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監督
依法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指導與監督是我國審計機關的重要職責。為了加強和改進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審計署於1996年12月發布了《審計機關指導監督內部審計業務的規定》,對審計機關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業務的對象、內容、方式、方法、適用范圍及法律依據等作了明確規定。這個規定的實施,對內部審計工作的加強和業務素質的提高,起了重要作用。1998年機構改革後,審計署將內部審計學會改為內部審計協會,統一指導全國的內部審計工作。
一、國家審計機關進行指導和監督的內容
國家審計機關應當依法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單位的內部審計業務進行指導和監督。指導監督的內容主要包括:
1.提出內部審計業務法規草案,制定內部審計准則和其他內部審計業務規章、制度;
2.研究、制定加強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落實;
3.指導和監督部門、單位、依據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開展內部審計業務工作;
4.對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5.總結、推廣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經驗,宣傳內部審計工作成果;
6.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及時報告內部審計業務工作情況和成果;
7.要求下級審計機關按照規定報告內部審計業務工作情況和結果;
8.在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時,檢查和評價內部審計業務的有關工作成果,並據以確定對內部審計工作成果的利用程度;
9.在審計中發現被審計單位內部審計制度不健全、內部審計工作薄弱時,應當向其提出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加強內部審計業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國家審計機關進行指導和監督的管轄范圍劃分
目前,我國國家審計機關對內部審計的指導和監督採取條塊結合的管轄方式,把分級管理和集中管理結合起來。國家專門成立內部審計協會,負責指導監督全國的內部審計業務;地方各級審計機關指導監督本地區審計管轄范圍內的內部審計業務;上級內部審計機構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上述管轄許可權的劃分,使我國內部審計形成了部門內部審計和單位內部審計兩大部分。部門內部審計是在政府部門內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對其管轄范圍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進行審計。我國的部門內部審計具有兩重性,對國家審計機關來說,部門內部審計為內部審計;但對其下屬單位來說,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外部審計的性質。單位內部審計則包括企業內部審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它直接受到相應部門內部審計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三、國家審計機關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方法
根據審計法和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有關規定,各級審計機關在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時,應注意把握幾項原則:一是進行宏觀計劃指導,避免過多過細的行政干預;二是針對各地、各部門內部審計發展的不同情況,進行分類指導,避免「一刀切」;三是重視內部審計工作的基礎建設,幫助和引導部門、單位建立和健全內部審計機構。
國家審計機關在對內部審計進行指導和監督時,具體可以選擇以下方法:
1.制定和完善有關內部審計的法規、標准、政策、規劃等,從制度建設入手來指導和規范內部審計工作。
2.採用年度審計工作會議等形式,向內部審計人員傳達審計機關的工作計劃、工作重點及工作方式,以引導內部審計工作發展的計劃和方向。
3.不斷總結和推廣內部審計的技術方法和先進經驗,大力表彰、宣傳內部審計先進單位和人物,通過試點,以點帶面,促進內部審計工作的深入發展。
4.結合審計機關的常規審計,通過檢查和評價內部審計的工作,揭示其存在的問題,以指導和督促內部審計工作。
5.通過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培訓,幫助內部審計人員提高自身素質,幫助內部審計搞好隊伍建設。
2. 什麼部門應當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業醫師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這種自然還是衛生監管部門了,只是戒毒所裡面的醫生也就是看普通疾病,嚴重些的都會轉診去社會醫院。
3. 指導監督中間需要標點符號么
可以不用。指導監督包含兩方面——指導和監督,中間沒有標點也並沒有改變這兩方面的意思,所以可以不加。
4. 最高人民法院(A監督,B領導,C指導,D審查)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選擇A:監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因此此題選擇A:監督。
(4)指導監督擴展閱讀:
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下列案件:
1、審理法律規定由它管轄的和它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第一審案件;
2、審理對高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請再審與申訴案件;
3、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的抗訴案件;
4、核准本院判決以外的死刑案件;
5、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決定國家賠償;
6、核准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
除審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還負責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全國法院的執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國法院受理大量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執行。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執行局,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監督、協調。
5. 居委會如何對業委會「指導與監督」
一不.「指.和位,.? (條例)雖然已經明確了居委會和業委會這種.指導和監督「的關系.但實際上許多業主還是想不通,業主明明是自己房屋的主人,為什麼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在履行自治管理職責開展工作時還要接受居委會的指導和監督,這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何解釋?尤其是當業主看到這樣一個現象;『社區越高檔.人們對居委會的作用越淡漠』時,這種感受更加強烈.許多業主一直看不慣居委會的.婆婆媽媽『和遇到實際難題繞粉走的那種工作方法.所以,售價在每平方米1萬元左右的中檔小區中.要不要居委會的』指導和監督「.業主意見分歧較大.但我始終認為.居委會的「指導和監督「無論什麼樣的小區都是必需的.一個小區的居民人數絕對大於業主.業主對物業所做的任何決定.除影響業主自身以外,還會影響相關聯的整個小區居民的居住環境,以及該小區所在地區的環境.如物業公司的更換.維修費用的使用以及小區資源的二次合理開發等.因為共居一地業主和居民產生了利益的相關性.從社會組織結構來說,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只是小區重要的自治組織.但不是小區最高的權利機構.小區的最高權利機構應是由廣大居民或居民代表產生的居民會議.我國......(本文共計2頁) [繼續閱讀本文]
6. 領導關系,業務指導關系,監督關系怎麼區分
1、定義不同
領導關系,是指領導者在進行領導活動的過程中,領導者與被領導者及領導者與領導者相互之間發生、發展和建立起來的一種工作和感情交往的關系,即領導主體在領導活動中與組織系統中的其他成員發生的工作關系和非工作關系的總和。
業務指導關系,是同一組織系統中的上、下級機關間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隸屬關系;同一專業系統中上級主管業務部門與下級主管業務部門之間是指導與被指導關系。
監督關系,裡面有一種特別監督關系,是指特別權力關系的一種。國家行政機關對於輔助實現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所實施的監督。因不同於基於一般權力關系對社會組織所實行的監督,故稱。如國家機關對煙草專賣企業實行的監督就不同於工商行政機關對一般工商企業的監督。
2、屬性不同
領導關系的自然屬性是指,只要人類需要共同的勞動和生活,就需要分工協作,需要有人從事組織、指揮、協調和引導工作,這是所有生產方式中一種普遍的、共同的規律。領導關系的社會屬性是指,領導活動總是建立在一定生產方式之上,直接表現為某種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
業務指導關系裡,中央部門與地方部門之間一般也是業務指導關系。各級政府與其下屬的部、委、行、署、廳、局之間是隸屬關系,上級政府與下級政府之間也是隸屬關系。
職能監督,主要是政府各職能部門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職能范圍內對其它部門實行的工作監督,它包括平行關系和上下級關系的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
3、作用不同
領導關系的作用,具體表現為:良好的領導關系能使領導集體內部形成優勢互補,激發領導活力,增強領導集體整體的適應能力,優化領導格局。良好的領導關系有利於保證領導活動和領導事業的持續發展。良好的領導關系有助於提高領導效能。
業務指導關系裡,如城管執法起到的作用是實行的都是屬地管理,城管執法隊伍的人權和財權都歸當地政府掌握,上級城管對下級城管只是業務指導關系。中央部門與地方部門之間一般也是業務指導關系作用。
日常監督,起到的作用是國家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根據需要隨時進行的各種雙向監督,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兩種形式。是指政府各職能部門就其主管的工作在其職能范圍內對其它部門實行的工作監督,它包括平行關系和上下級關系的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
7. 是以什麼樣的形式進行監督指導
以vx聊天方式進行實時的飲食監督、拍照、分析。及時糾正客戶在每餐飲食方面出現的問題
8. 哪個部門應當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業醫師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應當加強對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執業醫師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的部門是衛生行政部門。
只是戒毒所裡面的醫生也就是看普通疾病,嚴重些的都會轉診去社會醫院。
9. 如何指導過分監督型家長
家庭中的方方面面對兒童的健康成長及其人格的熏陶是非常重要的。家長應把培植健全人格當作家庭教育的中心,重視和加強對孩子進行良好道德的培養,戒除掉家庭教育中會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從而有效地建構兒童的健全人格。在家庭教育中有什麼是家長該注意避免的呢?
1、不要傷及孩子自尊
「你這么這樣笨啊!」每當這類話脫口而出時,都會損傷孩子的自尊心、削弱孩子的自我觀念。
2、不要恐嚇威脅
採用恐嚇的方式來管教孩子,也會減弱他的自我觀念。如果父母說:「你下次再這樣,就要你好看!」每當孩子聽了這些話,他們會惶恐難過,從而對父母產生一種恐懼心理。
3、不要物資利誘
有些父母許諾孩子,如果讀書成績好,就給買什麼東西,以此將刺激作為動力,這不是個好辦法。這樣的賄賂會引發孩子做事的動力由內轉向外。這樣不利於孩子樹立良好的學習目的。
4、不要逼孩子許諾「下次不敢」
孩子犯了錯誤,媽媽氣極地說:「好,現在你要答應我,你再也不敢這樣了。」可不一會兒,老毛病又犯了,媽媽覺得自己受了騙,大怒地罵道:「你答應媽媽的,怎麼又不乖啦?」媽媽應該知道,許諾和恐嚇是一對難兄難弟,對孩子不會起積極的作用。假使碰上敏感的孩子,逼他許諾反而會使他再度犯錯而感到難過。即使孩子不太敏感,也會使孩子口是心非。
5、不要過度監督孩子
過度保護監督孩子會挫傷孩子的自我觀念,削弱培養孩子的自主能力。因為當父母過分監督孩子的行為時,其實也是在告訴孩子:「你不能照料自己。」我們應該把「只要孩子自己能做,絕不包辦代替」當作座右銘。這樣才能逐步培養孩子自己照料自己的能力。
6、不要嘮叨不休
過分嘮叨不休會使孩子覺得父母認為他沒有理解事物的能力,久而久之,孩子會產生厭惡不快的感覺。其實,有條理地向孩子交代事情,會增強孩子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7、不要強迫他盲目服從
如果你硬要孩子丟開他正做著的事,聽你的話做別的事,他的反應會很不樂意。父母應事先提醒孩子,等一會兒要他做什麼,同時,也可以允許孩子在服從命令之前有稍作抱怨的自由,比方說:「喔,媽媽,我非要現在進來嗎?」要求孩子立即而又盲目地服從,對撫育出獨立而自我調節的人,這種做法是無效的。
8、不要過分縱容孩子
縱容孩子並不利於孩子本身。因為孩子遲早要長大成人,要走上社會,有些在家裡行得通的事,到外面就很難說了。因此,縱容孩子只會剝奪孩子的潛在能力的發展機會,阻礙他成為能幹、獨立、能自我調節的人。
10. 請問: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中出現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督促」有什麼區別謝謝!
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中出現的「監督管理」和「指導督促」區別在於:監督管理~可以是個體也可以領導集體行使權力,事務比較寬泛。指導督促~有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業務上的知道和督促,事務很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