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和城管有關系嗎
⑴ 城管與警察的區別
無論警察還是城管,執法不看是不是殘疾人,而是看有沒有違反相關法規
⑵ 城管和公安部門的區別
警察來與城管都是政府源下面的職能單位,側重點不同,具體區別有以下幾點:
第一,警察職能在維護治安秩序,打擊犯罪,以及為人民服務;城管側重於城市道路狀況的管理,比如路邊的擺攤設點。違章建築,道路佔道經營。
第二,警察都是公務員編制,但城管不一定,有的城市城管人員全部是公務員編制,但很多小城市,只有城管的領導是公務員編制,別的人員為事業編制。
第三,警察執行公務的法律保障強於城管等一般職能單位,任何機關執法所遇到的障礙都是由警察處置的,警察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進行罰款和拘留,更嚴重的可以以《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警察的強制執行的工具優於城管,比如配槍,但在實踐中也不一定,很多地方極為重視城管,甚至城管都配備了裝甲車。
⑶ 城管和交警配合執法了嗎
城管本來就管違章停車的,他們管路邊,交警管道路上的違章停車,城管不扣分的
⑷ 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公安局的管理范圍,顧名思義,主要是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因此各地公安局都沒有城管警察大隊這個警種和機構。城管執法隊伍則是城建系統的執法隊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關於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實施細則進行城市建設方面的管理,例如違章建築,市容市貌的管理。所以無法說公安局的城管警察大隊和城管執法隊伍有什麼區別。
⑸ 警察和城管有什麼區別
城管是國家事業編制,而公安機關則是國家公務員編制;城管的執法屬於行政范疇,內而公安機關容執法包括行政和司法。
1、警察與城管都是政府下面的職能單位,側重點不同,警察職能在維護治安秩序,打擊犯罪,以及為人民服務,城管側重於城市道路狀況的管理,比如路邊的擺攤設點。違章建築,道路佔道經營。
2、編制有所不同,警察都是公務員編制,但城管不一定,有的城市城管人員全部是公務員編制,但很多小城市,只有城管的領導是公務員編制,別的人員為事業編制。
3、很多情況下警察和城管是聯合行動的,因為很多職能交叉,比如在進行創衛活動中經常要聯合執法。道路清理兩者都有責任。
4、警察於城管處於相同的地位,實際上,城管很多地方依賴警察的幫助。警察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對阻礙執行公務的進行罰款和拘留,可以《刑法》中的「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以警察的涉及面相當廣,遠遠超出一般的職能部門。
5、裝備不同,警察的強制執行的工具優於城管,但在實踐中也不一定,很多地方極為重視城管,甚至城管都配備了裝甲車的也有。
⑹ 交警和城管的區別
城管的工作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交警工作職責:
1、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對傷殘程度進行重新評定、對車輛損失的程度進行重新鑒定;
2、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注冊登記、核發牌證、轉籍、過戶、轉出、轉入等;
3、負責機動車駕駛證的核發、補發,並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試;
4、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開展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宣傳;
5、負責交警部門科技項目的開發、科技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6、負責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警衛工作
兩者區別:
1,兩者管理職責不同,城管是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交警負責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規劃。
2,兩者管理部門不同,交警是隸屬於屬於公安機關,城管一般是隸屬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3,工作人員編制不同,交警屬於公務員,城管執法人員多數不屬於公務員,是合同制員工與臨時工。
⑺ 城管與交警之間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簡稱,以維護城市形象、環境、衛生等為目的,是事業編制,只有管理版權沒有權處罰權,如果處罰或者開罰單都是當地政府給予的「臨時許可權」也就是不合法的。
交警是公安民警的一部分,是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有國家執法權,除執行公安民警應盡的義務外,主要負責道路暢通,對道路上的車,人,物等管理,有執法權,處罰權。
⑻ 警察,城管和交警的車燈有什麼區別
交警也是警察好嗎,公安部交管局,公安局交通隊;中國的警察都一樣,不同是車門上的系統名稱,分別是公安/國安/檢察院/法院/司法。警車頂燈為紅藍色,城管車頂燈是藍黃色
⑼ 城管執法與交警的不同
城管執法: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佔路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等方面監督執法。
交警執法:負責對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全市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處理突發事件、配合開展治安工作。
人行道(包含人行道)以外是城管執法,人行道以內(含非機動車道)是交警執法。
⑽ 城管和交警什麼區別
我好,我是一名交警,我有時也很生氣,是因為中國對很多部門的分類很亂,權利太不明確,多頭管理或無人管理。
城管是事業編制,主要負責一個城市的街道管理,比如衛生,環境,商業攤的停放問題,但它沒有執法權,所以現在各地多成立綜合執法隊,就是把城管和公安聯系起來,讓公安來執法。
交警是公安民警的一部分,是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有國家執法權,除執行公安民警應盡的義務外,主要負責道路暢通,對道路上的車,人,物等管理,有執法權,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