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組成
❶ 國家監察委員會會在什麼時候成立組成部門有哪些
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設立的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
出台
2016年11月7日,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確定了上述監察體制改革思路。方案提出,三省市的監察體制改革,「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方案明確,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中央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對試點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試點地區黨組織對試點工作負總責,也要成立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省(市)委書記擔任組長。
《方案》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
意義
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原副院長李永忠接受新京報采訪表示,此舉有利於強化監察職能的獨立性,破解「一把手監督」以及「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等難題。
范圍
《方案》強調:擴大監察范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
《方案》提出「全覆蓋」,意味著所有「吃財政飯」的行使公權力的人員,都是監察對象,「不僅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一些行使公權力的群團機構,以及一些學校、公立醫院等,都在監察范圍之內。」
要點
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試點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制度設計來看,要點有幾個:監察委員會是在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三地監察委員會由省(市)人民代表大會產生,作為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合署辦公;將建立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的協調銜接機制。
❷ 國家監察委員會會在什麼時候成立組成部門有哪些
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時間為2018年3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專工作。對全國人民屬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2)監察委組成擴展閱讀: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要職責是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執行情況,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維護憲法法律,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行為進行調查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負責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等。
❸ 村委會監察委員由什麼人組成
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務監督委員會"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監委會成員必須依法選舉產生。村監委會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員根據村委會的總人數由3-7人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監委會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可下設村務公開、財務、重點工程、治保安全、環境衛生等監督小組,組長一般由監委會成員擔任。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村務監督機構成員"。
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條件
(1)本村村民代表,為人正派,無違法亂紀行為;(2)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基層各項涉農政策,且有協調議事能力;(3)能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進行有效監督;(4)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廉潔奉公,熱衷於公益事業。
村務監督委員會主要職責
(1)組織村民代表聽取村民委員會工作匯報;(2)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執行工作情況進行監督;(3)組織村民代表對村民委員會及其成員進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職評議;(4)受理村民委員會成員辭職,並督促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5)組織協調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工作;(6)引導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7)應當由村民委員會依法召集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決定的有關事項,而村民委員會不組織召集,或擅自作出決定並拒絕更正的,可由監委會召集並主持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討論表決。
村務監督委員會產生的權源(法律依據)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村應當建立村務監督委員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務監督機構,負責村民民主理財,監督村務公開等制度的落實,其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中推選產生","民主評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由村務監督機構主持。村民委員會成員連續兩次被評議不稱職的,其職務終止。"
❹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
❺ 我國的監察委是什麼產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回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答和國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❻ 監察委員會的成員不包括
秘書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八條,國家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回代表大會產生,答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副主任、委員由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國家監察委員會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
(6)監察委組成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性質上,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監察機關,國家監察委員會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此考點簡單,但由於新增加機關,考到的幾率較高,考察方式主要是單選或判斷形式考察。
在地位上,監察委員會是雙重從屬制:對產生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上下級關繫上,監察委員會上下級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這一點與大部分的國家機關一致。可以順便掌握法院這個例外哦,法院上下級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這部分不常考。
❼ 國家監察委員會職責
國家監察委員會及各級監察委員會主要負責對所有行使國家權力的公內職人員進行行為和容職責上的監督監察。
根據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根據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負責全國監察工作。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組成,主任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副主任、委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❽ 國家監察委員會由什麼組成
1、監察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主任,副主任若幹人,委員若幹人。監察委員會主任每屆任版期同本級人民代表權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2、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
❾ 1:監察委員會性質.組成.職權各是什麼 2:國家監察機關和權力機關的關系如何
中國的監察機關是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專司國家監察職能。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他任何機關,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