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監管
1. 如何做好乾部日常監督管理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中,「幹部職工管理不嚴,失之於寬」問題屢次被提及,如何破解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的難題,從嚴管理幹部,需要從完善制度、紀律要求和強化監督三方面入手。
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的設計要通過充分調研,針對幹部管理中存在的焦點問題「對症下葯」。要體現操作性、執行性、實用性以及規定內容的不可逾越性,讓制度不再成為一紙空文。制度建設還要突出明確的獎懲機制,並加以落實,體現管理制度激勵懲戒作用。要與時俱進,適應新時期幹部管理的新要求,避免有關制度出現「老牛拉大車」的現象。
二要強化紀律要求。在對幹部的紀律要求上,「鞭打快牛」、「能者多勞」、「不幹的給乾的提意見」現象比較多見。從嚴管理幹部,要求單位一把手做到「一碗水端平」,責任均等化,讓能勞者工作中出成績有亮點,讓自由散漫者積極發揮作用,激發他們幹事創業激情。要建立幹部調整退出機制,騰出能者上的空間,疏通庸者下的渠道。
三要加強日常監督。在幹部管理監督過程中,由於人情、利益的存在,幹部監督執行不到位。要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幹部日常監督合力。強化黨內監督,加強幹部經常性黨性教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強化群眾監督,建立完整的監督網路體系;發揮輿論監督,規范幹部「八小時之外」行為。同時,要加強部門聯合監督,發揮幹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重要作用。
萬事嚴中取。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與對幹部關心愛護不僅不矛盾,而且恰恰是關心愛護的具體體現。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明白「嚴是愛,寬是害」的道理,旗幟鮮明地從嚴監督管理幹部。
2. 目前幹部監督和管理有哪些薄弱環節
一、實現由事後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後監督轉變
當前,幹部監督工作存在的一個薄弱環節,就是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不夠有力,往往是出了問題後才進行檢查處理。主要表現為:對在一定條件下容易發生的違法亂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事前很少提出有力的防範措施;對已經出現苗頭性問題,不能及時察覺和糾正;對黨員幹部行使權力的情況,缺乏經常性的指導、檢查和督促,經常是等到問題嚴重了才查處。這種事後監督,實際上是一種被動消極的監督,使得許多本來可以及時察覺和糾正的問題發展蔓延,造成不良後果。那麼,怎樣才能由被動監督轉變為積極監督呢?那就是要把事前、事中、事後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對幹部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做到事前要'堵住'、事中要'卡住',事後要'查處',保持整個監督過程首尾有機聯系,從整體上提高監督效果,保證權力始終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首先,要關口前移,加大幹部任前監督力度,緊扣'唯德才授權'原則,把好領導幹部的入口關,從源頭上杜絕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防止'帶病提拔'。其次,要跟蹤考察,加大任中監督的力度,對領導幹部任職過程中的思想品德、群眾威信、領導能力、工作業績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防止'帶病操作'。再次,對主要領導離任時,要認真落實離任審計制度,嚴格執行'先審計,後離任',以防'帶病離崗'。
二、實現由'工作圈'監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監督轉變
工作時間以外的活動,往往更能反映領導幹部'德'的情況,而且'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緊密相連、相互作用,'生活圈'、'社交圈'內的不正常情況會影響幹部權力的正常運用。事實證明,'小節'管不住,'大節'必失守。既要了解領導幹部在'工作圈'中的政治表現、道德修養,又要了解他們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況。通過對領導幹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可以掌握領導幹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存在的問題,獲取平時靠幹部考察掌握不了的信息,從而全面、深入、准確地把握幹部的素質、能力及現實表現情況,使領導幹部難脫離和超越監督的特殊階段,為黨組織准確選拔、使用幹部提供客觀的依據,實現監督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實性,真正做到領導幹部權力行使到哪裡,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就實行到哪裡,不留'空白地帶'。同時,由於對領導幹部監督的領域和范圍擴大了,每一位領導幹部的頭腦中都多了一根嚴格自律的'弦',自我約束的意識就會明顯增強。
三、實現由注重查處懲治向經常教育、談話誡勉、批評糾正和嚴肅處理轉變
對領導幹部的監督,並不是要查處懲治得越多就越好,查處懲治只是監督的其中一項手段,不應該成為幹部監督工作的一項主要手段。只注重懲治查處只能'治標',而不能'治本'。監督的過程,是嚴肅黨的紀律的過程,是教育幹部的過程。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教育是基礎,教育工作做得好,隊伍的精神境界提高了,思想防線牢固了,許多問題就可以防患於未然。因此,幹部監督工作必須由注重查處懲治向經常教育、談話誡勉、批評指正和嚴肅處理轉變,把愛護和關心幹部作為監督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及時掌握幹部隊伍的思想工作狀況,對一些'苗頭'性的問題、'小錯誤'及時給予'提醒'、'敲警鍾',防止'小問題'不解決變成'大問題'、'小錯誤'不改鑄成'大錯誤'。但是,對於真正'倒下去'的領導幹部,要排除干擾,嚴肅查處,該摘'烏紗帽'的就摘'烏紗帽',該搬'交椅'的就搬'交椅',決不能心慈手軟,讓腐敗分子有藏身之地。
四、實現由對領導幹部個人監督向領導班子監督轉變
一個單位的好壞,風氣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班子的作風正不正和是否起到表率作用,有的地方曾出現領導班子'集體違紀'、'群體犯罪'的現象,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對班子的監督被削弱了。要強化領導班子監督。一要完善決策機制。不斷完善規范領導班子的議事、決策行為,健全領導班子的內部監督管理機制,強化領導班子內部的自我監督的效果。二要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班子成員之間是最了解情況,最有發言權,也最有監督權,任何一項政策、決議的出台,都離不開領導班子成員的集體監督、把關。要借鑒'三講'集中教育的成功經驗和中心組學習等,進一步提高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質量,切實運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解決好領導班子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三要抓好監督制度建設。幹部監督工作,需要放在整個社會大背景下去考慮,需要方方面面的相關制度和實實在在的措施加以配套,才能真正落到實處,收到實效。要建立起與《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抓好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議的監督,圍繞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建設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加強監督,只要不涉及保密事項,都要做到條件、標准、程序、政策、結果公開,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四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一把手'在領導班子中處於核心地位,對一個地方和部門的工作起著關鍵作用。因此,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重點是加強對領導班子'一把手'的監督,如果對'一把手'的權力運用過程缺乏必要的監督,勢必會導致權力失衡、決策失誤和行為失控,給工作帶來損失,給事業造成危害。成克傑、程維高、李真、慕綏新……這些曾經風光一時的黨政'一把手',放鬆了學習、放鬆了個人世界觀的改造,置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而不顧,最終被人民所拋棄。
五、實現由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轉變
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幹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幹部監督工作也應打破相對封閉的格局,步入開放式監督的軌道。一是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斷拓展,重視運用現代科技的先進技術和成果,建立起幹部監督信息網路,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路體系,做到幹部工作開展到哪裡,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工作就實施到哪裡。二是監督形式要由相對單一的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談話誡勉、來信回復等多形式監督轉化。要健全和完善群眾監督、媒體輿論監督和社會公開評價機制,強化事前監督,加大群眾監督覆蓋面,增強輿論監督的公開性和真實性,發揮紀檢、監察和組織人事部門的監督職能作用,積極發揮人大、政協、執紀執法部門以及廣大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監督的作用,通過組織監督、執法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形成黨內外、上下貫通、縱橫交錯的監督網路和合力。逐步實現幹部監督工作系統化、科學化,切實改進傳統的單純依賴紀律監督和組織監督的做法,彌補其'先天性'的不足
3. 幹部日常監督掌握了解幹部哪些方面
要堅持全面監督和重點監督相結合,幹部日常監督管理內容包括幹部「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幹部的「績」。
1、道德修養,遵守社會公德情況。重點是監督幹部品德是否高尚,能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與中央和省、市、縣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時的言行舉止是否與身份相符;是否尊重領導、團結同事,家庭、鄰里是否和睦;是否從嚴規范自身行為,在「八小時」以外的「生活圈」、「交際圈」能否嚴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慎微慎獨。
2、工作能力,堅持民主集中制情況。是否積極進取,不斷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及時轉變角色,適應崗位;是否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統籌規劃能力、掌控實施能力和創新能力等。特別是單位主要負責人是否具有統攬全局的能力,是否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員是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維護班子團結;對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的使用等是否堅持集體討論,實行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並接受群眾監督;是否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並在生活會上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是否切實解決幹部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3、勤奮敬業,遵守工作紀律情況。是否勤奮敬業,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是否存在崗位缺失和占崗不履職;是否專心工作,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能否按要求參加集體學習和各種會議,是否優質高效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
4、履行職責,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為本單位提供保障服務是否到位,職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發揮;能否按照單位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分管工作,能否按時、保質地完成承擔的目標責任考核任務;是否存在「到崗不作為、作為不出力、出力不盡責、盡責無效果」的問題。
5、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是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的相關規定;是否按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執行公務、廉潔從政;是否存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現象;是否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是否執行幹部管理規定,是否履行幹部使用程序,是否存在用人上的限制或報復行為。
4. 幹部日常監督怎麼做
「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中,「幹部職工管理不嚴,失之於寬」問題屢次被提及,如何破解幹部日常監督管理的難題,從嚴管理幹部,需要從完善制度、紀律要求和強化監督三方面入手。
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幹部管理制度的設計要通過充分調研,針對幹部管理中存在的焦點問題「對症下葯」。要體現操作性、執行性、實用性以及規定內容的不可逾越性,讓制度不再成為一紙空文。制度建設還要突出明確的獎懲機制,並加以落實,體現管理制度激勵懲戒作用。要與時俱進,適應新時期幹部管理的新要求,避免有關制度出現「老牛拉大車」的現象。
二要強化紀律要求。在對幹部的紀律要求上,「鞭打快牛」、「能者多勞」、「不幹的給乾的提意見」現象比較多見。從嚴管理幹部,要求單位一把手做到「一碗水端平」,責任均等化,讓能勞者工作中出成績有亮點,讓自由散漫者積極發揮作用,激發他們幹事創業激情。要建立幹部調整退出機制,騰出能者上的空間,疏通庸者下的渠道。
三要加強日常監督。在幹部管理監督過程中,由於人情、利益的存在,幹部監督執行不到位。要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形成幹部日常監督合力。強化黨內監督,加強幹部經常性黨性教育,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強化群眾監督,建立完整的監督網路體系;發揮輿論監督,規范幹部「八小時之外」行為。同時,要加強部門聯合監督,發揮幹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重要作用。
萬事嚴中取。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與對幹部關心愛護不僅不矛盾,而且恰恰是關心愛護的具體體現。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要明白「嚴是愛,寬是害」的道理,旗幟鮮明地從嚴監督管理幹部。
5. 如何加強幹部八小時之外監督管理
針對領導幹部在八小時之外的活動具有復雜性、隱蔽性、變動性等特點,對領導幹部八小時之外的監督應從以下各方面著手:
一是要營造良好的監督氛圍。採取學習、宣傳、講座等形式,加深職工群眾對落實監督權力重要性的理解,自覺履行監督職權,從而不斷增強責任感。同時要切實維護監督者的合法權益。制定出台有關政策,從制度上保證監督者利益不受侵害,更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隨意剝奪監督者的各種權力,特別要從政治、經濟、生活等方面予以保護,對打擊報復監督者的行為要嚴肅處理,使行使監督權的人有安全感。對真實、有效的監督,要給予監督者適當方式的獎勵,鼓勵人們大膽行使監督權力。
二是要暢通監督渠道,把對領導幹部的多種監督落 到實處。要採取公開舉報電話,設臵舉報信箱,實行來訪接待日制度,開通幹部監督熱線、專人暗中察訪和填發通知書責令說明真相等方式,妥善解決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通過採取多種有效的監督形勢,使廣大幹部在業余時間不離組織、在生活社交中不忘黨性原則,嚴格自律,防患於未然。
三是要強化教育,增強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剖析已經發生的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不難發現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這些領導幹部沒有擺正個人與組織、領導與群眾的關系,常常把自己凌駕於組織之上,游離於黨紀政紀條規約束之外,拒絕或逃避外部監督。監督是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重要保證,也是領導幹部健康政治生命的必要條件,更是預防領導幹部「八小時以外」越軌行為發生的重要措施。因此,必須切實把教育作為實施監督的基礎性工作來抓,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引導領導幹部在加強廉潔自律的同時,主動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使領導幹部自覺抵制不健康行為的侵蝕,時刻清楚哪些事情干不得,哪些東西拿不得、哪些習氣染不得,哪些地方去不得。同時要注意發揮好領導幹部家屬子女及親屬的監督、提醒作用,定期組織開展賢內助、好子女、廉親屬等教育活動。注意組織他們收看一些反腐倡廉和領導幹部犯罪案件的警示片,讓他們認識到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主動承擔起監督、提醒的義務。通過對領導幹部進行多層次、立體式的監控,既監督工作圈,又了解其生活圈和社交圈,消除「監督空檔」的存在。
四是要勇於創新,要把對領導幹部的「全方位」監督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所謂全方位監督就是將監督工作滲透到企業生產、經營,對外經濟活動以及八小時之外,「做到領導幹部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黨組織的監督就實行到哪裡」。要增加監督力量,配足配強監督人員,專人專事領導幹部監督工作。要不斷創新監督工作機制,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的全程監督,努力走出一條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幹部監督工作新路子。
五是要抓好對監督結果的運用。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通告或通報等形式,適時、恰當、准確地向公眾公布監督舉報的調查處理結果。對工作監督中發現的優秀幹部,大膽提拔任用,對先進典型大張旗鼓地總結表彰,對發現的各種問題堅決嚴肅查處,著力強化監督的震懾作用,使幹部監督工作得到加強和改進,使多種監督形成合力,避免出現監督職能重疊或監督「空白區」,真正做到領導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就實行到哪裡,把監督的目光延伸到八小時之外,減少和消除監督「盲區」。
6. 如何做好乾部監督
「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走向腐敗」。這些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在圍繞如何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進行了深入的探索,收到了明顯成效,積累了很多好的經驗。但是,監督體制還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具有足夠約束力的監督體系,仍然是當前存在的一個問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雖有規定,但如果不真正落實到位,缺乏經常有效的具體監督措施,勢必導致監督「乏力」、甚至行同虛設。從現實情況看,有些領導幹部職務上升,權力增長以後,不願意受到監督和約束;有的領導幹部不能廉潔自律,或者對監督有反感和抵觸情緒等等。從近幾年全國揭露出的大案要案來看,一些領導幹部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屢屢得逞並且無所顧忌,這些案件大都是群眾舉報出來或由其他案件連帶出來的,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對領導幹部監督的乏力。在當前形勢下,如何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我的看法是: 一、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必須做到黨內監督與社會監督並行。 各級黨組織必須樹立監督管理「一盤棋」的觀念,並把黨內監督作為監督工作的重要環節。在監督機構上,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等部門的監督作用,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監督形式上,以貫徹民主集中制、發揚黨內民主為基礎條件,以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基本武器,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制度,加強督導檢查,防止圖形式、走過場,使思想交鋒難、開展批評難這「兩難」境況得以徹底改變。在監督制度上,力求量化、硬化、具體化。對已建立的領導幹部民主評議制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個人收入申報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誡勉談話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要認真執行,並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一些新的制度和辦法,如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度、幹部考察任免制度等,使領導幹部始終處於黨組織的有力監督之下。同時,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視察的力量,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校務公開等形式,突出對「人、財、物」三大熱點問題的監督,增強其支配調控過程的透明度,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二、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必須做到要多層次監督與多角度監督並舉。 努力將幹部管理體制中上下隸屬關系派生的組織優勢,轉化為對領導幹部實施管理的權威性。督促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級;既要抓好工作目標落實,又要抓好思想作風建設。在抓好上級對下級監督的同時,要注意發揮下級對上級、同級對同級的監督作用,形成多角度監督。努力構建這樣一種監督行為模式:各級領導幹部在實施對下級監督的同時,應積極聽取下級的批評、建議和意見,自覺接受監督;下級在接受上級監督的同時,也應大膽行使對上級領導幹部的監督權力,積極進言,勇於批評。各級領導幹部做到「人人監督人,人人被監督」。 三、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必須做到群眾監督與部門監督並重 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部門之間要經常通報情況,溝通信息,分析動態,協調監督。紀檢、組織、司法、審計等部門應該切實履行職能,既要搞好監督檢查,加大對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又要加強教育,健全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腐敗。同時幹部監督還應走群眾路線,調動群眾監督幹部的積極性。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幹部生活在群眾之中,要改「暗箱操作」為「陽光操作」,增強權力使用的透明度,讓群眾享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在這一點上,我認為我們的「公推直選」就做的很好,依靠群眾選人,選群眾信得過的人,創造一個群眾敢於監督、善於監督、能夠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必須保證監督的效果和威力 保證監督的效果和威力,我認為必須實現「三個轉變」。 一是監督的運行方式要從封閉式監督向開放式監督轉變。近年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幹部工作的民主化程度逐步提高。幹部監督工作也應打破相對封閉的格局,步入開放式監督的軌道。監督的途徑應由組織監督向執紀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不斷拓展,形成立體式、全方位的監督網路,做到幹部工作開展到哪裡,幹部的權力行使到哪裡,領導活動延伸到哪裡,監督工作就實施到哪裡。監督的范圍從工作圈向其生活圈、社交圈延伸,不斷擴大有效監督的范圍。針對幹部工作的新情況,進一步拓寬考察渠道,既要監督幹部的工作圈,又要監督幹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在方式上可採取公開考察、回訪考察、審計考察、走訪考察、民主測評、問卷調查等。通過對領導幹部「三圈」的考察,更全面、更深入、更准確地了解幹部的全面情況監督形式要由相對單一的監督,向考察預告、專項調查、談話誡勉、來信回復等多形式監督轉化,讓群眾真正參與幹部考察工作,讓幹部考察工作真正紮根群眾,改變以往機械劃定考察范圍的工作方式,主動深入到所有「知情」群眾中,對幹部進行立體開放式考察,讓更多的群眾參與到考察工作中來,在更廣泛的社會空間內「透視」考察對象,使幹部接受群眾的有效監督。 二是由任期監督向任前、任期、離任監督並重轉變。社會轉型期給幹部監督提出了許多新要求,要做好乾部監督工作,必須延長監督的鏈條,把對幹部的監督貫穿於任前、任中、任後的各個環節。目前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現在大多隻重任期,而任前監督特別是離任監督則不同程度地存在偏頗傾向。實踐證明,只有三者並重,才能取得監督管理的整體效應把住幹部思想素質關,防止「帶病上崗」。要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以地域劃線。要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撥任用條例》。任期內的屆中考察、年底考核、日常監督要克服「任務完成好、就是好領導」的思想,強化對思想作風和組織紀律和監督檢查,防止「帶病操作」。考核幹部不但看工作政績大小,還要看取得實績的能力、方法、手段;不但看自身修養情況,還要看抓班子、帶隊伍的成效。發現問題,該誡勉的誡勉,該查處的果斷查處。離任監督要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把審計結果作為幹部升遷、調整交流的重要參考依據,嚴格堅持先審計,後離任,以防止「帶病離崗」。 三是要由查處向糾正、誡勉、處分並重轉變。現行幹部監督工作對懲治性的事後查處比較重視,防範性的勸誡、誡勉和行為早期糾正還是薄弱環節。這種方式的監督只能取得暫時成效,但往往使監督管理工作忙於「救火」,被動應付。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必須堅持誡勉、糾正、處分相結合,努力把不健康思想遏制於萌芽之中,消除於未果之前。
7. 如何從嚴監督管理幹部
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工作是整個幹部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黨的事業和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對幹部嚴格有效管理監督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保持黨的先進性和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必然要求,是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重要保證。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內監督特別是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乾部管理體制,從嚴管理監督幹部」,面對「四大危險」、「四大考驗」,要使領導幹部經受住方方面面的誘惑和考驗,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堅定和思想道德的純潔,保證我們各級領導幹部始終在思想和行動中貫穿為民務實清廉的價值追求,推動各項事業不斷向前發展,就必須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從嚴監督。
踐行群眾路線教育,實現偉大的中國夢,需要強有力的組織保證,需要靠領導幹部提供正能量,更需要組織部門認真履行幹部管理監督職責,全面提高幹部監督工作的科學化水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如何實現對幹部嚴格有效管理監督,是全面加強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