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系統
發布時間: 2020-12-26 19:17:31
① 環境監察支隊和環境監察大隊有什麼不同
環境監察支隊和環境監察大隊的不同:
行政級別不同。環境監察支隊是設區的市環境部門的下屬機構。而環境監察大隊是區市縣環保部門的下屬機構。環境監察支隊是正科級或副處級參公事業單位,而環境監察大隊為副科級參公事業單位。
(1)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系統擴展閱讀:
支隊:
省會市、計劃單列市、地級市、自治州、盟政府組成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
例如:蘭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杭州市環境保護局監察支隊
大隊:
縣、自治縣、旗、市轄區等縣級政府組成部門的內設執法勤務機構,一般為副科到正股級,如縣農業局綜合執法大隊、縣文化局執法大隊、縣稅務局稽查大隊、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等。
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是成都市環保局直屬行政執法單位,屬參照公務員管理的行政執法事業單位,正縣級,市財政全額撥款。
成立於1980年,原為成都市排污收費管理處,1981年更名為成都市環境保護經濟管理處,1986年更名為成都市環境污染監理所,1996年增掛成都市城建監察總隊環境保護大隊牌子並合署辦公。
2000年更名為成都市環境監理支隊,2003年更名為成都市環境監察支隊,2008年更名為成都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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