,有的沒有工作證。有工作證有什麼好處嗎
一般都是正式職工才有工作證的.有些試用期間的也有工作證.只是一個身份的象徵,也沒什麼.有沒有工作證,你工作出了問題,單位都會一樣踹你的.單位想不要你就不要你。社會就是這樣。沒地方說理.
Ⅸ 單位有工作證的嗎
正規單位都有工作證
工作證明如果有用人單位蓋公章的話,可以算「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回的,除了工作證明答,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的材料包括:工資支付憑證,職工花名冊、、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用人單位各種文件、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合同、錄音、錄像、照片等,國家對勞動關系認定的相關規定如下:
《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Ⅹ 城管執法時只出示工作證可以嗎
城管執法的時候一般都是。出示執法證,並且身穿制服,拿好執法記錄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