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門口擺攤城管管嗎
⑴ 晚上下班時間在小區門口擺攤城管能管嗎
附近居民不投訴,不是聚集性亂設攤,城管一般不會來管。
⑵ 小區擺攤城管管嗎
有權管, 城管才是真正的執法機構。 物業公司和居委會沒有執法權,對於擺攤設點這個事,他們沒有處置權,所以即使物業和居委會同意了,也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城管還是一樣可以查抄的。
城管責任:
⑶ 小區內道路上擺攤由誰來管
小區裡面道路一般不屬於城管管理,屬於小區物管管理。
如果擺攤可以正常擺影響到出行,可以到小區物業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
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3)小區門口擺攤城管管嗎擴展閱讀: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十條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
第七十一條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二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業主轉讓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並轉讓。
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
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⑷ 小區門口擺攤違法嗎
合理;
小區門口不是商店門口,所以是不能隨便擺攤叫賣的;
小區門口擺攤叫賣,被綜合執法查到是要取締罰款的。
⑸ 國家提倡擺地攤為什麼小店城管還是不讓在小區門口賣
擺地攤也不是隨便擺,影響交通,不是什麼路都能擺,有指定的擺攤地點,比如賣水果的點,賣快消產品的點等等。
⑹ 小區門口擺攤有人管嗎
小區正門口若是廣場范圍應屬於小區物業方管理,有否人管都要砍與物業的關系了。其他地方如人行不行便道等屬於城市管理范疇,不過按照一般地區的規定都是不能擺攤的應該有人管。就看幸運程度了。
⑺ 小區商鋪門口擺攤城管有權利開罰單嗎
答:小區商鋪門口擺攤城管事實應該有權利罰單。