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監督賴
① 出納與會計的區別
一、分工不同
1、出納不得進行賬目登記工作,而會計不能管理錢物。
2、總賬會計和明細分類賬會計都是管賬不管錢,管賬不管物的。
2、出納負責公司每筆業務發生時的資金的流動,會計負責對業務發生時資金流動的核算。
4、總賬會計:主要承擔的是企業經濟業務總括核算的工作,通過提供全面的核算資料,幫助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
5、明細分類賬會計:分管企業的明細賬,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明細分類核算資料。
6、出納:分管企業票據、貨幣資金,以及有價證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
從企業設置崗位的基本原則來看,錢賬分管是一個基本的前提,出納人員不得進行賬目登記工作,會計不能管理錢物。
二、性質不同
1、出納
一種賬實兼管的工作。出納工作,主要是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工作。現金和有價證券放在出納的保險櫃中保管;銀行存款也是由出納負責收支結算。
總的來說,出納要同時進行出納賬務處理,現金、有價證券等實物的管理,以及銀行存款收付業務。
2、會計
總賬會計和明細分類賬會計都是管賬不管錢,管賬不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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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一、工作上的合作
崗位之間有著很強的依賴性。它們核算的依據都是會計原始憑證和會計記賬憑證。而這些憑證都必須在他們之間一一傳遞。因此,出納、總賬會計、明細賬會計在工作過程中就要不可避免地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共同完成會計任務。
二、工作上的牽制
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賬中的有價證券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賬,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
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三者之間就構成了相互牽制與控制的關系,三者之間必須相互核對保持一致。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出納與明細分類賬會計之間的區別只是相對的,嚴格上來說,出納核算也可以算是明細核算。
同樣作為企業中的會計人員,出納和會計都是企業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彼此各司其職,互相協助,共同為企業提供更精確的會計信息,幫助企業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