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
1. 什麼叫市場監管
市場監管不是對某一行業、某一具體市場、某一區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監督管理,過去大多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只涉及一些人身安全、假冒偽劣、市場等等一些有形市場的管理而忽視一些市場本身行為和范圍(即無形市場)的管理,更不用說電子商務、網上購物、郵購等交易行為的管理,一句話說,只局限於具體交易件為的管理,沒有充分認識市場交易關系,從抽象行為進行監管,因此,市場監管要把監管眼光放到隨經濟的發展而發展。
工商行政管理是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使資源配置符合國家政策法律制度的要求,保護和鞏固經濟關系,達到鞏固國家政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它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這說明:工商行政的市場管理是行使權力的一種經濟管理,是建立和執行市場經濟法律制度的管理,也是規范市場行為,調節各種經濟關系的管理。
市場監管要嚴格市場主體准入和市場工為兩個方面,市場准入行為是從審核登記開始的,在審核登記中,要支持重點行業的建立和發展,防止不合理的投資,禁止非法經營活動,在審核後,加強回訪和巡查,是否有違反登記進行經營的行為,如超范圍、虛假驗資、抽逃出資和「三無」企業等,主體准入是市場監管的第一關,經嚴格依法審批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確立其資格,明確權利和義務,市場准入確立後進行跟蹤監管,是市場行為的監管,一些經營者,在取得行為後,不擇手段的進行制假、售假、操縱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進行虛假宣傳,甚至投機倒把等,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了其它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深化了市場經濟秩序的矛盾,綜合這些情況,市場監管要從整體出發,研究其成因和對策,從宏觀方面建立良好的經濟秩序。
市場監管的准入行為和經營行為是從宏觀方面說的,而市場監管是一個全方位的過程,微觀方面也不可輕視,由於一個個微觀形成了宏觀,微觀監管是宏觀管理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說,由具體的行政行為來規范市場准入行為和市場經營行為,只有通過對某一經營者的具體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一戶帶動一片的現象,才能使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
2. 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商標注冊信息等,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十二)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開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十四)領導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業務工作。
(十五)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 工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什麼區別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而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拓展資料:
為整合市場監管資源,形成市場監管全力,加強食品安全監管、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建議將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食品葯品監管局食品監管部分、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商務部市場秩序管理、反壟斷職能合並組建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議不再保留的部門有: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公室。
調整職能:
一是衛生部承擔食品安全的綜合協調、信息發布、監測評枯,事故處理工作交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負責。
二是工商總局原個體私營經濟監管司更名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司交由商務部管理。
三是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交由國家知識產權署管理。
四是負責農產品流通、銷售監測和質量安全的統一監管,並不再負責農資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
五是原商務部牽頭的市場整頓規范工作調整為市場監管總局牽頭,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工作。
調整體制:
市場監管是各級政府工作的重要職責,組建完成後,建議調整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為加強市場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基層工作力量。合理配備執法人員,建議在各鄉鎮設立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工商局的工作職能是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具體的職權概括地說就是「六管一打一制止」。
「六管」是指:個體管理、企業管理、市場管理、合同管理、廣告管理、商標管理。
「一打」是指打擊假冒偽劣商品。
「一制止」是指制止不正當競爭。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按規定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4. 政府市場監管的手段有哪些
市場經濟作為高度發達的商品經濟,以其自身的復雜構成,其存在與發展的必然要求而言,它就是法律經濟,也必然是法制經濟,而法制經濟即經濟關系廣泛法制化的經濟。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作為經濟法的兩個核心構成要素,共同維護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是經濟關系法制化的典型代表,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中承擔不同的職能,發揮著各自的作用。
一、市場管理法與宏觀調控法的對比分析
1、理論基礎兩者都以國家干預理論作為其理論基礎。所不同的是市場管理法所依據的是直接干預理論,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間接干預理論。市場經濟是以市場作為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商品經濟,市場有著及時性、靈活性等特點,能有效地促進市場競爭,促進社會財富的增長。但又有著自身無法克服的缺陷,如自發性、盲目性等,市場主體為追求個體利益最大化,會採取不正當的競爭方式,不可避免地造成壟斷、貧富懸殊等社會不正義問題,這些是市場自身無法克服的,也正是國家干預的根源所在,國家依法干預市場活動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壟斷、抑制貧富差距擴大、提高交易的效率,所以,市場經濟必須確立政府的干預。市場管理法和宏觀調控法正是基於這樣一種理論而產生,而區別就在於:市場管理法以政府的直接干預為理論依據,而宏觀調控法以政府間接干預為理論依據。
2、側重點市場失靈是國家干預的根源,但現代市場經濟理論和實踐表明,國家干預也並非沒有缺陷,政府幹預的失靈(如過度干預、濫用干預權等)同樣會妨礙交易的正常進行,政府規制的失敗,就要求必須確立對政府幹預的規范,其中包括約束政府幹預經濟的權力,規范政府幹預的行為,從這一方面來看的話,筆者認為對市場管理法來說,它著重強調的是對市場主體一方行為的約束,通過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的約束,維護市場的競爭秩序,交易秩序;而宏觀調控法則更加註重對政府幹預行為的約束,以確保政府的宏觀調控權的正當行使。所以,筆者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市場管理法側重於確立政府幹預,宏觀調控法側重於規范政府幹預,但只是側重,兩者都只有由建立在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的雙調整基礎上才能有效發揮其作用。
3、調整方式由於兩者所依據的理論基礎存在差異,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調整方式的差異,市場管理法通過國家對市場的直接干預來實現其職能,它通過運用行政命令,規章制度之類的公權力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經營活動,對市場主體的競爭行為和交易行為進行規制,如通過制定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
5. 市場監督管理所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岳陽市委、汨羅市委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5)市場監管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准化和知識產權等戰略,擬定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依委託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
依法監督處理合同違法行為,依法實施對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承擔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負責宏觀質量管理。貫徹國家、省、岳陽市質量發展的有關政策,擬訂推進質量發展戰略的措施並組織實施,對全市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
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積極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開展服務質量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配合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准和鍋爐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依職權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道和比對工作。規苑、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組織實施標准化法律、法規,推進本行政區域內標准化戰略的實施;依法承擔地方標准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本市級地方標准、團體制定工作。
依法開展標准化試點示範工作;管理全市商品條碼工作:依據法定職責,對標準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推行採用國際標准。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協助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管理;協調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范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有關活動。
十五、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知識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制定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建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知識產權信息傳播利用,建設知識產權人才隊伍。
十七、負責保護知識產權。落實嚴格保護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相關工作,建設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負責監督商標,專利及原產地地理標志執法。
十八、負責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開展知識產權運營體系建設,指導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規范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
十九、負責組織開展有關商品和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指導市消費者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負責葯品(含中葯、民族葯, 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葯品、醫療器城、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十一、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准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
二十二、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葯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十三、負責許可權范圍內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組織實施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葯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