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違停執法程序及步驟
Ⅰ 交警對違停車輛怎樣分別採用貼單和拖車。拖車的執法程序是什麼
違章停車都會被貼罰單,但是如果違章車輛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公安機關會把違章車輛拖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規定: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1)城管違停執法程序及步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Ⅱ 我被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如何處理
違章停車通知單,這種情況會罰款100,不扣分。拿著違章停車告知單後,需要去交通處理大隊或者中隊進行接受處理,去就近的交通處理中心都可以辦理。接受處理時,要帶著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用本人的駕駛證。
違章停車要接受相應懲罰,但是有些情況可以進行申訴,比如為了幫助他人違章停車,比如為避讓救護車,又或者車輛發生故障等情況,可以確認一下自己是否具備申訴條件,如果有,可以提出申訴。
處理違章通知,由於自己停車不當被貼,需要及時對罰單進行處理,一般來說應在收到違章通知後五到十五個工作日內前往管理大隊窗口進行處理,去的時候記得帶齊相關證件。如果逾期,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
(2)城管違停執法程序及步驟擴展閱讀:
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道路交通違章行為人所作的行政處罰。交通違章處罰分為警告、罰款、弔扣駕駛證和拘留四種。
其中對違章者處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罰款,可由民警按照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處罰決定;對違章者處以50元以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由縣以上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處罰決定,但弔扣6個月以上駕駛證和吊銷駕駛證,須由地、市或相當於同級的公安機關交巡警部門審批;對違章者處以行政拘留的,由縣(市)、市轄區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於同級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