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和警察執法許可權
公安局的管理范圍,顧名思義,主要是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因此各地公安局都沒有城管警察大隊這個警種和機構。城管執法隊伍則是城建系統的執法隊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進行城市建設方面的管理,例如違章建築,市容市貌的管理。所以無法說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⑵ 城管和公安部門的區別
警察來與城管都是政府源下面的職能單位,側重點不同,具體區別有以下幾點:
第一,警察職能在維護治安秩序,打擊犯罪,以及為人民服務;城管側重於城市道路狀況的管理,比如路邊的擺攤設點。違章建築,道路佔道經營。
第二,警察都是公務員編制,但城管不一定,有的城市城管人員全部是公務員編制,但很多小城市,只有城管的領導是公務員編制,別的人員為事業編制。
第三,警察執行公務的法律保障強於城管等一般職能單位,任何機關執法所遇到的障礙都是由警察處置的,警察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進行罰款和拘留,更嚴重的可以以《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警察的強制執行的工具優於城管,比如配槍,但在實踐中也不一定,很多地方極為重視城管,甚至城管都配備了裝甲車。
⑶ 城管屬於警察嗎
警察是公務員;
城管執法人員還不是公務員。
警察維護社會治安,有廣泛的執法權;
城管只是維護市容市貌,其權力大部分是管理權,僅有一些很少的執法權。
警察屬政法系統編制;
城管屬一般工作人員。
⑷ 城管和民警在行政上有沖突嗎
如果你說的行政上指的是他們兩者的權利重碟區,可以告訴你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眼下城管一無法律授權、二無資金來源、三無准入門檻,可以他們在司法系統中沒有任何層次和地位,但也因為是這個原因,正常情況下沒有一個部門可以干預他們的工作,以致目前全國各地出現城管在工作中暴力執法的負面新聞。
為什麼他們沒有權利還能囂張呢?
城管的執法權利是由各地政府授權的,幫助管理城市公共設施維護公共秩序,他們的權利僅僅如此,但執行的尺度和細則各地政府的要求可能有不一樣的。
人民警察和城管的關系?
從某種程度上說,城管是協助110管理城市的,試想一下,如果讓一個城市的警察來管理滿城的小商販,那誰有時間去破案?所以這部分人從哪找,找誰呢?這時候行政執法局就出現了,招聘社會上有文化,沒文化,會武功和不會武功慢慢練的都可以。
如果你問誰厲害?
個人覺得,這兩個單位在目前看來,沒有可比性,因為行政執法局沒有對「人」的任何處置權利。
意思就是說,城管犯法由警察去抓,警察犯法還是由警察去抓永遠輪不到城管,警察若想限制城管的權利,只要兩會提個案就可能實現,但城管想限制警察的權利,那隻是個逗人樂的笑話。
⑸ 綜合治理是幹嘛的和城管、警察是什麼關系
行政綜合執法是指一個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或者依法授權的組回織,依據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答理的管理幅度范圍內,綜合行使多個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的法定職權的行政執法制度。
1、管理的范圍不一樣:城管負責是城市管理,維護城市治安;而警察的職責是負責保護人民安全。
2、服從的法律不一樣:城管管理部分不包括刑法,城管服從民法,為城市的美好而努力;警察負責的部分就是刑法,抓捕罪犯,保衛人民群眾的安全,為廣大群眾可以安居樂業而努力。
3、執法環境不一樣:城管不需要接觸槍支,工作環境相對來說安全;警察需要抓捕罪犯,工作環境危險。
⑹ 城管警察和城管有什麼區別 具體管什麼 城管直屬隊是干什麼的
城管警察是公安部門為配合協助城管工作,派駐到城管局的警察,主要是處理一些城管執法中暴力抗法和阻礙城管工作的事件,不能從事城管執法工作,屬公安局管。城管執法一般有兩種隊伍形式,一種是由城管局派駐到街道的隊伍,從事所屬街道轄區的城管執法工作,由城管局和街道雙重管理,有的類似公安局街道派出所的性質。一種是直屬隊,直屬隊是城管局的直管隊伍,一般從事城管執法的專業案件的辦理,對各個街道的執法支援,街道與街道之間插花地帶的管理執法,其工作只對城管局負責。
⑺ 什麼是城管是不是和協勤和保安差不多啊有沒有執法權城管和警察的區別是
協勤和保安是沒有獨立執法權的,但是城管是有獨立執法權的,城管主要負責街頭商販、違法搭建等城市管理方面,是有法可依的,警察主要負責治安、犯罪打擊等,二者范圍不同。
⑻ 城管和警察在執法中,群眾可以拍視頻嗎
可以。並不違法。
但是 如果侵犯 了 視頻裡面 人們的肖像權等,就屬於 違法了。
⑼ 警察和城管一起聯合執法合法嗎
在拆除居民違建時,警察和城管一起聯合執法是合乎法律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