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城管服務 » 城管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

城管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

發布時間: 2020-12-24 00:51:39

Ⅰ 哈爾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適用法規細則

我怎麼覺得你象是要搞「三定」方案?還是申報什麼?
城市管理一直沒有系統的法律回、法規授權,因答為中央沒有城市管理執法局(廳、部),所以人大機關不會在沒人提請的情況下出台一個綜合的法規,這是中國城市管理的悲哀。各地的城市管理法律依據來自於各部門,有公安、交通、文化等等,美其名曰:綜合執法。
哈爾濱如果有這樣一個細則,倒是一種進步,值得各地借鑒。

Ⅱ 2017年5月7日開始執行的關於城管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政策全文
城市管理執法范圍
1住房城鄉建設領域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環境保護管理方面
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3工商管理方面
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4交通管理方面
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5水務管理方面
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食品葯品監管方面
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葯品等的行政處罰權。[2]
《徵求意見稿》提出,執法人員在開展執法活動時,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措施:
進入相關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核實當事人的身份等相關信息;
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
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
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查閱、調取、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文件資料等;
依法查封、扣押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場所、設施、財物;[3]
內容解讀
城管執法辦法屬於由國務院部委制定的部門行政規章,在我國法律效力等級秩序中居於憲法、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法規之下。下位法服從上位法並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是立法的一個基本原則。
辦法明確的城市管理執法范圍,除包括城建領域全部行政處罰權外,還涉及環保、工商、交通到水務、食品葯品等多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而環保、交通、食品安全等領域都有專門法律,城管執法辦法作為一個部門起草的行政規章,將相關法律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劃歸城管執行,難免給人以"越位攬權"的印象。
以群眾關注較多的將"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納入城管執法范圍為例,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是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主體。因此,違章佔道停車的執法主體應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
按照依法行政原則,政府部門制定規章必須有法源,法源從高到低包括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及與行政法規有關的法律解釋等。城管執法辦法涉及面廣,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時,為便於公眾充分了解其立法依據,有關部門需要對其援引的法律、法規作更詳細的說明;為了在未來執行中順利對接環境保護、工商管理、交通安全等諸多法規,則需要釐清其與所依據的上位法之間的關系,並在條文中加以體現[4] 。
發布實施
為了規范城市管理執法活動,提高執法和服務水平,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7年3月30日發布《城市管理執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從執法范圍、執法主體、執法保障、執法規范、寫作與配合以及執法監督等六方面,全方位地對城市管理執法活動進行了規范。根據《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本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承擔。該《辦法》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
執法范圍:應當向社會公開
根據《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辦法》還對需要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執法權的條件進行了規定:即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的;執法頻率高、專業技術要求適宜的;確實需要集中行使的。
《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事項范圍確定後,應當向社會公開。
執法主體: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按照權責清晰、事權統一、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執法隊伍。直轄市、設區的市城市管理執法推行市級執法或者區級執法。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管理執法事項,市轄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能夠承擔的,可以實行區級執法。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承擔跨區域和重大復雜違法案件的查處。
同時,市轄區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向街道派出執法機構。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向市轄區或者街道派出執法機構。
《辦法》明確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人員應當持證上崗。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可以配置城市管理執法協管人員,配合執法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協管人員從事執法輔助事務產生的法律後果,由本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承擔。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協管人員的招錄程序、資格條件,規范執法輔助行為,建立退出機制。
執法規范:建立保存城管執法檔案
對城市管理執法活動進行詳細規定,是《辦法》的亮點之一,《辦法》用了整個一章、十條的具體規定進行了規范。《辦法》明確,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全面、客觀收集相關證據,規范建立城市管理執法檔案並完整保存。
《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和危害後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的,可以採取教育、勸誡、疏導等方式予以糾正。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採取以下措施:以勘驗、拍照、錄音、攝像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在現場設置警示標志;詢問案件當事人、證人等;查閱、調取、復制有關文件資料等;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運用執法記錄儀、視頻監控等技術,實現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對查封、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屬非法物品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不得對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設定任務和目標。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款項,應當按照規定全額上繳。
執法監督: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作為經費來源的要通報批評
《辦法》規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及其他監督方式。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為投訴人、舉報人保密。
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處罰的;(二)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的;(三)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作為經費來源的;(四)使用、截留、損毀或者擅自處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此外,《辦法》規定,非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著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的,城市管理執法主管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Ⅲ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需要哪些專業法律法規知識

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政府的執法部門工作人員,負責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以及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等。
需要的專業法律法規知識包括《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製法》、《行政復議法》、《城鄉規劃法》、《水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相關內容。

Ⅳ 誰知道有關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 相關的 國家級法律法規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背景:《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是為了規范城市管理執法活動而制定的部門規章。

執法范圍:包括住建、環保、工商、食葯、交管、水務等領域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該辦法填補了此前20餘年城市管理執法規范的缺位。

實施時間:《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於2017年3月30日正式出台,自2017年5月1日起實施。

(4)城管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主要內容

一、規范執法范圍。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並應當同時具備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多頭執法擾民問題突出、專業技術要求適宜等條件。

二、加強隊伍建設。推行執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協管人員行為。

三、加強執法保障。統一執法制式服裝和標志標識,加強財政保障和執法裝備配備,推進數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應用。

四、規范執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開展執法活動,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執法全過程記錄和執法公示等制度,對行政相對人優先採用教育、勸誡、疏導等方式予以糾正。

五、加強協作和配合。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協調機制、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和案件移送報告制度,提高執法效能。

六、加強執法監督。建立投訴、舉報等制度,嚴格法律責任。

Ⅳ 城管是歸那個部門管理的,與城管相關的法律法規有那些

城管是一個綜合管理部門,一方面可以說它有很多存在的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城市公路管理辦法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說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沒有一個專門的法律規定城管部門存在的合法性,所以它的存在是有合法性問題的。
城管不允許小商販沿街擺賣,一是因為無證經營,這確實是工商主觀的,所以就經常見到城管和工商聯和執法,清除小商販。城管和工商不是一個系統的。二是因為影響市容,這是城管清除小商販的主要理由,也是他們的主要職責。他們主要就是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但是目前的法律里並沒有規定城管可以清除小商販沿街擺攤,多是有地方政府作出規定,對影響市容的小商販進行清除。如《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三是因為佔用了城市道路,這個是有法律依據的,《城市公路管理辦法》規定城市道路不能佔用,城管依據這個清除商販是有依據的,地方政府也有這方面的規定,如《北京市臨時佔用道路管理辦法》。

Ⅵ 什麼是市容管理城管執法相關法律法規

城管是一抄個綜合管理部門,一方面襲可以說它有很多存在的依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城市公路管理辦法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說它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為沒有一個專門的法律規定城管部門存在的合法性,所以它的存在是有合法性問題的。 城管不允許小商販沿街擺賣,一是因為無證經營,這確實是工商主觀的,所以就經常見到城管和工商聯和執法,清除小商販。城管和工商不是一個系統的。二是因為影響市容,這是城管清除小商販的主要理由,也是他們的主要職責。他們主要就是管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但是目前的法律里並沒有規定城管可以清除小商販沿街擺攤,多是有地方政府作出規定,對影響市容的小商販進行清除。如《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

Ⅶ 事業單位考試中i城管行政執法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具體指哪些法律

公務員考試的公共基礎知識城市管理的法規

Ⅷ 城管執法有法律依據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十六條 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城市管理執法辦法》

第八條城市管理執法的行政處罰權范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包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以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葯品監管方面與城市管理相關部分的行政處罰權。

(8)城管執法適用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市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2、組織起草本市有關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3、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4、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5、負責本市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管監察隊伍行政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6、負責本市城管監察行政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7、承辦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Ⅸ 城管部門有不有資格扣車!誰有不有準確相關法律規定!城管的執法權是什麼范圍

現將(上海市城管執法暫扣物品保管和處理暫行辦法)發給你,看看吧
上海市城管執法暫扣物品保管和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暫扣物品的管理和監督,規范、保障城管執法行為,建立健全城管執法制度,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暫扣物品,是指城管執法部門在城管執法中依法暫扣的當事人違法行為涉及的物品和與違法行為有關的工具。
第三條本市城管執法部門實施暫扣措施的程序和對暫扣物品的保管、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城管執法部門實施暫扣物品措施時,現場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
第五條暫扣物品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進行現場清點,並製作《暫扣物品告知書》,載明暫扣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接受處理的時間、地點,以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暫扣物品的處理方式等事項,由當事人在《暫扣物品告知書》上簽名後,將其中一聯交當事人。
整治集聚性亂設攤活動、聯動執法等行動中暫扣物品,難以實施現場清點的,應當將暫扣的物品依據不同的當事人分別裝袋封口,並在封條上寫明裝袋暫扣地點和時間,由當事人在封條上簽名確認。同時告知當事人及時到指定地點清點,取得《暫扣物品告知書》。
當事人拒絕簽名、確認或者脫離現場的,城管執法人員口頭告知接受處理的時間、地點等事項,並在文書或者封條上寫明情況,請兩名以上證人見證簽名或者攝像取證。
第六條暫扣物品時,城管執法人員應當告知當事人需在規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處理,同時說明逾期不接受處理其暫扣物品將予以處理的後果。
對當事人接受處理的期限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對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暫扣物品,應當按照暫扣物的不同種類,根據不同季節,充分考慮、保護暫扣物品使用價值,一般應以當日當班處理完畢為准,最長不得超過二天。
(二)對其他暫扣物品,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
第七條市、區城管執法部門應當設立暫扣物品保管倉庫或者專用場所,確定暫扣物品保管人員,對暫扣物品實行統一保管。對暫扣物品中的貴重物品,應當拍照存檔。
城管執法部門、執法隊員和保管人員不得損壞、挪用、調換、私分或者變相私分暫扣物品,不得自行拍賣或在本單位內部變價處理暫扣物品。
第八條對暫扣物品中的非法物品,城管執法部門應當移送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九條對當事人在規定期限以內的時間來接受處理的,城管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拒絕處理。
當事人接受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將暫扣的物品退還給當事人。
第十條對易腐爛、變質等不宜保管的暫扣物品,當事人逾期不接受處理的,經城管執法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用變賣等方式處理,但必須留存證據。對無法通過變賣等方式處理的,在留存證據後可以銷毀。
第十一條對其他暫扣物品,當事人逾期不接受處理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通過公示欄等進行公告,公告期為三十天。公告期滿,當事人仍不接受處理的,經城管執法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對暫扣物品按照本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處理。
對公告期間當事人接受處理的,應當對其進行處理,並退還暫扣的物品。
第十二條對公告期滿不接受處理的當事人的暫扣物品處理方式:
(一)屬文物,交由文物管理部門處理;
(二)金、銀物品(不含金、銀飾品),交由黃金管理部門收購;
(三)書、畫及雜志等刊物,交由區(縣)、街道(鎮)閱覽室或者少年宮、圖書館處理;
(四)可回收的的雜貨類物品,交廢品收購公司收購;
(五)可以拍賣的物品,交拍賣公司拍賣;
(六)無法拍賣,不能回收、利用的物品,交環衛作業服務企業銷毀。
處理暫扣物品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保留相關證據。
第十三條對暫扣物品進行銷毀的,現場應當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在場,製作銷毀筆錄,註明銷毀物品的名稱、種類、數量,銷毀時間、地點和方式等,由執法人員在筆錄上簽字或者蓋章,可以進行現場拍照、攝像,存檔備查。
第十四條對拍賣、變賣暫扣物品後所得價款,暫扣物品的當事人明確的,在折抵行政罰款後剩餘部分退還當事人;當事人不明確的,上繳國庫。
第十五條暫扣物品處理後,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按月集中公布暫扣物品的處理情況。
第十六條城管執法部門應當將當月的暫扣物品統計報表在次月十日前填入上海市城管執法信息系統。
第十七條市城管執法局應當定期對城管執法總隊、區(縣)城管執法部門的暫扣文書使用以及暫扣物品管理、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對城管執法人員在暫扣物品管理、處理過程中出現濫用職權、循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由所在單位或者監察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