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的目的
『壹』 銀行監管的目的作用意義
金融監管也被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如果監管治理不完善,監管當局的公信力和監管權威將受到影響,難以有效地推動被監管機構改進公司治理,進而會導致道德風險。咱們國家最初的金融監管工作是由央行來執行的。但隨著和國際接軌,要求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的職能加強,因此央行的監管職能被獨立出來,形成銀監會和保監會。對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監督管理。
意義: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與此同時,社會中介、行業自律、內部控制、市場約束也具有一定的監管優勢,成為防範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重要防線。從而在金融監管和上述各主體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整合、有機鏈接的機理。從長遠看,金融業合法、穩健的運行機制,不僅在於監管當局的監管,更在於通過監管鏈接,促使社會中介、行業公會、金融機構內部稽核與監管當局的監督管理形成一種默契,變成一種合作。
『貳』 金融監管的目的及意義
金融監管的目的是進行特定內涵和特徵的政府規制。
意義: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賬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2)監管的目的擴展閱讀:
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模式是分業監管模式。1983年,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實現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標志著現代金融監管模式初步成形。
2003年初銀監會的成立,使中國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框架最終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國「一行三會」的金融監管體制。
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銀行業的監管,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和十大股份制銀行,以及規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機構。
對於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將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將銀監會、保監會的職責整合,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將銀監會和保監會擬定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劃入中國人民銀行。不再保留銀監會和保監會。
『叄』 銀監會的四個監管目標是什麼
銀監會的監管目標是監管者追求的最終效果或最終狀態:
1、審慎有效監管,保護存款人和消費者利益;
2、增進市場信心;
3、通過宣傳教育工作和相關信息批露,增進公眾對現代金融了解;
4、努力減少金融犯罪
『肆』 金融監管的監管目的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行的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伍』 金融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1)維持金融業健康運來行的秩序,最自大限度地減少銀行業的風險,保障存款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促進銀行業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2)確保公平而有效地發放貸款的需要,由此避免資金的亂撥亂劃,防止欺詐活動或者不恰當的風險轉嫁。
(3)金融監管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貸款發放過度集中於某一行業。
(4)銀行倒閉不僅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而且會波及國民經濟的其它領域。金融監管可以確保金融服務達到一定水平從而提高社會福利。
(5)中央銀行通過貨幣儲備和資產分配來向國民經濟的其他領域傳遞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可以保證實現銀行在執行貨幣政策時的傳導機制。
(6)金融監管可以提供交易帳戶,向金融市場傳遞違約風險信息
『陸』 簡述監管的目標及原則.
(一)、監管的目標
1.保護金融秩序的安全。金融業的安全穩定對整個國民經濟有重要影響而且一家銀行或金融機構出現問題會引起連鎖反應,導致一系銀行和金融機構經營困難,所以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首要目標就是要維護國內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2.保護存款人和公眾利益。銀行是一種信用中介,它們一方面是借者的集中,另一方面是貸者的集合。集中了社會各階層、各部門暫時閑置的貨幣和資本,與社會各方面聯系十分廣泛和密切 。銀行在經營中如果出現問題 ,會直接涉及千千萬萬存款任何社會各方面的利益,因此,中央銀行要把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損害作為金融監管的一個重要目標。
3.維護銀行業公平有效競爭。競爭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一條基本規律,也是保護先進、淘汰落後的一種有效機制。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無不追求一個適度的競爭環境,這種適度的競爭環境既可以經常保持銀行經營活力,從而使企業公眾獲取廉價貨幣和優質服務,同時又不至於致於引起銀行業經常失敗破產倒閉,導致經濟震動,為此中央銀行應創造一個公平、高校、有序競爭的環境。
4.保證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順利實施。貨幣政策是當今各國調控的主要手段,而中央銀行是利用貨幣政策實施的主體。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必須以銀行金融業為中介。因此中央銀行金融監管要有利於保證貨幣政策的順利執行,有利於銀行業對中央銀行調節手段的及時准確傳導和執行。
(二)、監管的原則
為了實現上述金融監管目標,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中堅持分類管理、公平對待、公開監管三條基本原則。所謂分類管理原則就是將銀行等金融機構分門別類,突出重點,分別管理。世界各國金融機構在分類方法上不盡相同,但一般都是除中央銀行之外,將金融機構分為商業銀行、專業銀行和其他
非銀行金融機構等等,然後在分類前提下,根據各類銀付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作用,採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進行監管。
所謂公平對待原則是指在進行金融監管過程中,不分監管對象,一視同仁適用統一監管標准。這一原則與分類管理原則並不矛盾,分類管理是為了突出重點,加強監測,但並不降低監管標准。過去這一原則只在國內受到重視,現在隨著經濟金融國際一體化的發展,為了貫徹自由貿易、平等競爭的經濟准則,各國中央銀行更加重視了這種公平對待監管原則的對外適用性。這也就是《關貿總協定》所倡導的國民待遇原則。
公開監管原則就是指加強金融監管的透明度。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監管時須明確適用的銀行法規、政策和監管要求,並公布於眾,使銀討和傘融機構在明確監管內容、目的和要求的前提下接受監管,同時也便於社會公眾的監督
『柒』 監督行為直接目的是什麼
行政監督的功能主要指監督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制定的各項行政法規、行政政策的情況,同時糾正和懲處違犯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與行政紀律的行為。具體地講,行政監督主要有三種基本的功能。
1.行政督察
行政監督的目的是督察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與行政紀律的情況。這是行政監督的基本功能,它直接關繫到整個行政體系的正常運行。為了確保行政督察的有效性,對行政機關的督察活動必須做到規范性和時效性。規范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制定的有關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紀律;任何機關和個人,特別是上級行政機關和行政領導不得超越、偏離以上行政督察的合法性依據。時效性是指行政督察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行政督察通常分為長期、中期、短期以及專項督察。
2.行政糾錯
行政監督一方面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另一方面是通過監督發現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違法、違規、違紀等行為時對其進行糾錯改正。行政糾錯是在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執行過程中出現了違犯有關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行政紀律的情況下,特定行政監督部門所進行的行政活動。行政糾錯的突出特點就是,行政糾錯只是在發現問題之後的一種補救行為。也就是說,行政糾錯不能防患於未然,是一種被動的行政監督。
3.行政防護
監督都具有防護性的功能和作用,但是不同類型和不同層次的監督,其防護功能不同。行政防護作為行政監督的一種功能,既可以防止某種行政違法、違規、違紀等行為的發生,又可以防止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政活動中有關行政違法、違規、違紀等行為的再次或重復發生。行政監督的防護功能並不是以某種專門行政手段實現的,而是運用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紀律來約束、規范和監督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通過制止和處分違犯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紀律的行為來實現的。
發揮行政監督功能的方式是不斷發展的。傳統的行政監督大多數是憑借權力強制、法律懲罰、法規懲處和紀律處分等方式來發揮行政監督功能。而當代行政監督則注重用心理激勵、思想溝通、健康人格培養和社會倫理規范等方式來實現行政監督的功能。這種發展是適合社會和人的發展需要的。行政監督應當發展成為一種積極的、指導性和鼓勵性的行政行為,而不是被動、應急的行政行為。
『捌』 食品安全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促進和保障食品安全,使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