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所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三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第四條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實行迴避制度。參與案件辦理的有關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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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行政檢查的程序要求: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行政檢查或者調查時,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人員實施行政檢查,應當告知當事人檢查的內容、要求以及相關的權利義務,並予以記錄。
立案:區市場監管局對涉嫌違法的行為,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當予以立案;決定立案的,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將立案決定告知當事人,並指定2名以上行政執法人員負責調查處理。
調查取證:立案後行政執法人員應當進行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證據。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收集證據時,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告知其有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回答詢問,協助調查的義務。首次向當事人收集證據時,行政執法人員應當告知其有申請迴避的權利。
B. 鎮江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000019號行政處罰決定如何能查到
如果復知道作出處罰的執法部制門,知道處罰決定編號,肯定可以查到違法具體內容。
目前的處罰決定書都是除了紙質的,同時存在資料庫,處罰編號,就是執法單位資料庫內唯一的ID號碼,與當事人的違法事件(違法事項、時間、地點、人物)一一對應。
因此,處罰編號,還需要執法部門的代號或具體詳細的執法部門名稱,就可以查到違法內容。
C. 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作出行政處罰的原因是什麼
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今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合稱瑞幸公司)涉嫌虛假交易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開展調查。2020年9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及上海、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經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
並於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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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幸咖啡回應
市場人士認為,從金額上看,瑞幸咖啡遭到監管部門重罰,一方面說明監管部門對於企業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零容忍;另一方面也相當於給後來者以警示,無論是資本還是企業,都應該對市場心存敬畏。
這一處罰決定公布後,迅即獲得了瑞幸咖啡回應。瑞幸咖啡表示,尊重並堅決執行國家相關部門就此次調查所作出的處罰決定,並已就相關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規范經營活動,保障穩定運營。
這也意味著,肇始於2020年4月的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正式告一段落。
D. 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會有什麼後果
違法事實成立,應當予以沒收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物品;違法事實不成立,或者違法事實成立但依法不應當予以查封、扣押或者沒收的,決定解除先行登記保存措施。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行政處罰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指定銀行繳納罰沒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辦案人員當場收繳罰款:
當場處以二十元以下罰款的;當場對自然人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當事人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當事人提出的。
辦案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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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自然人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適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違法行為,辦案人員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當場調查違法事實,收集必要的證據,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辦案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並當場送達當事人。
當場製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行為、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繳款途徑和期限、救濟途徑、部門名稱、時間、地點,並加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印章。
辦案人員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並告知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當事人進行陳述和申辯的,辦案人員應當記入筆錄。
E. 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網上公示信息可以消除嗎
找關系或者黑客刪除網上公示信息即可
F. 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的字簽了🈶什麼後果
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簽收是《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法定辦案程序。 行政處罰決定依法版作出後,權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G. 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可以一事多罰
這個其實是由幾個單位的執法部門合並而成的,負責處理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可能仍處於試點階段,並不是所有地方都有的。
H.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存在個人的嗎
存在。市場監管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作出的行政處罰就是,處罰主體是個人。
I. 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作出行政處罰了
是的,9月22日消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據悉,9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及上海、北京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中國)有限公司、瑞幸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及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征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45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罰金額共計6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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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證
經查,2019年4月至12月期間,瑞幸公司為獲取競爭優勢及交易機會,在多家第三方公司幫助下,虛假提升瑞幸咖啡2019年度相關商品銷售收入、成本、利潤率等關鍵營銷指標,並於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通過多種渠道對外廣泛宣傳使用虛假營銷數據,欺騙、誤導相關公眾。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規定,構成虛假宣傳行為。
而北京車行天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神州優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征者國際貿易(廈門)有限公司等43家第三方公司,為瑞幸公司實施虛假宣傳行為提供實質性幫助。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二款「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規定,構成幫助虛假宣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