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大隊年前
1. 勞動監察大隊要拿出十年前證具,否則不立案,又拿不出怎麼辦
沒有證據無法證明一切,執法部門沒辦法給你立案。不能聽你一面之詞。
2. 行政執法監察大隊
行政執法監察,又稱執法監察,是關於監察的一個特定概念,是指行政執法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法律關系主體執行和遵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罰的行政執法活動,包括行政管理領域、行政監察領域的行政執法監察。
按照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研究對行政執法監察制度的分析,執法是指行政執法,主要強調行政處罰;監察是監督和檢察的簡稱,也是廣義執法的一部分,強調督促相關各方履責,其中的監督是指察看並督促,檢察是指制約與糾察。行政執法監察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①對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察;②對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由於行政執法監察及其隊伍建設的實踐長期領先於該領域的理論研究,造成了將行政執法監察與行政監察混淆、或認為行政執法監察是行政監察的分支等錯誤認識。
行政執法監察大隊是在各個行政管理從事行政執法監察的執法隊伍,職責是對該行政管理領域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察並對違反該領域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法律制裁,如:環境行政執法監察大隊、土地執法監察大隊、城市管理執法監察大隊、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海洋執法監察大隊、規劃執法監察大隊、文化執法監察大隊等。由於行政執法監察實踐長期領先於理論研究,且由於各個行業、各地在執法監察中的探索所處階段的差異,行政執法監察大隊也常與執法監察大隊、執法大隊、監察大隊混用。《城市管理三維結構視野下的城管綜合執法與監察》就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隊伍的變遷為例,專門介紹了北京市城市管理領域行政執法監察隊伍從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城市管理監察辦公室、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到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監察局的機構設置變遷。
3. 勞動監察大隊可以幫員工追繳5年之前的社保嗎
自己直接去企業所在地歸屬的地稅反映投訴,事先准備好前5年的工資條或列印工資的銀行發放記錄,然後把復印件和勞動合同復印件給地稅
4. 我們前幾天去了勞動監察大隊,當時只帶了我們的身份證
1、去當地人力資抄源和社會保障局(原襲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相關法律文書我寫好發給你後,你列印即可),一樣能勝訴;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5.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提前投訴備案嗎
可以的。
根據《來勞動監源察保障條例》第九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6. 勞動監察大隊有一條兩年前的不管指的是什麼
2008年5月1日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版申請仲裁的時效期權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糾紛訴訟時效又有普通時效和特殊時效之分,普通時效為兩年。一般普通勞動糾紛如果調解不成申請訴訟的話時效就是兩年,不是不管,而是過了法律規定的時間范圍了。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7. 單位不交五險一金,但已經過了兩年,不能找勞動監察大隊,怎麼辦
勞動法對不繳納五險一金沒有兩年的時間實效。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沒有實效。你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是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但你要留存你在公司勞動的證據和入職時間的證據。
8. 中山市勞動監察大隊本人在公司幹了14年前三年公司沒交社保怎麼解決能不能補交
你是說中山市勞動監察大隊本人在公司幹了14年,前三年公司沒交社保,怎麼解決?能不能補交?首先只要在司干工作了,那麼公司就有又為員工上五險一金
9. 辭職後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以前的工作單位嗎
試用期提前三天辭職即可;非試用期需提前三十天書面辭職,到期自動解除勞動關系。15天內內辦理工作交容接、離職手續,並結清工資。
用人單位拖延、剋扣工資或補償金的,可以主張支付拖延、剋扣工資總額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損失賠償金。
10. 工作6年公司未交社保勞動監察大隊投取說只能補激2年前面Ψ年怎麼辦
《勞動保來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源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所以,只有當你在該用人單位一直工作到2009年3月以後,且這期間其一直未繳納你的社保,勞動監察才能受理,否則勞動監察確應依法以超過2年時效不予受理的。
時效是為督促權利人盡快行使權利而設,能維護法律關系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