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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監管局

發布時間: 2021-01-01 05:19:37

A. 房地產管理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擬定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進行業信息化進程。

二、擬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助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編制房改資金的投向和使用計劃及住房專項貸款計劃;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和單位住房補貼方案的審批工作及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三、參與研究制定城鎮住宅建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城區范圍危舊房改造,協調改造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城鎮住房狀況和中長期住房供求情況的調查;參與住宅小區總體規劃方案的評審和建成區的綜合驗收。

四、負責擬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負責廉租住房的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應體系;負責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和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公房的租賃、經營、維修與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單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城鎮房屋糾紛的調處和有關政策工作。

五、負責城市房屋權屬管理與房地產交易市場管理有關工作。研究培育和發展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政策措施;確認房屋權屬,辦理房屋所有權總登記和初始、轉移、變更、注銷及設定他項權登記,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管理產籍資料;負責商品房預售、現房銷售和商品房面積管理;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管理、房地產抵押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與監督,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方案的制定。

六、負責城市房屋的拆遷管理工作。核發城市房屋拆遷許可證,調解拆遷糾紛,組織行政強制拆遷,負責拆遷單位的管理與監督。

七、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監督;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負責協調處理物業管理糾紛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房政執法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1)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房地產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後勤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政策法規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

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房產管理行政執法的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實私房政策工作;負責全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和公共住房管理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三)市場監管處。

擬訂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和規范全市房地產市場;負責監督管理房產中介服務行業;監督存量房交易資金及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調處房產交易糾紛;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

(四)產權管理處。

負責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督房屋登記機構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房屋登記管理政策;負責房產測繪成果審核;負責推進農村房屋產權制度改革。

(五)物業管理處。

擬訂全市物業管理政策和規范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監督物業服務招標投標、承接查驗、進駐與退出等活動;負責建立和管理物業服務機構信用檔案和物業服務人員執業名冊;監督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建築物及其附屬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監督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六)產業發展處。

負責全市房產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研究,擬訂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產業發展規劃、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提出調控和發展房地產市場的政策建議;建立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推進全市房產行業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科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產管理的綜合統計工作。

(七)財務處。

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預決算工作;監督檢查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監督直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

(八)審計處(掛紀檢監察處牌子)。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財務收支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九)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B. 房產管理局主要是做什麼的

房管局的主要工作: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回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答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房管局過戶工作注意事項:

一、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三、預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權人未書面同意轉讓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後新購買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滿三年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管局

C. 房產管理局有哪些職能

房產管理局的職能有: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全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統籌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劃;

負責各類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數量、戶型配置比例、裝修基準造價等)確定、准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統籌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的資產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資金、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

6、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產權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信息化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業務規范監管工作;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

8、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房屋拆遷單位的管理和拆遷企業資質的審核;

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業的資質,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政策等房產政策;負責依法罰沒、沒收建築物的接收處置工作。

10、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殺管理工作;參與防汛防颱(雪)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11、負責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房屋功能擴建和整治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D. 房管局都有什麼部門啊,謝謝

房管局一般設置以下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務文電處理、文稿審核、重要文件起草、文書檔案工作,以及各類信息的綜合、編發、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對外聯系、公務接待、各種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落實上級和局系統各項督查督辦工作;

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市人大建議、市政協提案的辦理和人民來信來訪的受理和批辦;組織協調局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務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後勤事務、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治安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雙擁、人民武裝等工作。

(二)行政服務處(政策法規處)

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法規、規章和綜合類政策的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地方性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並做好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行政復議工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負責調查處理市區房產違法違規行為,做好房產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房產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的執行情況;扎口管理局機關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服務事項,指導、監督、協調和檢查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三)計劃財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執行財會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負責各項經費財務管理、資金調節、資金分配和控制監督;負責制定財務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編制財務規劃,制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年度預算、決算編制,監督經費使用;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財會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負責直屬單位財務的指導和監督;負責開展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統計工作。

(四)住房保障處

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市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管理。

(五)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負責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實施房改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調研,參與擬訂城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劃,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負責擬訂危舊房改造政策,負責擬訂市區危舊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設,推廣應用住宅科技成果,推進住宅

(4)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房管局的工作職業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E. 房產局是什麼單位

對全市城鎮的房屋按照章程進行管理的機構。比如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房產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戶區改造工作,並負責監督管理;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組織實施全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責任;負責開展城鄉住房狀況和住房供求情況調查。

(三)負責推進農村房屋產權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房地產市場體系。

(四)承擔規范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和預售合同備案登記管理;負責房產轉讓、房屋租賃、房產抵押和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信息調研、監測分析,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預警預報體系。

(五)負責城鄉房屋權屬登記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全市農村房屋登記管理和房屋產權流轉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公房管理和落實私房政策工作。

(六)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政策和規范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市物業管理活動,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監督新建住宅物業保修金、建築物及其附屬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對拆遷管理工作負責,以及房屋拆遷許可管理和房屋糾紛裁決,監督管理拆遷補償安置資金使用和拆遷單位。

(八)負責城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制度;負責房屋裝修結構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

(九)承辦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5)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登記需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房地產抵押及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當事人身份證件或法人資格證明(交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5、施工許可證

6、工程狀況的書面說明及房產測繪報告

7、董事會(股東會)批准文件(決議)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產評估報告

F. 國家哪個部門負責監督和管理各地房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監督和管理各地房管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國家建設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務。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6)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

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G. 房地產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麼不同

房產管理局也就是房管辦或房產辦,雖然有的地方叫局,但其實是事業單位,這次機構改革大部分地方會撤銷這個單位,有關職能會劃入住建局或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房產管理局原來屬於住建局下屬的事業單位,有的地方也叫房管辦或房產辦,屬於正科級事業單位,有的地方也定為股級事業單位。房產管理局屬於一個獨立單位,房管辦主任一般還兼任住建局副局長或黨組成員,承擔房產交易、房屋安全鑒定等職能。房地產管理局一般還有下屬的事業單位,如房產交易中心等,這些下屬事業單位一般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

按照現在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來看,房產管理局實際上屬於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也就是屬於行政類事業單位,但是這次機構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會被逐步取消,有的事業單位會直接轉為行政單位,大部分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會被劃轉,比如,房地產登記確權職能之前已劃入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安全鑒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監察等職能會被劃轉到住建局。不過有的地方機構改革並沒有撤銷這個單位,而是留下很少的一部分職能,成為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分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以及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行政類事業單位,比如房產管理局這樣的單位,會逐步去行政化,有關行政職能會被劃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是一些保證基本公共服務職能的單位,這部分單位改革比較小。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是承擔資源配置的一些職能,比如醫院、學校。生產經營性事業單位會逐步改革為企業。

總之,房產管理局之前屬於行政類事業單位,但這次機構改革有可能被撤銷或改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H. 房產局在辦理二手房買賣手續時,對資金監管有何規定

最穩妥就是直接到當地公安局分局 經偵大隊 直接委託他們監管 這個資金 這比哪裡監管都穩妥。

I. 房地產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麼不同

房地產管理抄局 和住建局襲的不同:

一、職能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是主管房產登記,或者說是房子建成後的管理工作。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設工程計劃,施工等等管理。

二、下設機構不同

1、房地產管理局只有辦公室、財務科、產權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辦公廳、法規司、住房改革與發展司、住房保障司、城鄉規劃局、標準定額司、房地產市場監管司、建築市場監管司、城市建設司、村鎮建設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建築節能與科技司、住房公積金監管司、計劃財務與外事司、人事司。

(9)房產監管局擴展閱讀:

房管局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房地產抵押及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當事人身份證件或法人資格證明(交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5、施工許可證

6、工程狀況的書面說明及房產測繪報告

7、董事會(股東會)批准文件(決議)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產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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