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後服務制度
①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公司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1.目的
對服務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確保為用戶提供及時,周到,滿意的服務;
2.適用范圍
適用於營銷部內部銷售服務管理工作;
3.內容
3.1服務工作方針:信息准確、反應敏捷、處理有效、用戶滿意;
3.2服務目標:
3.2.1服務及時率≥90%;用戶滿意程度≥85%;用戶抱怨率(確屬服務責任的)<3%.
3.2.2車身故障,服務半徑在100km以內的,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處理,服務半徑超出100km,或需要與配套廠家聯系的,應在12小時內給予用戶答復;
3.2.3底盤發動機故障,用戶直接向我公司營銷部反映,服務組應在12小時內以文字形式聯系處理,聯系結果應存檔並及時向用戶反饋;
3.3服務人員行為規范:
3.3.1服務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執行本企業的產品質量三包規定,樹立處處為用戶著想、視用戶為上帝、全心全意為用戶服務的宗旨,服務態度要熱情、耐心、周到;
3.3.2服務人員到達現場後詳細了解車輛使用情況、故障情況,認真檢查、分析故障原因,並按規定修復處理,同時將處理情況如實填寫在服務報告上。服務結束後,應請用戶簽字(蓋章)認可。不允許在服務前要求用戶簽字(蓋章),不允許塗改、偽造用戶的簽字(蓋章)或建議,否則,一經發現,就地解聘。
3.3.3服務人員在實施技術服務中,不能只滿足於解決用戶提出的問題,還應主動向用戶傳授客車使用保養知識,指導用戶正確使用、維護、保養客車。
3.3.4服務人員不準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用戶收取各種費用(有償服務需經領導同意,回公司後如數上繳,沖抵服務費用),杜絕吃、卡、拿、要等有損企業形象行為,否則同經發現,就地解聘。
3.3.5服務人員在服務過程中應使用文明用語,自覺維護企業形象,對不了解的問題和與技術、服務無關的事不準亂下結論,同時應注意保護與本公司配套廠商的形象。
3.4服務人員服務工作程序:
3.4.1接受任務和指令
a.領取外在工作指令或任務並辦理相關手續。
a. 熟悉任務內容(詳細查閱資料、客車型號、編號、用戶具體地址、電話號碼和聯系人等)。
b. 准備好服務報告、顧客滿意度調查表等資料。
b. 做好出發前的准備工作(二人以上外出,應指定一人臨時負責)。
a. 借款
b. 主動與用戶聯系,必要時與相應服務站及配套廠家聯系,詢問具體故障,攜帶可能遇到或必須使用的零部件,確定用戶所在的位置、交通狀況,以提高效率。
3.4.2 到達後處理問題
a. 見到用戶後,首先自我介紹說明來意,並請用戶介紹車輛故障具體情況。
b. 「聽」:詳細聽取用戶反映車輛的運行時間、里程、使用情況、出現故障的前後情況,對故障必須做好記錄。
c. 「看」:核對該車是否屬於「三包」范圍,檢查存在問題部位是否被拆過,記錄運行時間、運行里程,以進一步證實用戶提供的情況。
d. 「查」:針對故障部位進行檢查,確定故障的真正原因。
e. 作出處理
a. 實事求是對問題進行處理,分析故障原因、責任,盡量與用戶達成共識。
b. 詳細填寫服務報告(服務報告填寫准確、字體工整)最後由用戶簽名(蓋章),如有換件或賠償,必須寫清原因、零件名稱和數量 。
c. 較大問題必須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應首先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和用戶要求,便於單位領導決策參考。
d. 換下的舊件須妥善包裝及時帶回。
f. 處理結束離開前簡要向單位匯報處理結果,並請示有否其他任務和安排。
3.4.3 返回單位後工作:
a. 返回單位後及時上班(如要休息需經領導同意)。
b. 向單位領導匯報處理的具體情況。
c. 將服務報告交領導審批後存檔。
d. 填寫各種報銷表格、憑證,交領導審核後報銷。
3.5 來電來函處理程序:
3.5.1 服務人員按來電來函的時間順序填寫來電、來函處理記錄;
3.5.2 明確答復和及時處理用戶的來電、來函,並記錄;
3.5.3 來電、來函情況不明的應了解清楚具體情況後再及時處理;
3.5.4 復電、復函應及時存檔。
3.6 三包件使用程序
3.6.1 服務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開出備用件領料單,領導批准後領取備用件。
3.6.2 為用戶更換備用件後,服務人員填寫服務報告,經用戶簽字及領導同意後,連同舊件作為備用件銷帳依舊。
3.6.3 郵寄發運的三包件的郵費、運費由經手人和領導簽字後銷帳(舊件盡可能收回)。
3.7 備用件管理程序:
3.7.1 倉庫內備用件做到規格清、數量清、質量清,並擺放整齊、帳物一致。
3.7.2 倉庫在接收備用件時,填寫備用件接收單(一式二份)入庫登帳。
3.7.3 領來的備用件,根據票據入庫,報銷後換回的新材料登帳入庫。
3.7.4 備用件庫根據備用件領料單發放備用件,並根據服務報告和末用件(舊件)銷帳。
3.7.5 每月及時處理更換後的舊件。
3.7.6 發往服務站的備用件單獨建帳管理。
3.8 認真做好二次索賠工作。
② 售後服務人員管理制度
根據你們實際運行的流程文字化就是管理制度,潛移默化的往往就是最好的,非要整那麼多彎彎繞又無法執行沒有意義。
③ 家用電器售後管理制度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售後服務管理辦法
□ 總 則
(一)本公司為求增進經營效能,加強售後服務的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④ 如何寫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售後服務管理制度
目的
第一條 為增進門店經營品質,加強售後服務工作,保障服務管理有效執行,特製定本制度。
范圍
第二條 本企業所有門店。文/郭漢堯
權責
第三條 營銷總監、營運部經理、督導、店長。
售後服務的分類
第四條 免費服務:凡屬免費服務保證期內,為顧客提供退換及維修服務,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 收費服務:超過免費保證范圍,為顧客提供商品售後保養或維修服務,按規定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
基本規定
第六條 凡顧客購買的任何商品,只要不影響再次銷售,可在售後7天內無理由退回。
第七條 凡顧客自購買之日起15天內,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予以退貨。
第八條 凡顧客購買日期超過15天但不足30天,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可予以調換貨品。
第九條 凡顧客購買商品超過30天但不足3個月出現質量問題
的,給予免費維修。
第十條 凡顧客購買商品超過3個月出現質量問題的,給予維修,但必須按維修范圍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十一條 商品購買後,商品本身無質量問題,且有明顯的使用或加工痕跡的,恕不退換。
第十二條 為顧客定製、特別加工的商品無質量問題的,恕不退換。
第十三條 商品原包裝損壞或遺失、配件不全或損壞、無保修卡的,恕不退換。
第十四條 因顧客原因造成商品損害的,恕不退換。
第十五條 凡屬特價品或贈品的,恕不退換。
第十六條 商品維修服務必須在1周內完成。
售後服務流程
第十七條 受理:接待顧客,並審核商品和收銀小票或發票。
第十八條 聽取陳述:耐心地聽取顧客陳述與要求,判斷是否屬於商品質量問題。
第十九條 判斷范圍:根據顧客的陳述與要求,結合門店的相關政策,判明顧客的要求是否符合售後服務標准。
第二十條 達成一致:就顧客最終要求和能夠給予的處理方案達成一致,如在規定范圍內不能達成一致,或顧客堅持己見,應迅速請示上級。
第二十一條 予以處理:根據顧客要求及性質,填寫相應表格分類處理。
第二十二條 匯總整理:當日營業結束後,完成相關賬務與報表的填寫工作。
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顧客售後處理必須始終保持「顧客至上」的心態。
第二十四條 務必留下顧客真實詳細的個人資料,以備企業核查。
第二十五條 拒絕顧客超出服務范圍的要求時必須明確說明,切忌含糊不清。
第二十六條 如維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日期修復,應提前通知顧客。
第二十七條 如顧客維修商品修復返店,必須立即通知顧客取件;如顧客未及時取件,則3天後再通知一次。
第二十八條 連續通知3次而未取又無正常理由,則立即通知企業,採取郵寄的方式將維修商品返給顧客。
第二十九條 如維修商品無法修復,應取得顧客諒解,請示上級予以善後處理。
第三十條 對於收費類服務項目必須明確告之,避免顧客誤解。
第三十一條 收費項目應先完成服務,後收費。
第三十二條 售後服務結束後,應就顧客對處理意見的滿意度進行了解。
其他
第三十三條 為顧客提供缺貨登記服務,完成登記後應立即組織調貨,並確認到貨日期。
第三十四條 確認有貨後,在調貨前必須再次聯系顧客進行確認,以防顧客臨時有變。
第三十五條 無論顧客所需缺貨是否到貨,都必須在1周內再次聯系顧客,給予回復。
第三十六條 缺貨到店後,立即通知顧客取件。
責任
第三十七條 所有門店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
第三十八條 所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都將受到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四十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隨時修正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制度與國家有關法規沖突時,以國家法規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